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孕婦第一次去醫院檢查都要做什麼項目
您好! 產前檢查, 檢查項目如下:一般在懷孕12周左右就需要到醫院做相應的檢查,檢查後,醫生會通知您下次檢查的時間。 時間/周 項目 0~12 B超、血尿常規、血型 12~16 產檢 16~20 產檢、B超 20~24 產檢、胎監、肝腎功能、乙肝、梅毒、HIV 24~28 產檢、胎監、白帶常規 2...8~32 產檢、胎監 32~34 產檢、胎監、尿常規 34~36 產檢、胎監 36~37 產檢、胎監、心電圖、尿常規 37~38 產檢、胎監、B超 38~39 產檢、胎監、尿常規 39~40 產檢、胎監 祝您太太和寶寶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