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高考移民有什麼規定
為了維護高中階段學校學生的學籍管理秩序,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每年全國統一高考報名前,需開展學籍核查和實際就讀情況核查。在學期中,相關部門會採取定期和不定期進校進班點名的方式,以及重點學校抽查等措施,加強對行政區域內高中階段學校學生的學籍管理。所有入學、轉學、退學等學籍變動,都必須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進行辦理。
公安機關也扮演著重要角色,他們結合深入推進戶口登記管理清理整頓工作,加快建立戶口遷移網上流轉核驗機制。這一機制實現了戶口准遷證、戶口遷移證信息的網上備案、流轉和核驗,有效提升了戶籍管理的效率和准確性。
地方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在高考報名資格審查方面,也承擔著重要職責。他們必須嚴格審查在校學生的報名資格,確保只有符合條件的學生能夠參加高考。這一系列的措施和規定,共同構成了我國高中階段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和高考報名資格審查的完整體系。
通過這些措施的實施,我們期待能夠有效遏制虛假學籍、學籍造假等違規行為,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維護教育公平和公正。同時,這也為構建更加健康、有序的教育環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⑵ 外地戶口能在天津高考嗎
一、天津考生外地戶口不能享受天津高考政策。
在天津高考,前提條件是在天津市有完整的高中學籍。
外地戶口,在天津市不能參加中考,也就不能在天津參加高考。
二、《2016年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規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以申請報名: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二)具有本市藍印戶口。
(三)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藍印戶口,仍在外省市就讀並要求回津升學者。
(四)符合津教委〔2011〕103號和津教委中〔2008〕19號文件規定的香港、澳門、台灣應屆初中畢業生。
(五)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戶口後,其隨遷子女按照本市親屬投靠落戶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戶口者。
(六)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藍印戶口,但已在我市就讀並具有本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經就讀學校所在區縣中招辦審核同意後,可按外地考生身份報名考試,但只可報考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和各類中職學校。
以上報考者具有本市學籍的,在其學籍校辦理報名手續;不具有本市學籍的,在其戶口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往屆初中畢業生、各類高級中等學校在校生不準報名。
三、《天津市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津招委高發[2015]16號)規定: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戶口;
②具有本市藍印戶口且符合津教委中[2009]6 號文件規定;
③符合積分落戶政策的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