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地人在天津上學需要些什麼
外地戶口在天津上學需要具備的五證包括:有效的居住證、居民戶口簿、合法居所證明、務工就業證明和兒童預防接種證。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將被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入學時不會額外收取任何費用。
居住證持有人需要向區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上述基本材料。這些材料具體包括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居民戶口簿、合法居所證明、務工就業證明及兒童預防接種證。
具體的入學登記時間、地點和其他所需材料,可以向居住證上載明的居住地所在區的區教育局小學科咨詢並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根據《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各區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會根據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登記情況,及時調整配置教育資源。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將被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並於每年5月由各區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安排時間通知符合條件的學生到指定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天津市致力於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都能享受到與本市戶籍學生相同的教育機會,以促進教育公平。
2. 天津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外地子女在天津上學最新政策,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非津籍子女需要「五證」辦齊才可申請在津上學,不少外來務工父母不知道「五證」如何辦理;
2、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只碧明要符合天津市教委的相關管理規定,五證齊全,便可享受與天津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擁有天津學籍;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津入學,須持有居住證、戶籍證明(戶口復印件)、務工證明、住(租)房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由區縣教育局統籌就近安排在公辦小學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一條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悔世告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返穗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第十三條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採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