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市住建委:天津住房限購政策不會改變
財聯社12月16日訊,針對市場上出現「天津將取消限購」「天津將放開限購」等傳言,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近日在接受采訪表示傳言不實,本市不會取消或放開住房限購。報道稱,下一步,天津市住建委將積極落實「十四五」規劃,以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服務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實現人民群眾住有所居。
❷ 天津取消住房限購市發改委稱「傳言不實」
近日,一條「天津房地產市場取消限購」的消息熱傳朋友圈。該消息稱,「天津市發改委將要發布新政,外地無天津戶籍客群,由企業統一申報,不用落戶即可享受天津市民購房同等資格。」 據業內人士介紹,傳言一出,天津房地產市場「應聲而動」,多家開發商第一時間展開宣傳攻勢,上周末看房人明顯增多,尤其是來自北京區域的購房人比以往明顯增加。 10月28日,新京報記者對上述傳言進行了求證。天津市發改委辦公室一位李姓負責人告訴記者,上述傳言皆不實,天津市發改委目前沒有發布該類政策的計劃。 取消限購傳言四起,發改委、住建委雙雙辟謠 據了解,上周六(10月24日),天津房地產市場被一則「放開限購」的消息近乎刷屏,引發了業界的廣泛關注。 該消息大致內容為,「近期天津市發改委將發布一條關於放開外地人在津購房政策,外地人無天津戶口客群,由企業統一申報,不用落戶即可享受天津市民購房同等資格。天津市住建委不再審核信息,直接將企業員工身份證號錄入系統,錄入後可享受天津市民同等購房資質。購房者取得產權證後3年不得出售。」 據了解,天津市早在2017年3月就出台了「住房限購」新政規定,在天津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戶籍居民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單身(包括未婚和離異)人士,暫停在天津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非天津戶籍居民家庭如果要在天津市范圍內購買住房,需要提供在該市3年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 到了2018年5月,天津推出了「海河英才行動計劃」人才落戶新政。一時間,天津房地產市場也受到各界關注。其時,不少業內人士預測,「受限購影響而成交下降的天津房地產市場,會因此政策再次升溫。」然而,時至今日,這項落戶新政並未使天津樓市恢復到此前的熱度。 近日,又有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如果前述「外地戶籍可因工作直接購房」的傳聞屬實,則相當於大幅度放開了天津房地產限購政策。
為了進一步核實此消息真偽,10月28日,新京報記者與天津市發改委取得聯系,該委辦公室一位李姓負責人就此事回應稱,上述傳言皆不實,天津市發改委目前沒有發布該類政策的計劃。 隨後,記者又聯繫到了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地產市場處。一名員姓工作人員回復記者稱,「目前,天津還在執行2017年3月發布的限購政策,暫時還沒有改動的計劃,以後如何變化尚不清楚。」
傳言激起天津樓市暗潮湧動 「雖然大部分人都半信半疑,但是已經有一些人開始行動了。」據天津武清區一位房地產銷售公司負責人介紹,因為這個傳言,天津樓市的熱度貌似有點被調動起來了,多家開發商第一時間展開宣傳攻勢,上周末看房人明顯增多,尤其是來自北京區域的購房人比以往增加了很多。 與此同時,上述傳言一出,一些購房者特別是剛需族也「心動」了。「周六晚上就有人說天津新房要漲價,連夜組織客戶看房占名額,甚至臨時掀起一波福利促銷。我們周日一大早就從北京趕到了天津,准備出手。」北京購房者趙亮(化名)告訴記者,「幸虧沒有交訂金,因為我們後來咨詢了發改委等部門,都沒有聽說要放開限購。」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今年的「金九銀十」,天津樓市不同於往年的因漲而「紅」,而是延續了房價下跌趨勢。盡管此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在官網轉發消息稱,房地產市場保持「價升量穩」狀態,但一些購房者和業內人士均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包括武清、西青、河東、東麗等熱點區域在內的房價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下降。」
據貝殼研究院最新數據顯示,上周全國重點城市二手房市場成交繼續回落,但天津環比增長超過5%。均價方面,10月至今,重點城市成交均價環比普遍持平或下跌,環渤海城市跌幅靠前,其中天津環比跌幅超過4%。 業內稱「限購下房子降價才能成交」 在當地多位房企銷售人士看來,僅靠天津當地人群需求很難支撐天津市場的供應量,而來天津買房的外地人中,真正來天津工作人的並不多,很多都是為落戶而買房。這些外地購房者更像是城市過客,主要是為了享受天津的教育、醫療等方面的紅利。
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天津本市的人該買房的基本都已經買了,買不起的依舊買不起。事實上,現在天津房地產的發展主要力量來自外地人群,但是限購政策不放鬆,外地的購房人自然就少了。房子賣不掉,必須降價才能成交。」
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如果天津當地房地產市場確實遇冷,或可以考慮適當放寬一下限購政策,尤其是對於當地的各類新進人才、醫護工作者及自願退出宅基地的進城購房者,可以給予購房保障和價格讓利,這樣也有助於去庫存,但同時也要嚴防過熱局面再次出現。
❸ 天津取消限購政策 天津限購令何時取消
等購房稅率能夠得到實施的時候,限購令就能徹底取消了。
❹ 天津從什麼時候開始限購的具體限購規則是什麼
天津從2017年4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限購政策。對於有天津市本地戶口的人,以家庭為單位最多隻能購買2套房,以個人為單位,最多隻能購買一套房;對於沒有天津市本地戶口的人群,必須自購房之日起向前倒推三年,有連續24個月的納稅或者天津地區社保繳納,這樣才可以購買一套房。
❺ 天津限購政策2017有望解除么
您好!2017年4月1日起天津市剛剛正式實施限購政策,2017年內不可能解除。限購政策如下:本市戶籍購房要求,家庭:首套房首付3成,二套房首付6成,第三套只能在濱海新區全款購買,單身或離異:首套3成,二套6成(只能在濱海新區購買),三套:只能在濱海新區全款購買,外地戶籍購房要求,需滿足在天津市三年之內順繳兩年社保或完稅證明才可以購買,首套:首付3成(市內六區或武清首付4成),二套:首付6成(只能在濱海新區購買),三套:只能在濱海新區全款購買。謝謝閱讀!
