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際貿易專業畢業論文,急急急
1. 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效應、障礙及前景分析
2. WTO爭端解決機制的缺陷及其完善分析
3. 我國國際貨運代理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分析
4. 中小企業應用國際保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
5. 江西省第三方物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6. 商業銀行開展保理業務的問題及對策分析
7. 我國出口企業應對信用證軟條款問題研究
8. 江西省紡織品出口現狀及發展對策分析
9. 影響我國企業國際競爭力的非技術因素分析
10. 我國出口企業開展保理業務的風險及其防範
11. 江西省加工貿易發展的問題與對策分析
12. WTO背景下江西省農產品國際競爭力分析
13. 浙江省中小企業國際競爭力提升探析
14. 幾年來CEPA給珠江三角洲經濟帶來的影響及對策
15. 近年來我國傢具出口面臨的挑戰及其對策研究
16. 寶潔公司CRM的經驗及其對國內企業的啟示
17. 寶潔公司在中國市場促銷策略研究
18. 蒙牛乳業集團的市場營銷策略分析
19. 中國大陸與香港CEPA中原產地規則的經濟效應分析
20. 提升自主品牌轎車競爭力問題研究
21. 幾年來外資對房地產業的投資注入變化分析
22. 國際市場促銷方式在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准備中的應
23. 入世幾年來我國商業銀行適應性調整及思考
24. 淺談我國體育用品行業的品牌國際化以李寧體育為例
25. 肯德基品牌中國本土化營銷策略的研究
26. 論我國的旅遊服務業的品牌打造以海南省旅遊品牌打造
27. 中國與東盟紡織品服裝貿易的競爭及對策
28. 電信業領域中外企業競爭的分析以中國移動與聯通時科
29. 東北一些區域經濟合作對東北地區經濟的影響
30. 索尼品牌在中國大陸區域的市場營銷戰略分析
31. 聯想品牌的海外拓展分析
32. 淺論國際家電營銷中的文化沖突及企業對策
33. 海爾品牌國際化塑造分析
34. 基於電子商務的一種新的身份認證方法
35. 淺析連鎖便利店的電子商務化
36. 豐城農業電子商務應用研究
37. 由海爾淺析全球營銷本土化對策
38. B2C電子商務網站的運營策略以eNeT矽谷動力網上商城
39. 淺談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保護
40. 淺談電子商務在餐飲業的應用
41. 校園電子商務模式探討
42. 深圳市電子政務建設問題分析
43. 電子貨幣對貨幣政策的影響及其應對措施
44. 關於醫葯企業電子商務的探討
45. 淺析電子商務環境下第三方物流的發展
46. 廣西農產品出口東盟市場問題探討
47. 將深圳市保稅區建成國際物流中心的條件分析
48. 淺析格蘭仕國際化經營問題
49. 天津港保稅區發展策略探討
50. 淺析溫州打火機行業應對歐盟反傾銷策略
51. 江蘇省利用外資的SWOT分析
52. 加工貿易政策調整對廣東省加工貿易企業的影響及對策
53. SA8000對江西省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的不利影響及應對
54. 山東農產品出口貿易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案
55. 我國中小企業國際競爭力的現狀及對策研究
56. 出口企業綠色供應鏈構建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57. 廣西口岸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
58. 對外資銀行放寬管制後中資銀行業面臨的沖擊
59. 肯定列表制度對我農產品出口日本的影響及對策
60. 入世後中美版權糾紛的法律原因分析
61. 外國企業進入日本市場的文化障礙及策略選擇
62. 論徵收環境稅對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影響
63. 影響我國EKC的外貿與環境政策分析
64. 論紡織品環境標准體系建設在突破綠色壁壘中的作用
65. 上海吸引外資銀行總部的優勢分析
66. 論環境成本內在化對江西礦產業國際競爭力的影響
67. 論中澳FTA建設的意義和影響
68. 粵港兩地環境合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應對措施
69. 江西大嶺山風力發電實施CDM戰略的效益分析
70. 南昌沃爾瑪提高顧客滿意度經營手法調研分析
71. 企業對外經營如何防範資金鏈斷裂風險
72. 歐盟對中國鞋類產品反傾銷的原因分析
73. 美國友邦保險公司在中國市場的營銷手段分析
74. 菲律賓勞務輸出的支持政策體系及啟示
75. 南昌市建設國家級服務外包基地的條件分析
76. 江西有機農產品出口現狀及進一步發展對策
77. 著名鞋類企業塑造國際品牌的路徑及啟示
78. 稀土低價出口形成的原因分析
79. 軟體外包貿易的主要障礙點與競爭力提升
80. 鐵礦石國際貿易價格形成機制分析
81. 九江市新型國際港口服務發展調研分析
82. 婺源縣大鄣山有機茶出口調研分析
83. 韓國電視劇進入中國市場的營銷模式分析及啟示
84. 景德鎮陶瓷原產地名稱保護調研分析
85. 淺析國際保理在我國外貿企業中的運用現狀及對策
86. 對加快台州加工貿易發展的思考
87. 對我國外貿依存度快速上升現象的思考
88. 信用證下進口押匯風險管理
89. 淺談Oeko-Tex Standard 100對紡織品生產企業的影響
90. 取消外資超國民待遇的必要性探析
91. 綠色浪潮下的江西省農產品出路問題探析
92. 貿易便利化與中國海關管理改革
93. 從廣交會看品牌發展策略對我國出口企業的影響
94. UCP600與UCP500的區別簡析
95. 淺談外貿企業的出口風險管理
96. 中俄邊境貿易的現狀與對策研究
97. 信用證欺詐和欺詐例外原則的權衡研究
98. WTO體制下的透明度原則新探
99. 電子商務時代的物流配送思考
100. 家電連鎖經營模式的競爭優勢分析
101. 跨國汽車企業進入對民族汽車工業的沖擊
102. 論農業補貼政策對提高我國農民收入的影響
103. 寧夏吸引外資環境優劣勢分析與對策
104. 人民幣升值對我國出口貿易結構的影響
105. 日本對華直接投資趨勢與對策研究
106. 跨國公司在華人才本土化研究
107. 對外直接投資與TCL集團的競爭力分析
108. 淺析高等教育的國際競爭力
109. 中式餐飲業國際化發展的定價分析
110. 關於中國外貿戰略調整的思考
111. 南紡國際貿易公司競爭力分析
112. 人民幣升值背景下江西紡織企業的出口經營策略
113. 我國汽車服務的發展、現狀、問題及對策
114. 企業業務外包初析——以IT產業為例
115. 關於入境旅遊服務市場發展的分析
