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市內戶口遷移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天津市內戶口遷移需要到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人口管理服務部門進行辦理。同時提出申請的當事人需要符合相關條件,比如在當地購買了房產,自身為房產擁有者或者親屬的,那麼就可以進行辦理。一、天津市內戶口遷移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天津市內戶口遷移須知:
1、受理單位
戶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務部門(分局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派出所)
2、受理條件
居民因搬遷或購房,在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濱海新區之間或兩區三縣之間遷移戶口,需在新住址立戶遷移的,手續齊全當場辦理。(遷移人需與落戶地房主系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關系、(外)孫子女)
3、應提交的材料
(1)遷移人《居民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產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遷移人年滿6周歲的,每人一張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免提交)。
(4)其他特殊情形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5、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遷移人非房主的,提供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意落戶書面證明材料,以及遷移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原始戶籍底檔、出生證、獨生子女證、職工履歷表等)。
(2)遷移人無法到場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遷移人本人簽名的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對戶內成員中含有親朋好友或非親屬整戶由原址遷移至新址落戶的,在房主和戶主出具同意接收證明的前提下,可予辦理遷移落戶手續。
二、離婚後戶口遷回娘家需要什麼手續
1、訴訟離婚的戶口遷移手續:
(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2)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2、協議離婚的戶口遷移手續戶口遷移時必須要有落戶的地址,才能夠順利辦理。辦理戶口遷移,必須先落實後落戶的地址,取得落戶的地址同意遷入的證明,再到現在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最後才由本人帶著相關材料到落戶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遷入手續。當然,各省份關於離婚戶口遷移的具體手續辦理會有不同的規定,如需要准備什麼材料和證明遷移手續等,亦可到所在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咨詢。
離婚後戶口遷回娘家需要攜帶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到當地派出所進行辦理分戶或者遷移戶口的手續。如果有一方當事人不願及繳納原戶口簿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可以按照調解書來辦理遷轉手續,並且需要寫明原因和日期。
B. 天津市內戶口遷移怎麼辦理
天津行政區劃如下:
市內六區(和平區、河西區、河北區、河東區、南開區、紅橋區)
環城四區 (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
濱海新區(塘沽區、大港區、漢沽區 )
五個郊區(武清區、寶坻區、薊州區、靜海區、寧河區)
市內戶口遷移
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務部門(分局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派出所)
受理條件:居民因搬遷或購房,在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濱海新區之間或兩區三縣之間遷移戶口,需在新住址立戶遷移的,手續齊全當場辦理。(遷移人需與落戶地房主系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關系、(外)孫子女)
應提交的材料:
1.遷移人《居民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產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遷移人年滿6周歲的,每人一張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免提交);
4.其他視情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遷移人非房主的,提供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意落戶書面證明材料,以及遷移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原始戶籍底檔、出生證、獨生子女證、職工履歷表等);
2.遷移人無法到場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遷移人本人簽名的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對戶內成員中含有親朋好友或非親屬整戶由原址遷移至新址落戶的,在房主和戶主出具同意接收證明的前提下,可予辦理遷移落戶手續。
郊區戶口遷移
受理條件:我市「五區」(武清、寶坻、靜海、寧河、薊縣)非農業戶口居民,因搬遷或購房,需向其他市轄區辦理戶口遷移的,具有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可以將戶籍遷往住所所在地落戶。
應提交的材料:
1、遷移人《居民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產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遷移人年滿6周歲的,每人一張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免提交);
4、其他視情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二)、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遷移人非房主的,提供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意落戶書面證明材料,以及遷移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原始戶籍底檔、出生證、獨生子女證、職工履歷表等);
2、遷移人無法到場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遷移人本人簽名的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對戶內成員中含有親朋好友或非親屬整戶由原址遷移至新址落戶的,在房主和戶主出具同意接收證明的前提下,可予辦理遷移落戶手續。
辦理程序
(一)、受理:申請人攜帶應提交材料到所屬分局辦理;市內六區到各分局人口服務大廳辦理,環城四區及其它區縣分局設立人口服務大廳的到大廳辦理,未設立人口服務大廳的分局,到所轄派出所辦理。
(二)、審核:對於申請人提交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立即受理並按照相關要求審核。
簡單來說,市內戶口遷移需要去遷入地管轄派出所辦理,攜帶商品房產權證、戶口本、身份證、一寸免冠照片即可。如果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的話,帶上買房的手續和繳費證明去辦理即可。郊區戶口遷移的要求會高一些,有的區在執行過程中,要求申請人必須在市內六區有工作,正常繳納社保才可以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