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申請天津戶口辦理流程
一、申請戶口辦理流程是什麼
1、戶口辦理流程如下:
(1)提出申請,由申請人向經常居住在地戶口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受理申請,受理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材料,並進行初步審核;
(3)審批申請,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對年滿16周歲以上從未申報過常住戶口的無戶口人員補登戶口的,須逐級上報市級公安機關審批;
(4)反饋結果,審批機關應當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逐級反饋至戶口登記機關,並告知當事人;
(5)列印表簿。審批通過的,為申請人建立常住人口登記表,發給居民戶口簿。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二、戶口遷移的條件是什麼
戶口遷移條件:
1、在戶口遷入地租房,可申請租房落戶;
2、屬於遷入地重點人才的,可申請重點人群入戶;
3、在戶口遷入地購房,可申請購房落戶;
4、屬於親屬投靠等三投人群的,可以申請三投靠入戶。
Ⅱ 怎樣獲得天津戶口
獲得天津戶口的方法如下:
一、符合學歷型人才、資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創業型人條件之一的引進人才,本人登錄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台,下載「天津公安」手機移動終端,在線提出落戶申請,公安部門於3個工作日內反饋審核結果。
審核通過的,選擇第二條前三款落戶地的,到擬落戶區行政服務中心引進人才聯審窗口辦理准遷手續;選擇第二條第四款落戶地的,在各區行政服務中心均可辦理准遷手續。
二、經認定具有直接推薦資格的領軍企業,引進符合急需型人才條件的,由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提出擬引進的急需型人才建議名單,經企業董事長確認後簽落戶推薦函報區人才辦;區人才辦核准後出具急需型人才認定書;
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或人才本人按照上述落戶申請方式在線提交相關數據,並持申報材料,到擬落戶區行政服務中心引進人才聯審窗口辦理准遷手續。
所有引進人才在領取准遷證後,回原籍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再到各相應公安分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或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在人才集體戶落戶後辦理親屬投靠和新生兒戶口登記的方法
人才集體戶僅為通過引進人才政策來津落戶人員本人提供過渡性質的集體戶口服務管理。對引進人才辦理落戶後衍生出的親屬投靠和出生登記等戶口事項,人才集體戶不予辦理。
在人才集體戶落戶後,可以先將戶口遷至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在津合法固定住所,再辦理親屬投靠和新生兒戶口登記等事宜。
以上內容參考閩南網-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台官網 天津人才引進落戶具體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