116. 論我國服務貿易統計體系及完善對策
117. 廣東省綠色食品競爭力分析
118. 關於留學教育服務市場發展的分析
119. 福建保險業的競爭力分析
120. 江鈴汽車進入歐洲市場的可行性分析
121. 景德鎮陶瓷產業競爭優劣勢分析及對策
122. 對國際貿易核心理論的新思考
123. 入世後外資進入對中國汽車業帶來的影響及對策研究
124. 石油行業外貿依存度與我國A股市場的關聯分析
125. 影響大宗產品國際市場定價權的因素及對策
126. 對上海電子口岸建設問題的思考
127. 淺析人民幣升值對南昌市房地產市場價格的影響
128. 中國移動與諾基亞進行國際技術合作的
129. 中國-東盟自貿區對中國的貿易利益和代價分析
130. 對贛州市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的一些思考
131. 中外政府網站評估標准比較研究
132. 中國政府網站的顧客滿意度評估研究
133. 基於外部效益的電子政務項目綜合評價方法研究
134. 基於DEA的政府網站相對績效評價研究
135. 對電子商務信用問題的博弈分析
136. 基於博弈論視角的政府信息資源共享機制研究
137. 電子政務協同環境下的角色網路擴展模型研究
138. 電子商務環境下的消費者行為探析與應用
139. 私營企業電子商務發展途徑探析
140. 電子商務模式下網路教育的發展探析
141. 深圳市移動電子商務的應用研究
142. 電子商務環境下網上支付系統應用分析
143. 中部地區發展社區服務電子商務的策略分析
144. 汽車企業電子商務實施淺析
145. B2C電子商務在小家電行業的應用研究
146. 電子商務環境下汽車企業的客戶關系管理問題研究
147. 山東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發展探討
148. 中小旅遊企業電子商務的發展策略探析
149. 證券電子商務發展策略探析
150. 電子商務環境下家電企業供應鏈管理問題研究
151. 企業電子商務環境下的ERP整合應用研究
152. 電子商務環境下上海融氏企業CRM應用探析
153. 電子商務環境下中小企業物流配送問題研究
154. 私營企業電子商務稅收問題探析
155. 探析B2C物流管理
156. 西部酒店業電子商務發展探析
157. 南昌B2C同城電子商務發展探析
158. 淺析信用證業務操作風險
159. 中部地區吸引外商直接投資問題及策略探討
160. FDI與浙江省可持續發展的探究
161. 關於安徽省茶產品貿易與綠色壁壘問題的分析
162. 綠色貿易壁壘對西部地區的影響及其對策探析
163. 電子垃圾引起的歐盟「雙綠指令」問題的分析
164. 淺析承接軟體業服務外包的前景和對策
165. 中小型外貿企業面臨的結匯風險及應對措施
166. 奇瑞汽車公司自主品牌海外市場拓展分析
167. 中美鋼鐵貿易摩擦的案例分析
168. 長江三角洲與珠江三角洲對外貿易發展比較分析
169. 如何推動婺源地方特色產品的出口以婺源茶葉為例
170. 中遠集運公司的發展問題探討
171. 石油價格上漲對汽車產業影響
172. 中國自主品牌轎車從製造到創新道路上面臨的挑戰及應
173. 聯想、宏基國際化經營策略比較
174. 人民幣匯率調整及其對江西省利用外資的影響
175. TCL、海爾國際化經營比較
176. 人力資本在江西省引進外資中的作用
177. 廣東出口騙稅的蛻變與應對分析
178. 鐵礦石與石油賣方壟斷策略之比較
179. 自主品牌轎車國際化經營中的營銷模式創新以奇瑞為例
180. 我國財務類軟體出口統計問題分析
181. 人民幣匯率變動對江西有色金屬工業發展的影響
182. 出口企業海外呆帳問題探析
183. 海爾和長虹的國際化經營道路之比較
184. 人民幣匯率變化對石油進出口的影響
185. 中美紡織品貿易差額與人民幣匯率的相關關系研究
186. 聯想、惠普國際並購策略之比較
187. FDI對廈門市出口貿易的影響
188. 上海貝爾阿爾卡特公司營銷策略分析
189. 我國鋼鐵貿易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
190. 解決我國對外貿易爭端的品牌策略分析
191. 我國快餐業與肯德基經營模式的比較分析
192. 淺析老北京火鍋特許經營對策
193. 當前中國紡織業出口應對貿易摩擦的對策分析
194. 江鈴輕型商用車尋找國際目標市場的營銷模型分析
195. 我國民營企業對外貿易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
196. 我國企業外貿出口中的品牌競爭力分析
197. 山東省蔬菜出口貿易的發展現狀及對策分析
198. 優騰電工企業的網路營銷現狀及對策分析
199. 當前我國對外貿易摩擦現狀、原因及對策
200. 我國汽車製造業國際競爭力分析
201. 我國移動電子商務的發展與應用研究
202. 外貿電子商務發展的問題、策略及趨勢分析
203. 電子商務環境下的江西郵政物流發展分析
204. 透析對手心理變化對國際商務談判的影響研究
205. FDI技術外溢效應對東部民營企業技術創新的影響
206. 談判者的二元人格對國際商務談判的影響分析
207. 中國自主品牌汽車海外營銷研究
208. 國際商務談判過程的博弈分析
209. 跨文化差異對國際商務談判思維的影響
210. 論國際商務談判中利益沖突激化的預防與解決
211. 民營資本投資電視業的模式、問題與對策分析
212. 商務談判活動中三大模式的比較分析
213. 從法國SEB並購蘇泊爾探討跨國公司在華並購趨勢
214. 論FDI技術外溢對東道國汽車產業的影響
215. 人民幣升值對山東省農產品進出口貿易的影響及對策
216. 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對廣東省經濟的影響
217. 淺析國際商務談判中的態度
218. 中西文化差異對我國跨文化商務談判的影響和對策
219. 中美文化差異對中美國際商務談判的影響
220. 中國傳統文化在當代商務談判中的應用
221. 淺析中日合作企業中的跨文化管理沖突
222. 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物流模式探討
223. B2B外貿平台在寧波外貿中的應用研究
224. 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模式探析
225. 試析中美合資企業的跨文化管理
226. 汽車行業電子商務模式探析
227. 探析中德合資企業跨文化管理經驗
228. 電子商務環境下金融創新的應用分析
229. 探析日本企業文化的特點及其借鑒意義
230. 探析西部旅遊業網路營銷策略發展
231. 浙江紡織品貿易突破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分析
232. 淺談溫州鞋業出口如何應對反傾銷
233. 山東蔬菜出口如何應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影響
234. 綠色貿易壁壘對浙江機電行業的影響及對策
235. 山東應對水產品綠色壁壘的對策
