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中考加分項目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天津中考政策照顧項目有:
(1)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2)市級三好學生(加5分)
(3)市級優秀學生幹部(加5分)
(4)C.榮獲兩次以上(含兩次)三等功獎勵的駐津部隊軍人的子女(降5分)
(5)現役軍人子女(不含以上ABC項優待對象所列軍人子女)(不加分,同等分數優先錄取)
(6)B.作戰部隊的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降10分)
(7)援藏、援疆人員在藏、在藏工作期間其子女(加5分)
(8)A.烈士子女或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在高風險、高危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降20分)
(9)「學雷鋒、樹美德、做新人」先進個人(加5分)
(10)台灣省籍考生(加5分)
(11)歸僑考生、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子女(加5分)
(12)來津高層次留學人才其隨歸子女(加5分)
(13)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降10分)
(14)區縣級三好生或優秀學生幹部(不加分,同等分數優先錄取)
法律依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 第一條 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願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Ⅱ 天津中考加分政策
天津符合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考生可在其學業考試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分,可享受降分錄取和可享受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政策如下:
1.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初中畢業考生,在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
(1)2021至2022學年度評選出的市級優秀學生、市級優秀學生幹部。
(2)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子女、歸僑考生。
(3)台灣省籍考生。
(4)少數民族考生。
2.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初中畢業考生,可享受降分:
(1)降20分錄取
烈士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和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的現役軍人的子女;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和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的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2)降10分錄取
作戰部隊(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工作(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的現役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譽仔功(在軍事訓練和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中立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的子女;一級、二級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人民警察子女;英雄模範、因公犧牲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以及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單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的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現在擔任滅火救援任務的總隊(含)以下單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擔任滅火救援任務的總隊(含)以下單位工作累計滿5年的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3)降5分錄取
獲兩次以上(含兩次)三等功獎勵的駐津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
3.不在享受加分、降分政策范圍內,但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可以享受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線醫務人員子女。
(2)現役軍人子女和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3)持有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在初中階段回國的初中生。
(4)2021至2022學年度區級優秀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
(5)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
同時符合加分、降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多項政策照顧的,在申報政策照顧時,由考生本人選擇,只能享受一項。
法旦並律依據
《市中招辦關於做好 2022 年天津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升學政策照顧申報及審核工作的通知》
各區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根據市教委關於對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的優秀生、優撫對象、軍人子女等給予政策照顧的有關規定,為做好 2022 年天津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升學政策照顧申報及審核工作,按照《天津市人 民政府關於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的實施意 見》(津政發〔2017〕24 號)落實我市「一制三化」「減證便 民」改革方案的有關精神,現就考生升學政策照顧申報及審核 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申報項目及審核單位
(一)區中招辦審核項目
1.市級優秀學生、市級優秀學生幹部,區級優秀學生或優 秀學生幹部。
2.烈士子女:須同時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慶遲汪證明書》 (復印件)和戶口所在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烈士子女身份 證明。
3.一級、二級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 級至四級因公傷殘人民警察子女:須出具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 開具的相關證明。
4.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須出具駐外使領館的工 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
5.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須 出具公安機關頒發的見義勇為確認證書。
(二)天津警備區政治工作局審核項目
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和在飛 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 3 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 5 年以上的現役軍人的子女;作戰部隊(擔任戰備值班 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工作(含已工作並將連 續工作 3 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 5 年以上的現役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在軍事訓練和執行非戰爭 軍事行動任務中立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 的子女;獲兩次以上(含兩次)三等功獎勵的駐津部隊的現役 軍人的子女;前款范圍以外的現役軍人子女:須按照天津警備 區向各區人民武裝部下發通知的相關要求提供有關材料。
(三)市消防救援總隊審核項目 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 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和在高 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 3 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 3 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 5 年以 上的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英雄模範、因公犧牲和一級至 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一類、 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以及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單位連續工 作 3 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 3 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員 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 5 年以上的 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現在擔任滅火救援任務的總隊(含) 以下單位連續工作 3 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 3 年以上) 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擔任滅火救援任務的 總隊(含)以下單位工作累計滿 5 年的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前款規定范圍以外的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需提供本人 身份證、戶口本,父母身份信息及工作單位信息等,由市消防 救援總隊審核。
(四)其他單位審核項目
1.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戶口頁,以及與考 生同一民族的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和戶口頁,由區民族宗教事 務辦公室審核。
2.歸僑考生、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須提供本人 身份證、戶口本,本人或僑方父母身份信息等,由市人民政府 僑務辦公室審核。
3.台灣省籍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父母身份 信息及工作單位信息等,由市台灣同胞聯誼會聯絡部審核。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線醫務人員子女: 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