『壹』 天津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准
天津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金是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給失業人員,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提取的資金,是最主要的失業保險待遇。領取失業保險金應具備如下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一般是指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以及因用人單位用工不當而依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已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失業登記是失業人員進入申領失業保險待遇程序的重要標志。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還須有求職要求。在認定失業人員是否有求職要求時,一般以其是否在職業介紹機構登記求職,並參加再就業活動為衡量的標准。
『貳』 天津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符合條件的天津失業保險參保人員可向相關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失業保險金,但有朋友不太了解天津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那麼一起來了解下領取條件以及相關的注意事項吧!
天津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根據《天津市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失業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此外,天津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如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費、撫恤金及救濟費等。
此外,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加強失業保險金申領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102號)文件,失業人員應當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戶籍所在地失業保險管理部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失業人員放棄申領或未在規定時間辦理申領手續的,本次享受失業保險資格予以取消,享受期限給予保留,待其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時,繳費時間重新計算,享受期限合並計算,最長為24個月。
以上即為對天津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叄』 天津失業金每月幾號到賬
天津失業金每月幾號到賬
持失業職工手冊按有關規定定期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領取失業救濟金。下面是我分享的天津失業金每月幾號到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天津失業金每月幾號到賬
失業保險金次月15日前便可發放到位。失業人員應當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六十日內,持失業登記憑證和個人身份證明,到戶籍所在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無本市戶籍的,到本市居住地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天津失業保險金申領流程:
第一步,下載「天津人力社保」手機APP,並進行注冊登錄;
第二步,在天津人力社保APP首頁,找到「失業保險金申領」,點擊進入;
第三步,選擇申領:
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失業保險金首次申領」或「失業保險金按月申領」。
(一)失業保險金首次申領。閱讀完畢《天津市失業保險金首次申領須知》後,若選擇「承諾」,則視為了解並同意權利義務,點擊「前往申領」,填寫個人基本信息;若不同意《須知》所列權利義務,則點擊左上角後退按鈕,放棄申領。
(二)失業保險金按月申領。閱讀完畢《天津市失業保險金首次申領須知》後,若選擇「承諾」,則視為了解並同意權利義務,點擊「前往申領」;若不同意《須知》所列權利義務,則點擊左上角後退按鈕放棄申領。
申領成功後,申領區人社局通過「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金保二期工程」系統進行失業保險金確認發放,申領次月撥付至失業人員所填寫的銀行賬戶中。
天津 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失業金的領取標准
失業保險繳納1年以上不滿2年,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
失業保險繳納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金;
失業保險繳納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金;
失業保險繳納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金;
失業保險繳納5年以上,超過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最長為24個月。
溫馨提示: 失業金只能提供短期的補助,因此大家在失業期間一定要想辦法盡快擺脫失業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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