236. 江西茶業遭遇綠色貿易壁壘問題研
237. 雲南茶葉出口遭遇綠色壁壘及對策分析
238. 動物福利對山東省畜禽產品出口的影響及其應對措施
239. 雙綠指令下福建家電的生存與發展
240. 外資零售企業進入對我國零售業發展的影響與對策
241. 論外商直接投資與廣東省出口商品結構優化
242. CEPA背景下粵港金融合作問題探討
243. 江西省服務業利用外資探析
244. 中石油收購哈薩克PK石油公司案例分析
245. 合資企業的跨文化沖突及應對策略
246. 江西省利用外資的現狀與發展
247. 中海油跨國並購優尼科失敗的教訓和啟示
248. 中國農業利用外資規模偏低的原因分析與對策探討
249. 外資進入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和對策
250. 摩托羅拉在華投資的人才本土化策略與啟示
251. 我國石油企業走出去的現狀、困境與策略
252. 跨國公司在我國承擔社會責任的現狀、問題與對策
253. 借鑒美國經驗完善我國對外投資保險制度研究
254. 從盛大的成功看國內網路游戲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構建
255. 探析跨國公司在華並購投資的引導和利用
256. 跨國公司在蘇錫常地區的技術溢出問題探析
257. 從某些外企的「明虧實盈」看在華跨國公司的轉移價格
258. 論企業跨國並購中的文化整合
259. 從海爾看國內跨國經營企業的文化建設
260. 淺析江西旅行社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培育
261. 關於江西高新技術企業引進外商風險投資問題的研究
262. 從東芝(中國)有限公司的啟示思考如何強化在華跨國
263. 跨國公司的對華投資與西部汽車業的發展
264.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外貿出口產品結構變化及影響因素分
265. 跨國並購與我國利用外資新思路研究
266. 中國對美國直接投資的現狀和趨勢分析
267. 我國民族汽車企業海外經營的優劣勢分析
268. 歐美轉基因產品貿易爭端對我國的啟示
269. 跨國公司R&D對華轉移及其影響探析
270. 從寶潔看跨國公司本土化對我國經濟的影響
271. 中國對外貿易摩擦的現狀及對策
272. 論電子商務對四大會計假設的沖擊
273. 從文化角度探析猶太人商業成功的原因
274. EDI在上海國際航運建設中的應用分析
275. 網路和谷歌的盈利模式比較與分析
276. 個人/集體主義價值觀差異對中美商務談判的影響分析
277. 博客網路版權存在的法律問題及對策
278. 基於WPKI技術的移動電子商務應用及對策分析
279. 基於電子郵件的病毒式營銷分析
280. 德國安聯保險電子商務方案研究
281. 虛擬企業的網路品牌建設
282. 基於C2C電子商務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分析
283. 我國電子客票分銷渠道分析
284. 基於移動agent的電子商務安全問題探析
285. C2C模式下網店的推廣策略研究
286. 火災免責:中糧公司葵花籽餅案的處理及啟示
287. 論反傾銷法的「均衡調節器」 公共利益制度
288. 淺析預借、倒簽提單行為及其風險防範
289. 淺析WTO爭端解決機制中的「法庭之友」現象
290. 論國際商事爭議的網上仲裁
291. 信用證方式下出口商面臨的風險及防範探析
292. 從蘋果汁案談我國企業在反傾銷訴訟中的應對
293. 淺析信用證與其基礎合同的關系
294. 論FOB項下出口商的風險及其防範
295. 論銀行業如何應對信用證欺詐
296. 江西省機電產品出口現狀問題及對策研究
297. 淺析行業協會在應對紡織業特別保障措施中的作用
298. 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對外商直接投資行為的影響
299. 跨國公司的集群效應對我國區域經濟的影響分析
300. 取消外資超國民待遇的時機選擇研究
301. 電子商務環境下的會計實務問題初探
302. 21世紀電子商務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303. 國際貿易與環境的協調問題
304. 電子商務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挑戰與對策分析
305. 人民幣升值對我國經濟的利與弊
306. FDI對浙江電子信息製造業集群發展的影響
307. 小論電子商務對市場銷售的影響
308. 小論電子商務對旅遊企業經營的影響
309. 我國 商業銀行 電子銀行 業務安全 問題淺析
310. 網上購物滿意程度的調查報告
311. 網路購物的當前發展狀況
312. 網路安全
313. 探索政府部門電子政務網站商業運作的途徑
314. 淺議企業績效管理
315. 淺談電子商務安全隱患的防範措施研究
316. 客戶關系管理的價值分析
317. 基於ASP網上商站的建設
318. 關於農村寬頻市場的調查報告
319. 關於電子商務對我國中小企業的影響
320. 關於B2B電子商務網站建設的調查報告
321. 構建有中國特色的商會組織
322. 對現行公務員激勵機制的思考
323. 電子政務網站開發實踐報告
324. 電子商務中的個人隱私保護問題研究
325. 電子商務時代安全的保護傘
326. 電子商務環境下消費心理調查報告
327. 電信業網路安全問題和對策
328. 電腦硬體銷售網站研究
329. 鞍通公司的互聯網采購
330. 淺談當代大學生炒股利與弊
331. 試論人民幣升值的原因、影響及其未來變動趨勢
332. 淺談08奧運對中國茶葉出口的影響
333. 從海爾的國際化之路看我國企業的跨國經營
334. 對特思利有限公司箱包跟單的流程設計與分析
335. 信用證欺詐案例分析及思考
336. 淺論印度發展現代服務業對我國的借鑒作用
337. 外資在華並購的壟斷傾向與應對策略
338. 歐盟CAP的挑戰及其前景
339. 行業協會在應對反傾銷中的作用分析
340. 論歐萊雅在中國市場營銷策略的改善
341. 溫州民營企業進一步「走出去」的策略分析
342. 從凱雷收購徐工案看我國外資並購的政策走向
343. 日本跨國公司經營戰略對我國企業「走出去」的啟示
344. 我國積極參與初級形狀塑料國際定價問題研究
345. 中小企業「走出去」的策略探討
346. 綠色壁壘對台州水產品出口的影響及對策分析
347. 江西藤藝傢具有限公司產品出口營銷策劃書
348. 國際貿易對廣東環境的影響及其對策
349. 中美紡織品貿易摩擦原因分析及對策
350. 論國際市場營銷中的品牌策略
351. 論信用證抵押貸款業務的風險及其防範
352. 永康五金產業發展的問題和對策
353. 江西外貿出口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354. 貴州省利用外資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355. 馬士基在中國的品牌策略分析及啟示
356. 中俄邊境貿易現狀、問題及對策
