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落戶條件2021年新規
天津落戶2021年新政策如下:
一、人才引進:
1、學歷型:天津對全日制高校畢業的學歷型人才落戶,本科一般不超過40周歲,碩士一般不超過45周歲,博士不受年齡限制,可直接落戶;
2、資格型:對獲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以及擁有國內外精算師、律師等執業資格等資格型人才,可直接落戶;
3、技能型:高等職業院校畢業並工作滿1年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工作滿3年的、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不超過35周歲,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40周歲,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50周歲的技能型人才,可直接落戶;
4、創業型:對創辦符合天津產業政策且企業穩定運行超過1年,個人累計繳納所得稅10萬元以上的創業型人才,不受年齡限制,可直接落戶。
二、積分落戶:
1、在我國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2、持有有效的居住證;
3、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在本市注冊的用人單位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4、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人民政府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集體戶口);
5、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目前為110分,只要達到分數即可申報。
三、投靠落戶:
符合投靠落戶條件的可通過該渠道落戶天津。如夫妻投靠落戶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天津、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天津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❷ 天津落戶2021年新政策人才引進
天津「海河英才」行動計劃針對人才落戶政策進行了全面革新,旨在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投身於本地發展。改革措施主要包括放寬人才落戶門檻、允許個人自由選擇落戶區域、簡化相關手續等。具體來說,天津將學歷型、資格型、技能型、創業型、急需型五類人才納入了人才引進的范疇,並對其落戶條件和流程進行了詳細規定。
對於學歷型人才,本科生需不超過40歲,碩士則需不超過45歲,博士則沒有年齡限制。技能型人才中,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需符合特定條件,如不超過30歲,或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並在津工作滿一年,不超過35歲;技師資格者不超過40歲,高級技師資格者不超過50歲。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同樣需滿足相應的年齡限制,例如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且在津工作滿一年的不超過35歲,技師資格者不超過40歲,高級技師資格者不超過50歲。
資格型人才則包括獲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持有國內外精算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注冊建築師、注冊勘察設計工程師、注冊資產評估師、律師等職業資格的人士。
創業型人才則不受年齡限制,只要創辦符合天津市產業政策的企業,並且企業穩定運行超過一年,個人累計繳納所得稅達到10萬元即可。
急需型人才則主要集中在人工智慧、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葯、數字創意、航空航天、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領軍企業中。
相關政策詳情可查閱:天津市政府官網人才引進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