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辦理身份證需要幾天
法律分析:60日內取證,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具體以回執單為准。現在統一取消了身份證辦理加急業務,辦理身份證期間,急需用身份證的,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三日內取證,一般當天可以拿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Ⅱ 天津辦身份證最快幾天
法律分析:加急辦理是7個工作日,普通是10個工作日,可以辦理郵遞領取,也是7個工作日。
1、提前領取證件:居民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後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1號窗口,憑本人居民戶口薄,《天津市非稅收入統一繳款書》領取證件。
2、普通證件:居民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後到指定發證地點,憑本人居民戶口薄,《天津市非稅收入統一繳款書》領取證件。
3、郵政速遞證件:由郵政速遞公司在7個工作日後郵遞至申領人指定地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