357. 中國企業跨國並購動因的探析
358. 中國彩電行業在東盟市場的發展契機分析
359. FDI對山東省產業結構的影響及對策分析
360. 論電子簽名法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
361. 海爾電子商務的成功及啟示
362. 試析我國手機支付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363. 淺析網路外部性和中國移動的市場競爭
364. 論微軟案中的網路經濟現象
365. BTOC電子商務模式在房地產中介的應用
366. 淺析華夏網路傳媒B2C平台模式
367. 淺析我國在線逆向拍賣采購模式的問題與對策
368. 我國手機簡訊廣告發展初探
369. 淺析中國傳統文化對電子商務發展的影響
370. 企業電子商務安全與風險管理探析
371. 論搜索引擎商務模式的發展
372. B2C電子商務交易模式分析
373. GIS技術在國美電子商務物流中的應用
374. VPN在企業中的應用分析
375. 中小型外貿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的策略探析
376. 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第四方物流探析
377. 論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稅收問題及對策
378. 基於Web架構的試題庫系統設計與實現
379. 論B2B商務模式的發展和創新
380. 江西財經大學學生信息管理系統的設計與開發
381. 論加密技術在B2C電子商務中的應用
382. 在線論文提交系統的設計與實現
383. 網路游戲中的財產糾紛問題探析
384. 貴陽市電子政務的發展現狀與對策
385. B2B電子商務盈利模式探析
386. 論電子商務中數據挖掘技術的應用
387. 我國中葯出口現狀分析及對策研究
388. 外商直接投資對山東省經濟的影響及對策研究
389. 淺談後配額時代珠江三角洲紡織品貿易發展
390. 探析廣東加工貿易的現狀、問題與對策
391. 貴州旅遊業發展現狀及對策分析
392. 浙江省農產品出口現狀及發展探析
393. 寧波服裝業對外貿易發展探析
394. 中小外貿企業融資與出口信用保險初探
395. 綠色技術標准壁壘與湖南省茶葉出口
396. 貴州煙草出口面臨的技術壁壘及其對策研究
397. 論景德鎮瓷器進入國際市場的品牌戰略
398. 湖南省服務業利用外資的問題與對策
399. 外資零售業在中國的發展與啟示
400. 際貿易中進一步發揮商會作用問題探析
⑵ 誰有2005,2006年國外對華反傾銷的數據或者案例,多多益善
這個網址上的一個案例http://www.cacs.gov.cn/DefaultWebApp/channel.jsp?chId=20129
淺析美國對華木製卧室傢具反傾銷案
發布日期: 2005-09-30 01:25:10 訪問總次數: 918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編輯部 於 洋
美國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反傾銷案是美國對華反傾銷案中涉案金額最高的案件,同時也是美國對單一國家進行反傾銷調查涉案金額最高的案件,涉案金額近10億美元。美國對中國木製卧室傢具反傾銷案的裁決結果顯示,130多家中國應訴企業中,獲得零稅率的僅有天津美克公司一家。在法律程序方面,本案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3個方面:市場導向型產業問題、單獨稅率問題和替代國問題。從美國商務部對本案的初裁和終裁的觀點中可以看出,市場經濟地位問題仍然是中國企業應對美國反傾銷諸多問題的根本,同時也表明中國企應對美國反傾銷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一、案情介紹
時 間
事 件
2003年10月31日
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接受申請
2003年10月31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建立立案號
2003年01月10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啟動產業損害調查程序
2003年11月21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舉行聽證會
2003年11月24日
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延長立案的時間
2003年12月17日
美國商務部發布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涉案企業100多家,涉案金額為9.579 億美元
2004年01月09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進行投票表決初步確定涉案產品是否給美國國內產業造成損害
2004年01月12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初裁結果提交給美國商務部
2004年01月20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意見送美國商務部
2004年06月24日
美國商務部發布初裁公告,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作出反傾銷初裁,涉案的中國企業的傾銷幅度為4.90%~198.08%
2004年07月15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公告,及其終裁階段的時間安排
2004年08月05日
美國商務部對此案初裁結果進行修正,其中包括對部分中國應訴企業的傾銷幅度進行修正,將2004年6月24日初步裁定被徵收普遍稅率的部分中國企業修改為適用「單獨稅率」
2004年09月09日
美國商務部對此案的初裁結果進行修正
2004年11月09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舉行聽證會
2004年11月17日
美國商務部發布終裁公告,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作出反傾銷終裁,涉案的中國企業的傾銷幅度為0.79%~198.08%
2004年12月10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就涉案產品是否給美國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的終裁,進行投票表決;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作出肯定性產業損害終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6名委員均作出肯定性裁決