❻ 天津的限購政策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一、天津限購令施行
天津《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針對新建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購政策從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1、限購政策的主要內容
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還可以再購1套;已擁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購買住房。
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沒有住房且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時能夠提供累計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天津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可在天津市范圍內購買1套住房。在天津市已經擁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時不能提供累計1年以上在天津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就不可以在天津市購買住房。
2、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范圍
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全部家庭成員為天津市戶籍居民的家庭;二是家庭成員之一為天津市戶籍居民的家庭;三是駐津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的家庭。
3、限購政策施行時間
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4、限購區域范圍
全天津市行政區域范圍內。
5、限購住房種類
新建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❼ 天津買房限購嗎天津買房解除限購令政策解讀
「限購令」,簡單來講就是規定「每戶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房」。2010年4月30日在北京出台「國十條實施細則」中明確提出,這是全國首次提出的家庭購房套數「限購令」。「國五條」出台後,累計有上海、廣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個一二線城市推出限購政策。截至2011年2月,已有36城市提出限購;新一輪住房限購城市將翻番達72個,高壓調控樓市跌入「冰點」。
天津限購令取消
2014年10月17日,天津市國土房管局、市住建委、市規劃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市公積金中心六個部門聯合發文,對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進行調整。明確取消房地產限購,並取消對住宅市場「70/90」的限制性規定,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主要調整:
1、買房不再查詢房產記錄
天津市和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購買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及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手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或中介機構)、房地產登記機構不再對其家庭擁有住房情況進行查詢;
2、非津人員買房取消納稅明證等限制
取消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辦理購房和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手續時需提交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的限制性規定。
3、華僑在津買房不再受限
取消對境外機構、境外個人和港澳台地區居民、華僑在天津市購房的有關限制性規定。
4、執行央行7折利率優惠
支持居民合理住房貸款需求。對於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5、90平米以下按照1%徵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及以下),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價格的1.5%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同上),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價格的1%徵收契稅。自2014年10月30日起執行。
6、取消90/70限制
取消對商品住房戶型設計「90平方米以下戶型佔70%以上」的限制性規定,進一步優化住宅、商業房屋的配比,鼓勵開發企業根據區域城市功能定位和市場需求設計適銷對路的產品。對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已經明確住宅套型比例要求的,仍執行原合同約定條款。
7、鼓勵通過住房抵押貸融資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縮短放貸審批周期,合理確定貸款利率,配足住房貸款額度,優先滿足居民家庭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貸需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發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期限較長的專項金融債券等多種措施籌集資金,專門用於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貸款投放。
8、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按政策執行
對符合分類調控政策精神,購買第二套(及以上)自有住房的,按照天津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關於購買第二套自有住房的有關規定執行。
9、首次提出深化部門聯動服務
進一步加強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加快公交路網及公共交通設施建設進度;盡快完善公交場站、學校、餐飲、商業服務配套設施的工程建設。加大產業導入,帶動產城互動;加強重點地區商業用房招商引資力度,通過吸引高端產業、發展樓宇經濟,提高設施利用率。
10、強化房地產市場輿論引導
加強輿論引導,及時發布有關房屋交易情況及相關政策信息,增強信息透明度,正確分析解讀房地產市場,營造良好的市場輿論氛圍。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2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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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天津限購政策最新2021
2021年天津限購最新政策如下:
1、在天津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天津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天津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單身(包括未婚和離異)人士,暫停在天津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在天津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天津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圍內購買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3年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補繳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法律法規】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准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第二十一條 按建築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並約定建築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築面積發生誤差以及建築面積與套內建築面積均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❾ 天津解除房價限購了嗎
天津」限購令「規定: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夠提供在本市累計1年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