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退伍老兵通知
根據國防和軍隊改革部署,天津從2015年起士兵退役改為一年兩次,各區縣政府需提前准備,確保接收安置工作順利完成。對於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天津將提供免費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鼓勵其創業就業,並落實相關經濟補助。天津將建立退役士兵培訓就業服務信息平台,發布招聘信息和組織專場招聘會,擴大優惠政策覆蓋面。
天津將全面落實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各項經費,包括一次性經濟補助和教育培訓期間的生活補助費。濱海新區、武清區等區縣需自行制定安置計劃,確保崗位落實。
所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各類社會組織均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責任和義務。市管企業要帶頭履行國防義務和社會責任,確保退役士兵待遇落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盡快安排上崗。
如果退役士兵未按時上崗,接收單位應按照不低於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平均工資80%的標准逐月發給退役士兵生活費。待安置期間,按我市城鎮居民現行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發放生活補助。
各區縣政府需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協調,及時解決重大問題,確保安置工作落到實處。對於未完成安置任務的區縣政府,將取消「雙擁」模範城(縣)評比資格。
天津將加大宣傳力度,引導退役士兵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擇業觀,做好服務和管理工作,及時救助幫扶困難家庭。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中央駐津單位嚴禁下發歧視性文件,拒絕接收退役士兵或限制其接收,不得以勞務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