2004年12月22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終裁結果提交給美國商務部
2004年12月28日
美國商務部對此案的反傾銷終裁結果進行修正,其中包括對部分中國應訴企業的傾銷幅度進行修正,對單獨稅率結果進行修正,而獲得單獨稅率的企業與2004年11月17日美國商務部終裁結果中企業的數量是一致的
二、調查過程概要介紹
(一)涉案產品
被調查產品為木製卧室傢具。木製卧室傢具一般(但不限於)按組合形式進行設計、生產和銷售,通常稱為卧室套或卧室組。其中,各組成部分基本上採用同種風格、同種材料或相同外觀。涉案產品主要由木製材料(包括實木和加工過的木製材料,如木屑、纖維)或其他木製材料(夾板、同向夾板、塑合夾板和纖維板)製成,無論是否帶有木製飾面或貼面或壓面,無論是否含有非木製部件或裝飾(例如,金屬、大理石、皮革、玻璃、塑料或其他樹脂),無論是否已組裝、完工或成品。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94035090.40、94035090.80、70099250。
(二)調查期
本案的調查期限應為2003年4月1日~9月30日。
(三)替代國
美國商務部認為,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亞、斯里蘭卡、菲律賓與中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具有可比性。根據可獲得信息的情況以及獲得信息的可信性,美國商務部選擇印度作為替代國,理由是印度是主要的木製卧室傢具的生產國,並且印度與中國的經濟發展大體相當。
(四)單獨稅率
根據在「煙花」反傾銷案件中所確立單獨稅率的法律和事實上的標准,美國商務部認為,強制應訴企業和申請單獨稅率的部分涉案企業符合單獨稅率申請的標准,在事實上和法律上不受政
府控制,批准其獲得單獨稅率。
(五)普遍稅率
向美國出口木製卧室傢具的出口商遠遠多於申請單獨稅率的企業。美國商務部向211家涉案產品的出口商發放了調查問卷「Q&V」,僅有137家涉案產品的出口商申請單獨稅率,包括強制應訴的7家企業。2004年2月2日,美國商務部向中國商務部簽發了問卷調查A部分。沒有對調查問卷「Q&V」作出回應的涉案產品的出口商適用普遍稅率。
(六)正常價值
美國商務部採用生產要素法計算中國涉案產品的正常價值。按照生產要素法,美國商務部將根據中國涉案企業提交的其在調查期內的生產要素投入的數量,乘以替代國的相應(本案的替代國為印度)生產要素的價格,再加上一定比例的製造費用、銷售及管理費用、利潤和一定的包裝費用,即為中國涉案產品的正常價值。如果某一種投入來自於市場經濟國家並按市場經濟國家的貨幣支付,美國商務部將對投入按實際發生的價格計算。
(七)出口價格
7家強制應訴企業與美國進口商無關聯關系,美國商務部以其出口的實際發生價格確定出口價格;Lacquer Craft和Shing Mark公司的部分交易與美國進口商有關聯關系,美國商務部以其結構價格確定出口價格。美國商務部根據涉案企業與無關聯關系的美國進口商之間的離岸價、到案價或者銷售給美國無關聯關系的購買方的價格,計算涉案產品的出口價格和結構出口價格,並在此基礎上扣除外國內陸運費、國內傭金、海運費和海運保險費。
(八)美國國內相關產業概況
2003年美國木製卧室傢具生產商的數量為:52家
所在地:主要集中在弗吉尼亞州、北卡羅萊納州和加利福尼亞州
2002年雇員人數:31990人
2002年美國估計消費量:44億美元
2002年木製卧室傢具進口總額佔美國國內消費總額之比:52.7%。
三、本案爭議的焦點及簡要評析
本案爭議的焦點主要有:市場導向型產業問題、單獨稅率問題、替代國問題。
(一)市場導向型產業
20世紀80年代,傳統上被認為是非市場經濟的國家開始進行市場導向的經濟改革,並取得了顯著成效。涉及到這些國家的反傾銷案件中,一些涉案產品的出口商提出,盡管出口國是非市場經濟國家,但是涉案企業按照市場的標准進行運作,在確定正常價值以及徵收反傾銷稅時,應當將涉案產品按照市場經濟國家的產品予以同等對待。
美國《1930年關稅法》經1994年修訂後規定,在特定情況下,可以採用市場經濟的方法確定產自非市場經濟國家進口產品的正常價值。但是,美國《1930年關稅法》並沒有明文規定何為「特定情況」。在實踐中,美國商務部採用「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來認定美國《1930年關稅法》規定的「特定情況」是否存在。美國商務部的「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標准有3個:(1)涉案產品的定價或產量不存在實際上的政府幹預或介入;(2)生產涉案產品的產業應當以私有或集體所有制為主,可以包括國有企業,但國有比重較大將不利於作出構成「市場導向型產業」的裁決;(3)所有重要投入,無論是物質的還是非物質的(如勞動力和管理費),都必須是以市場決定的價格購入的。
實踐中,美國商務部在反傾銷案件中,就市場經濟問題,分為4個層次:(1)市場經濟國家,(2)市場導向型產業,(3)單獨稅率,(4)非市場經濟國家普遍稅率。對於每個層次,美國商務部適用不同的標准來計算正常價值。目前,美國商務部在反傾銷案件中還不承認中國是市場經濟國家,因此,中國涉案產品的出口商就不能享受到市場經濟國家的待遇。如果涉案企業能夠申請到美國商務部的「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就能根據出口國本國的數據來確定正常價值。
2004年1月15日,天津美克和Lacquer Craft 代表中國的應訴企業向美國商務部提出申請,要求美國商務部給予中國應訴企業「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2004年2月2日,美國商務部收到應訴方提交的證據,表明中國應訴企業不符合「市場導向型產業」的標准,因為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有政府控制因素,扭曲了生產成本。2004年4月20日,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和中國傢具協會代表中國的應訴企業向美國商務部提出申請,要求美國商務部給予中國應訴企業「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中國業界在申請書中指出,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產業已經是市場導向型產業,因此,在計算涉案產品的正常價值時不應該再採用適用非市場國家產品的方法,而應該根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計算。
