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天津市有哪些區縣
天津市,簡稱「津」,別稱津沽、津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天津地處華北地區,海河流域下游,東臨渤海,北依燕山,西靠首都北京市,其餘均與河北省相鄰。
截至2024年10月,天津市下轄16個區,分別是和平區、河西區、河北區、河東區、南開區、紅橋區、濱海新區、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武清區、寶坻區、靜海區、寧河區和薊州區。以下是對這16個區的詳細介紹:
1. **和平區**:和平區位於天津市中部,是天津市的經濟中心。該區擁有天津市76%的歷史風貌建築和名人故居,境內五大道文化旅遊區完整保存著各式風格建築2185棟,有「萬國建築博覽會」之稱。
2. **河西區**:河西區位於天津市中心東南部,是天津的政治、文化中心之一。該區擁有多處歷史文化遺跡和現代商業設施,是天津市的重要組成部分。
3. **河北區**:河北區位於天津市中心北部,是天津的傳統工業基地。該區擁有豐富的工業遺產和歷史文化遺產,是天津市的重要工業區域。
4. **河東區**:河東區位於天津市中心東部,是天津的經濟發展新區。該區擁有多個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現代服務業集聚區,是天津市的經濟增長點。
5. **南開區**:南開區位於天津市中心西南部,是天津的文化教育中心。該區擁有多所著名高等學府和科研機構,是天津市的科教重地。
6. **紅橋區**:紅橋區位於天津市中心西部,是天津的交通樞紐。該區擁有多條重要交通干線和物流中心,是天津市的交通要道。
7. **濱海新區**:濱海新區位於天津市東部沿海地區,是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該區擁有多個大型工業園區和港口設施,是天津市的對外開放窗口。
8. **東麗區**:東麗區位於天津市東北部,是天津的新興工業區。該區擁有多個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現代製造業基地,是天津市的工業發展新高地。
9. **西青區**:西青區位於天津市西北部,是天津的農業大區。該區擁有豐富的農業資源和農產品加工業,是天津市的農業生產基地。
10. **津南區**:津南區位於天津市南部沿海地區,是天津的重要港口區。該區擁有多個大型港口設施和物流園區,是天津市的海上門戶。
11. **北辰區**:北辰區位於天津市北部郊區,是天津的生態宜居區。該區擁有多個生態公園和綠色居住區,是天津市的生態環境示範區。
12. **武清區**:武清區位於天津市西北部郊區,是天津的農業和生態旅遊區。該區擁有豐富的農業資源和自然景觀,是天津市的農業觀光勝地。
13. **寶坻區**:寶坻區位於天津市北部郊區,是天津的歷史文化名城。該區擁有多處古跡和歷史文化遺產,是天津市的文化旅遊勝地。
14. **靜海區**:靜海區位於天津市西南部郊區,是天津的農業和生態旅遊區。該區擁有豐富的農業資源和自然景觀,是天津市的農業觀光勝地。
15. **寧河區**:寧河區位於天津市東部沿海地區,是天津的重要港口區。該區擁有多個大型港口設施和物流園區,是天津市的海上門戶。
16. **薊州區**:薊州區位於天津市北部山區,是天津的生態旅遊區。該區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和人文景觀,是天津市的生態旅遊勝地。
綜上所述,天津市下轄的16個區各具特色,涵蓋了經濟、政治、文化、教育、工業、農業、交通、生態等多個方面,共同構成了天津市豐富多彩的城市面貌。
② 天津的簡介
法人代表只萬民目無法律欺壓善良的員工
-----天津市西青區張家窩鎮津津制葯廠
天津市津津制葯廠位於天津市西青區張家窩鎮,成立於1993年,企業性質:集體企業,於2005年9月改為私有制,企業性質:民營企業,法人代表:只萬民。
1999年7月,在天津市西青區張家窩鎮政府的幫助下,天津市津津制葯廠開始招聘本科以上學歷大學生,為留住人才,只萬民口頭承諾,本科以上學歷大學生只要結婚就給房子,干滿8年房子歸個人。雙職工分偏單,單職工分獨單。至2004年底,企業陸續招聘本科以上學歷40人,在他的許諾下,結婚後的大學生確實分得了房子,並為自己的房子增添了所需的傢具。
2005年9月只萬民通過運作將企業改制為民營企業,在此之前,2005年4月他打著大學生的名義,協同張家窩鎮房建共同建樓房一棟,聲稱:為了公平將舊房子收回,給大家分新房子。同時,他徹底否定了干滿8年房子歸個人的說法,(因為到2005年有很多人已幹了6、7年了,房子成為個人的馬上就可以變成現實了)並要求大學生個人出錢將房子買下,無奈之下,大學生們只好拿錢將房子買下。同時簽訂了購房協議,從張家窩鎮政府領取了房屋所有權證。
2006年1-3月,三個月的工資僅有200元,由於公司和個人之間都並未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基本生活無法保證,陸續有4人(熊寧波、張海峰、鄧淑艷、周長娣)提出辭職,公司同意解除工作關系。辭職人員願意按照購房協議,返還公司房子升值資金的50%,而只萬民卻不講信用,企圖廢除已簽訂的購房協議,要求已離職和在廠的大學生重新簽訂購房協議。
2005年3月17日,只萬民單方提出了第二份購房協議,陳雅婷、侯文峰、劉艷輝、劉雲波、萬仲柏、鄭愛紅、展曉飛7人由於對第二份協議有異議,所以離職,願意按照購房協議,返還公司房子升值資金的50%。
以上11人與公司已事實解除勞動關系,要求調動人事關系及檔案,只萬民以「房子問題」為借口不予開證明,並不準調動人事關系。
無奈之下,2006年4月份,共11人向西青區勞動仲裁委員會請求勞動仲裁。要求將人事關系及檔案調出,誰知仲裁結果是一塌糊塗,明顯偏袒於只萬民,仲裁結果是:待雙方「未盡事宜」解決完畢後方可調檔。我們詢問西青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未盡事宜」指的是什麼?西青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回答竟是:「不予解釋」
對於公司未和我們簽訂勞動合同他不予追究,對於我們與公司事實解除勞動關系,卻不承認。只要不存在勞動關系就不應該扣留我們的檔案,有任何其他糾紛,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和檔案無任何關系。
至今,這11人也分別找到了新的工作單位,但由於我們的人事關系未能調出,同時被新單位視為不穩定人員,影響個人待遇,各種勞動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未能繳納,這些損失誰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