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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怎麼辦居住證

發布時間: 2022-04-23 07:45:45

㈠ 天津市的居住證怎麼辦理

摘要 您好,需要申領居住證的,由個人到現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哦!

㈡ 天津居住證怎麼辦理流程是什麼

辦理條件:
1、在津辦理居住登記6個月以上且擬繼續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可以申領居住證。
2、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可以由監護人或受託人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1、天津市證件數碼相片檢測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認證回執。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還應提供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
3、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
4、代為申報居住登記或申領居住證的,監護人還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和能夠證明監護人和被監護人關系的居民戶口簿,受託人還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委託書。
網上辦理流程:
1、登陸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台(https://ms.ga.tj.gov.cn/site/)
2、實名注冊用戶,並通過驗證
3、按照辦事指南在網上填寫居住證登記表
4、成功提交,且未因其他原因被系統駁回申請的,提交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發放。
5、選擇快遞或上門自取居住證證件。
微信辦理流程:
進入「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台」在線申辦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

㈢ 天津市居住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1.符合天津市居住證照片標準的電子照。2.《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3.合法居所證明包括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在津居住地址的不動產權證書;(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租房協議》;(3)借住在我市居民自有住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4)居住在單位(學校)內部的,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㈣ 天津暫住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在天津申領暫住證應當持暫住人的居民身份證,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張,並按以下規定辦理:

1、暫住於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簿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託的管理站申領暫住證;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的,由單位或者僱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3、暫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攜帶租賃合同,帶領其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法律依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九條 需要申領居住證的,由個人到現居住地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辦理,或者由個人所在工作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集中到單位所在區縣的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或者受託人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監護人或者受託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證明。

第十條 申領居住證時,應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天津市居住證申請表和近期證件照片;

(二)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

(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

(四)在津就業、就學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五)其他證明材料。

㈤ 天津市居住證辦理需要准備什麼材料(本人是外地戶口)

1.《天津市居住證申請表》和天津市證件數碼相片檢測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認證回執。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還應提供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
3.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房地產權證或者與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3)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證明和房地產權證或其他合法居所證明復印件;
(4)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
(5)居住在學校內部的,提供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6)其他合法居所證明。
4.在津就業的,還需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在津投資開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還需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其他證明材料。
法人申請人辦理集體申領居住證時,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申請人員名冊。
希望可以幫到你,祝你好運。
望及時採納,謝謝

㈥ 天津辦理居住證都需要什麼材料

1、身份證明。攜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機動車駕駛證及戶籍證明等,其中之一原件或復印件。

2、居住證明。居住登記回執、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屋租賃合同或者村(居)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物業管理部門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4、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5、具體材料各地有差異,詳詢辦理部門。

㈦ 天津居住證快速辦理

【法律分析】
申請材料1: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還應提供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
申請材料2:合法居所證明:
(1)自有房屋:房產證原件、復印件,房產證是配偶姓名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和配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供購房合同和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復印件。(2)單位(學校)住宿:單位(學校)組織機構證明文件(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3)借住房屋:房產證原件、復印件;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復印件;房屋所有人同意居住證明。(4)租賃房屋:租賃協議原件、復印件;房主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房屋出租治安責任保證書》原件(到所屬地派出所領取)。
辦理流程1:申請人備齊申請材料後到屬地公安分局人口服務管理大廳或管轄派出所相關窗口提交材料。
辦理流程2:窗口工作人員依據申請材料現場審核申領人的基本信息,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材料,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對信息審核無誤的,窗口工作人員填寫制證信息,通過照片認證回執讀取申請人照片,留取申請人聯系方式,列印《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由申請人簽字確認,同時開具《天津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登記信息有誤的,應在更改登記信息後受理申領居住證。
辦理流程3:申請人在社區民警核查確認後,可以自收到受理部門開具的《天津市居住證受理回執》之日起30個工作日後,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天津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社區民警領取居住證。社區民警發放居住證後,收回《天津市居住證受理回執》。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促進新型城鎮化的健康發展,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