2004年5月5日,申訴方對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和中國傢具協會代表中國的應訴企業向美國商務部提出的申請提出質疑,並指出中方在距美國商務部規定的作出初裁的法定時間很近的時間內才提出申請,是不適當的。2004年5月12日,美國商務部收到中國商務部委託美國駐中國大使館轉交的要求給予中國應訴企業「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的申請。2004年5月14日,美國商務部向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中國傢具協會以及中國商務部發送信件表明,沒有充分的、實質性的證據來啟動「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2004年5月28日,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和中國傢具協會向美國商務部提交信息,表明中國應訴企業符合美國的「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標准。
為了考慮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和中國傢具協會的「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申請,美國商務部要求涉案企業提供支持「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標準的所有證據和信息。美國商務部特別指出,盡管在反傾銷調查中,美國商務部限制強制應訴企業的數量,但是「市場導向型產業」的申請要對整個產業的所有涉案企業進行測試。2004年5月28日,美國商務部收到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和中國傢具協會提交的用於評估「市場導向型產業」的證據和信息。提交的數據包括「全部或實質上全部」中國產業的數據。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和中國傢具協會指出,本次提交的數據和信息以及在調查過程中應訴方提交的數據符合美國「市場導向型產業」的標准。同時,這些數據也表明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企業完全由私人或民營所有。
但是,美國在初裁中並沒有給予中國應訴企業 「市場導向型產業」的待遇,美國商務部認為,中國有關部門和企業提交的「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申請以及相關證據材料的時間距離美國作出初裁的法定時間太近,沒有足夠的時間對涉案企業進行「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但美國商務部也指出,將繼續考慮「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
從美國商務部初裁的陳述中可以看出「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針對的是產業,而不是涉案產品的生產企業。這就要求申請「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企業提供包括幾乎所有產業生產者在內的信息。從實踐來看,幾乎在所有的反傾銷案件中,總有一些公司沒有應訴或不合作。因此,如果應訴企業不能提供幾乎所有產業生產者的信息,也無法獲得美國商務部的「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
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中國傢具協會及中國政府要求美國商務部基於市場經濟條件計算傾銷幅度,並發放調查問卷收集所需要的數據信息。同時指出美國商務部應根據初裁中的聲明繼續考慮中國涉案企業的「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中國傢具協會、中國政府以及starcorp公司也表明考慮中國涉案企業的「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是美國商務部的法定義務,這種法定義務來源於美國商務部關於「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3個標准。同時,美國法院在判例中也承認「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是美國商務部在反傾銷調查中的規則。美國商務部對本案沒有啟動「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並不是由於應訴方提供的數據不能滿足其「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3個標准。在反傾銷調查中不考慮「市場導向型產業」問題就像在調整正常價值或出口價格時不考慮關聯關系一樣對調查的結果有非常大的影響。美國商務部沒有啟動「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理由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法律允許美國商務部在法定的調查期間使用相對靈活的程序完成所有必要的程序,比如抽樣,加權平均計算出口價格或正常價值,或者選擇強制應訴企業。美國商務部沒有通知應訴方提交「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數據的最後期限,而拒絕啟動「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理由是特殊的、純粹的程序上的理由。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中國傢具協會及中國政府特別指出,美國商務部有若干次機會通知應訴方提交「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數據的最後期限,但是美國商務部卻沒有這樣做。
同時,美國商務部的決定與調查程序的透明度要求和實質公正以及正當程序原則不符。美國商務部因為時間的限制拒絕啟動「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 但是,美國商務部的反傾銷調查程序以及其「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標准沒有規定申請的最後時間。美國商務部沒有通知利害關系方其中涉及到的程序要求,宣布沒有充分的時間考慮「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一個關鍵和具有決定意義的問題)。這違反了公正的原則和正當程序原則。
