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公產房買賣過戶
1、契稅;140平方米以下按1.5%繳納,超過140平方米按3%。(買方承擔)
2、 銷售不動產營業稅:賣房人取得產權滿5年出售的免徵銷售不動產營業稅,賣房人取得產權未滿5年出售的按房價款5.5%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賣方承擔)
3、土地增值稅:賣房人取得產權滿2年出售的免徵土地增值稅,賣房人取得產權未滿2年出售的按房價款1%繳納。(賣方承擔)
4、個人所得稅:賣房人取得產權滿2年出售的免徵個人所得稅,賣房人取得產權未滿2年出售的按增值部分20%繳納。(賣方承擔)
5、 房屋交易手續費:買賣雙方按房屋建築面積個承擔3元∕㎡。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元由買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