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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積分落戶如何辦理

發布時間: 2022-04-20 14:27:11

Ⅰ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都有什麼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提交上述材料;
2、公安局在社保局報送《准予積分落戶名單》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戶口准予遷入證明》信息登記、核對工作;
3、確認無誤後,在20個工作日內以郵遞的方式向申請人寄送《戶口准予遷入證明》。
積分落戶申請人應當向公安服務窗口如實提供本人、配偶、子女相關信息,並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不動產證書;若在天津的房屋產權歸家人共有,則要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包括結婚證、居民戶口簿等;若申請落戶集體戶口的,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
3、《有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
法律依據
《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四條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本辦法組織實施的綜合協調工作。公安機關負責居 住登記和居住證的簽發、簽注、注銷以及居住證持有人入戶受理、落戶等相關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居住 證的積分管理。教育、衛生計生、稅務、國土房管、民政、工業和信息化等有關部門和市審批辦應當按照各 自職責,做好服務和管理工作。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在本行政區域內做好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工作。
區縣各級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包括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街道、鄉鎮 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社區、村、大型企業、建築工地流動人口信息採集點)受公安機關委託,具體承辦居 住登記工作。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負責辦理居住證的申領工作。第九條 需要申領居住證的,由個人到現居住地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公安 派出所辦理,或者由個人所在工作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集中到單位所在區縣的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或者受託人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 居住證。監護人或者受託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證明。

Ⅱ 天津積分落戶去哪辦理

法律分析:市審批辦在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濱海新區行政服務中心或在其他區縣設立的居住證持有人積分入戶受理點,受理積分入戶申請。

法律依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條 市審批辦在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濱海新區行政服務中心或在其他區縣設立的居住證持有人積分入戶受理點,受理積分入戶申請。市審批辦、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建立居住證積分信息管理系統。公安機關首先對申請人及其隨遷子女的戶籍身份、落戶地點等申請條件進行審核,對不符合積分入戶申請條件的,應告知申請人。各有關部門按照本部門職責,負責對申請材料的相關方面進行審核,並及時確定分值。市人力社保局根據各部門審核評分情況,計算總積分,確定排名。

Ⅲ 天津積分落戶怎麼辦理 都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申請單位和申請人登陸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居住證積分專欄積分聯辦系統辦理。

申辦流程為:單位注冊填寫申請人信息網上測評上傳材料提交審核,以上所有步驟都須操作才能進入審核流程。

聯辦部門經辦流程為:審核受理(補正)確認分值公布(復核)分值公示入戶名單發放准遷證。

辦理材料:居住證持有人申請辦理積分入戶手續,需提供積分入戶申請表、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天津市居住證、合法落戶地相關證明,以及與積分有關的學歷證明、技能水平證明、職稱證明、合法居所證明、納稅及社會保險費繳納證明、計劃生育有關證明、省部級以上獎項或者榮譽稱號證明、結婚證、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徵信記錄等有關材料。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的材料,在相關業務系統中無法查詢的,應提供有效的相關證明材料

Ⅳ 在天津積分落戶都需要什麼手續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
天津積分落戶,是天津市政府依據中央關於推進外來人口落戶要求和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狀況,安排外地人的落戶指標。持有居住證的外來人口中,在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穩定居所、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通過積分申請,辦理天津常住戶口。居住證持有人所在單位集中向設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專門的積分窗口進行申請申報。然後要經過材料審核、打分、加總、排名等程序,再根據每年的額定總量,每年分兩批確定入戶名單。積分和入戶人員的名單將在天津政務網和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網站進行公布,申請人還可以查閱。
法律依據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第四條 居住證持有人具備以下條件的,可申請積分落戶:(一)在我國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證;(三)被在津依法登記注冊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在本市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或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年,申請時處於正常繳費狀態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四)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

Ⅳ 天津市積分落戶在哪裡辦理

在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居住證積分專欄公布積分落戶政策和當期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經辦流程、所需材料清單等,申請人根據要求並結合本人實際情況准備相應材料,交所在單位統一申報,申報單位應在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居住證積分專欄上提交申請,進行注冊、填寫申請人信息、網上測評、上傳材料。

Ⅵ 申請天津積分落戶需要什麼材料

住證原件復印件2份,還有《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復印件1份(僅限大專以上學歷辦理),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原件 復印件1份,《勞動合同》原件 復印件2份、《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2份,單位授權委託書、單位營業**副本復印件
組織**副本復印件 網上預約憑證 用人單位積分申請花名冊 申請人身份證和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要蓋單位騎縫章 配偶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人和配偶社保繳費證明 資格、職稱

Ⅶ 天津積分落戶個人怎麼申報

法律分析:1、申請申報。由居住證持有人自願申請,經居住證持有人所在單位集中向設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市人力社保局窗口申辦積分手續。2、受理申請。積分入戶申辦窗口接到申請後,將相關信息進行實時比對,核對無誤後予以受理,並向用人單位出具受理通知書。3、審核打分。積分入戶申辦窗口受理申請後,用人單位將需要提交的材料分送至負責積分審核的各相關部門服務窗口。4、匯總排名。用人單位將各部門出具的審核證明材料,提交積分入戶申辦窗口進行匯總。5、積分公布。市人力社保局將積分情況以《入戶積分通知單》的形式反饋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由用人單位領取。6、公布入戶名單。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年度積分入戶指標和入戶申請人積分排名,於每年6月、12月公布積分入戶人員名單,並出具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