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中國傢具協會及中國政府指出,美國商務部應在反傾銷調查中考慮「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如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已經作出了損害終裁,美國商務部也發布了反傾銷征稅令,美國商務部應根據情勢變更復審,啟動「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
申訴方指出,美國商務部沒有啟動「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是正當的。主要提出以下幾點理由:(1)應訴方申請「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時間不適當;(2)美國關稅法第773部分關於非市場經濟國家使用市場經濟的方法是限定在非常有限的條件中。同時,申訴方指出,中國的應訴方應該知道在盡可能早的時間內提交「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需要的所有數據。「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程序中沒有規定時間限制只能表明強調了調查機關的自由裁量權。申訴方同時指出,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中國傢具協會及中國政府提交的數據不符合「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3個標准。
在本案的終裁中,美國商務部也沒有給予中國應訴企業「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美國商務部解釋,考慮「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時間要求,美國商務部在反傾銷調查階段不考慮應訴企業的「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申請。但在本案的其他程序將繼續考慮。美國的做法實際上對中國應訴企業是不公平的。因為在中國,傢具行業是一個典型的競爭性行業,行業中絕大多數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和民營企業。這些企業完全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自主進行生產、銷售、定價,所有原材料的價格都是由市場決定的。
總之,由於「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標准非常嚴格,很少有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出口商申請到「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盡管在1990年美國對華的鍍鉻螺母反傾銷案中,美國商務部在初裁和終裁都承認中國鍍鉻螺母產業生產要素投入價格是由市場條件決定的,但是案件上訴到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後,美國商務部對其終裁進行了修正,認為中國的鍍鉻螺母產業仍是受政府控制的,而且只有某一產業中的所有生產要素都由市場競爭機制確定,這個產業才能被認為是市場導向型產業。
(二)單獨稅率
以上談到了「市場導向型產業」的測試標准問題,如果應訴企業獲得「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就可以根據應訴企業的國內市場銷售價格計算正常價值。而獲得單獨稅率只能證明企業在法律上和事實上不受政府的控制,但並不能證明企業是在市場條件下運作的。即使企業獲得單獨稅率,其國內市場的銷售價格也不能作為計算正常價值的基礎,只能採用生產要素方法來計算涉案產品的結構價格,而生產要素的價格還必須採用替代國的價格,除非該生產要素是從市場經濟國家進口並以市場經濟國家的貨幣支付的。
在對華木製卧室傢具反傾銷案中,美國商務部盡可能地擴大法律標准和事實標准,全面收緊單獨稅率標准,通過國內涉案企業積極參與調查,截至2004年底,我國有113家涉案企業獲得了單獨稅率資格。
1.全面收緊單獨稅率
本案發生在美國對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單獨稅率政策的修訂版徵求意見期間,美國全面收緊單獨稅率的做法一方面反映了美國企業的呼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美國對非市場經濟國家單獨稅率的政策趨勢。
(1)營業執照的信息不充分
本案沒有獲得單獨稅率資格的涉案企業中,6家企業營業執照上的相關信息不充分。美國商務部在其分析備忘錄中指出,這6家公司的營業執照沒有失效時間,這是不正常的。同時,6家企業沒有證明在調查期間營業執照是有效的,不符合法律上認定單獨稅率的標准,因此,美國商務部拒絕這6家企業的單獨稅率申請。事實上,6家企業的營業執照是在本案件調查期開始前頒發的,並且營業執照都有每年的年檢印章,這本身就說明在調查期間,營業執照是有效的。然而,美國商務部並沒有對這一真實情況進行說明。
(2)價格磋商信息不充分
本案沒有獲得單獨稅率資格的涉案企業中,11家無法提供價格磋商的書面證據。美國商務部認定這11家企業不能證明其定價不受中國政府控制,因此,美國商務部拒絕這11家企業的單獨稅率申請。事實上,這11家企業大部分的出口銷售都是通過電話或面談方式完成的,確實沒有書面的價格磋商證據。根據世貿組織《關於實施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的協定》6.13條的規定,「主管機關應適當考慮利害關系方……在提供所要求的信息方面遇到的任何困難」,美國商務部的這種做法實際上不符合世貿組織相關規定。
(3)提交的信息沒有英文翻譯或不清楚
由於所提供的信息沒有英文翻譯或不清楚,美國商務部拒絕了8家企業的單獨稅率申請。單獨稅率的法律標准和事實標准都沒有規定提交信息必須達到的標准,美國商務部也沒有因為提交的信息沒有英文翻譯或不清楚而拒絕給予單獨稅率申請的先例。雖然根據美國反傾銷法規定,利害關系方沒有提供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符合規定,商務部根據可獲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但是沒有可依據的先例。美國商務部拒絕8家企業的單獨稅率申請反映了美國收緊單獨稅率標準的趨勢。
由此可見,美國商務部盡可能地尋找一切可利用的信息,拒絕中國應訴企業的單獨稅率申請,這對中國企業在今後的應訴中是相當不利的。
2.應訴企業應正確對待美國的單獨稅率
