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一中院和二中院區別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是天津市的兩個高級法院,它們的主要區別在於管轄范圍和審判職權:
1、管轄范圍: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管轄范圍是整個天津市的一級法院,受理天津市轄區內的一審、二審和再審案件;而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管轄范圍是天津市內的市轄區、開發區和濱海新區的一級法院,受理這些區域內的一審、二審和再審案件。
2、審判職權:兩個法院的審判職權也有所不同。例如,對於知識產權案件和涉外商事案件,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具有獨立的管轄權,而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