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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楓畔律師事務所怎麼樣

發布時間: 2025-02-24 16:06:58

A. 公司在虧損的情況下,股東可以撤股嗎

我們知道公司的成立可以是自己創業,也可以是合夥人投資創業,其中就會涉及到股東股權問題。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那麼,公司在虧損的情況下,股東可以撤股嗎?

網友咨詢:公司2014年8月注冊,現在已經6個月了,但還處於虧損狀態,如果有股東要撤股,請問可以撤嗎?怎麼撤?

天津楓畔律師事務所尹鴻智律師解答:

公司股東不能要求退股。如果公司進行清算注銷的話,在清償了債務後,剩餘的財產股東可以按照持股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公司繼續存在,股東不得撤資,更不得瓜分屬於公司的財產。想退出的股東,可以將持有的公司股權作價轉讓,或者公司通過減資的方式實現股東退出。如果不願意再作股東,可以依法將股權轉讓或者申請公司予以收購,不能退股。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則可以進行股權轉讓達到退股目的。如果是合夥企業則可以依法進行內部轉讓或者退夥。如果是有限公司,是不可以撤股的,只能將股權轉讓給他人。可以在股東之間協議轉讓,也可向第三方轉讓,但同等條件下,股東有優先權,只能將所持有的股份轉讓。可以轉讓股份。可以與其他合夥人協商轉讓份額,或者退夥。

尹鴻智律師解析:

股東退股會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股東的投資構成公司資本,公司資本是保護債權人利益的重要物質保證。我國舊公司法實行的是法定資本制,《公司法》嚴格遵循了資本確定、資本維持、資本不變的資本三原則,以維護交易安全,保障債權人的利益。舊《公司法》第34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得退股的規定,即是資本三原則的具體體現之一。如果允許股東退股無疑是對資本維持和資本不變原則的破壞,從而危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股東屬於公司的管理者,對於公司的發展和生產經營應當負責,如果私自出現撤股的情況,勢必會給公司的股份帶來不穩定的因素,可能導致公司出現嚴重的經濟損失,具體情況下應當結合實際情況而定,避免出現違反的情況需要追究股東的法律責任。

尹鴻智律師,南開大學法律系畢業。執業於天津楓畔律師事務所,專業領域為債權債務,婚姻繼承,公司法務和房產糾紛。執業經歷三十年,法學理論深厚,辦案經驗豐富,維護公平正義,垂詢解答耐心,回復細解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