美國在2004年對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單獨稅率政策提出了修改意見,修改的特點是全面收緊單獨稅率,兩次向公眾徵集評論意見。而美國對華木製卧室傢具反傾銷案件正是發生在這一背景下。面對美國全面收緊單獨稅率的趨勢,面對美國產業界關於拒絕中國應訴企業單獨稅率申請的呼聲,中國企業積極應訴,不斷堅持申請單獨稅率。在初裁中,82家應訴企業獲得單獨稅率,未獲得單獨稅率的企業不斷地提交有力的事實和證據,在終裁中,又有21家企業獲得單獨稅率。可見,只要應訴企業積極應訴,提供強有力的證據,美國商務部還是會給予符合條件的企業單獨稅率的。下面通過美國商務部在本案中具體調整稅率和給予應訴企業單獨稅率的過程對此例證。
2004年6月18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作出反傾銷初裁。裁定中國傢具生產/出口商的傾銷幅度為4.90%~198.08%。在本案的調查中,未被指定為應訴企業的中國木製卧室傢具生產/出口商可以本著自願的原則,通過填寫調查問卷A卷申請獲得單獨稅率資格。此間,美國商務部共收到118家中國企業稱其生產經營活動不受政府控制的證明材料。經過調查分析,美國商務部裁定其中的82家企業的單獨稅率為10.92%。
2004年7月30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的反傾銷初裁結果進行修正。對部分中國應訴企業的傾銷幅度進行修正;裁定在2004年6月18日的初裁中被徵收普遍稅率的20家中國企業符合獲得「單獨稅率」的條件,將其反傾銷稅率從原來的198.08%修正為10.92%。
2004年11月9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作出反傾銷終裁,涉案企業的反傾銷稅為2.22%~198.08%。獲得單獨稅率的企業為113家,反傾銷稅率為8.64%。
2004年12月28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的反傾銷終裁結果進行修正。其中包括對部分中國應訴企業的傾銷幅度進行修正;對單獨稅率結果進行修正,由原來的10.92%修正為6.65%,而獲得單獨稅率的企業與2004年11月9日美國商務部的終裁結果一致,即113家。
經過美國商務部對初裁及終裁結果的修改後,美國商務部批准獲得單獨稅率的中國企業由原來的82家增加到後來的113家,盡管美國商務部不斷地收緊單獨稅率標准,但是只要涉案企業積極應訴,提供充分的證據說明企業具有單獨稅率的資格,就可以獲得單獨稅率。
(三)替代國
美國商務部在選擇替代國時,確定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亞、斯里蘭卡、菲律賓與中國的經濟發展具有可比性。美國商務部根據數據的可獲得性和可信性,選擇印度作為替代國。
2004年4月16日,中國應訴企業向美國商務部提交以印度尼西亞作為替代國的替代價格數據,申請美國商務部重新考慮印度是否可以作為替代國。美國商務部在評估所有利害關系方的意見和評論後,決定在調查中選擇印度作為替代國是適當的。其理由是:(1)印度的經濟發展與中國具有可比性;(2)印度是主要的木製卧室傢具生產國,印度生產商生產的傢具產品與涉案產品具有可比性;(3)印度為使用適當的、公開的可獲得的信息評估生產要素提供了最好的條件。
應訴方指出,從生產要素方面考慮,印度尼西亞比印度生產木製卧室傢具的生產商要多。2002~2003年,印度傢具總產量的價值以及向美國的出口量,包括木製卧室傢具和其他傢具不到印度尼西亞的1/10。並且,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一份報告,印度尼西亞的傢具工業主要集中在用於出口的木製卧室傢具領域,印度的傢具工業主要集中在用於商業目的的金屬和折疊傢具領域。印度尼西亞傢具工業的整體情況以及單個生產商的運作情況與中國的傢具工業的實際情況相似,而印度的情況則不同。印度尼西亞原材料的替代價格遠比美國商務部在初裁中使用的印度進口數據准確。印度部分進口數據與傢具產量沒有關系,因為印度沒有實質意義上的有組織和有重要意義的傢具工業。
申訴方指出,根據調查的特徵和范圍,美國商務部選擇印度作為替代國是適當的;美國商務部選擇替代國對於保證利害關系方有充足的時間選擇替代價格是必要的。同時,相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選擇替代國的特殊時間。如果在調查過程中,替代價格的選擇復雜,要求申訴方提供1個以上國家的替代價格是不公平的,也會不適當地加重美國商務部的負擔,而且大部分強制應訴的企業提交了印度的替代價格。關於印度是否是重要的木製卧室傢具生產國這個問題,申訴方針對應訴方提出的印度尼西亞是重要的木製卧室傢具生產國的觀點,指出應訴方忽略了評估與涉案產品具有可比性的重要生產商的法律標准。法律沒有規定美國商務部在選擇替代國時審查所選擇的國家是否是同類產品出口到美國的最主要國家。因此,從法律上講,出口到美國的同類產品的數量與美國商務部選擇替代國沒有關系。
截至2004年底,美國共對中國發起110起反傾銷調查,除了少數案件無替代國外,共有92起案件選擇了18個替代國。其中,選擇印度為替代國62起,巴基斯坦6起;泰國5起;印度尼西亞4起;日本2起;巴拉圭、斯里蘭卡、韓國、馬來西亞、阿根廷、加拿大、瑞士、德國、荷蘭、法國、菲律賓、玻利維亞、南非各1起。在美國對華的反傾銷案件中,約70%的案件選擇印度作為替代國,主要是因為印度無論從經濟體制轉軌、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等方面和中國比較相似,因此印度被選為替代國的概率最大。但在具體數據的選用上,卻非常不合理。在中國鋼鐵企業近年應訴美國的反傾銷案件中,美國都選擇印度作為替代國。2000年美國熱軋板卷反傾銷案件中,美國選取了印度TATA鋼鐵公司而不是印度的平均指標作為替代國價格,人為地抬高了中國鋼鐵企業生產要素的價格,扭曲了中國鋼鐵企業的生產成本。因為,印度TATA鋼鐵公司的生鐵成本在全球具備極強的競爭力,根本不能代表印度作為替代國的整個產業利潤水平。
總之,美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美國商務部在選擇替代國時,擁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美國商務部最終還是選擇印度作為替代國。
淺析國外對華高錳酸鉀反傾銷案(上)
〔 轉貼自: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提供 點擊數:280 更新時間:2005-7-1 文章錄入:shent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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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已有3個國家(地區)對原產於中國的高錳酸鉀進行了反傾銷調查。1983年,美國開始對原產於中國的高錳酸鉀進行反傾銷調查,到目前為止,共進行了10次年度行政復審,1次新出口商復審,2次日落復審。1986年,歐盟開始對原產於中國的高錳酸鉀進行反傾銷調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