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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改名字什麼手續

發布時間: 2022-04-24 03:20:41

1. 天津市五十多歲改名字可以嗎

只要有充分的理由,並符合相關的規定,就能改名。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有決定自己性名的權利,只要你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能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義務,就可以改名。
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規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 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名字是每個公民的標簽,代表一個人的身份和名譽,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同時,我們也可以進行名字的更改,但需要想要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具體流程為:1、本人攜帶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的刑警大隊開具有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2、到派出所領取《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兩張。3、將《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拿到所在的村委會或居委會簽字蓋章並出具證明。4、草擬戶籍改名字申請書,帶著上述證明以及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然後即可辦理新的身份證。
當然,更改名字也有一定的限制,身份證變更名字有嚴格的申報限制條件和理由,根據我國《身份證法》的規定,戶口本與身份證的名字不相一致的、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證名字錯誤的、身份證名字或名字的諧音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傷及本人感情的、身份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既可以更改名字。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第一千零一十六條 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事主體變更姓名、名稱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3. 如何改名字要什麼手續

改名字流程:首先要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其次寫出需要改名的理由,然後再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進行辦理。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認為理由成立,並且確實有必要改名時,將向申請人索取相關的證明。改姓主要發生在隨父姓還是隨母姓的更改,以及收養關系變更或者是涉外婚姻,再或者就是父母離婚或者再婚的情況,這樣是允許改姓的。不能更改名字的,包括了正在進行民事糾紛、收監服刑、在校的大中專學生,還有就是個人的信用記錄有嚴重不良記錄的。18周歲以下的公民,在變更姓名時必須要由本人的父母或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改名字的審核結果會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人會得到通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
5、其他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4. 我是天津的 如果我想改名字的話 需要哪些手續 還有保險和醫保怎麼才能改 麻煩寫的詳細點 謝謝

拿戶口本到派出所改,改了之後那上面有一欄曾用名就是你之前的名字了,到時就可以去社保局和醫保局改其他的了。

5. 修改姓名需要哪些手續

改名字需要的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手續如下:

1、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開具有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並隨帶戶口本、身份證,印製一個十指的指模,一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可取相關證明。

2、准備兩張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當地派出所領取兩張《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空白表,並按照規定要求填寫清楚、正確。

3、將《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拿到所在的村委會或居委會簽字蓋章,並請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證明。如果是有單位的,所在單位均要出具證明。

4、本人寫好一份戶籍改名字申請書,並隨帶上述證明以及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需要派出所和公安局全部簽署同意意見後才算辦理完畢。

名字更改完之後就可以辦理新的身份證。

下列五種情況不可改名字:

1、正在進行民事糾紛:由於民事糾紛還沒處理完,更改名字會影響後續處理結果。

2、收監服刑:在收監服刑期間改名字,會影響服刑時間。

3、在校的大中專學生:在學校期間改名字,對畢業證有影響。

4、個人信用有嚴重不良記錄。

5、如果在改名字之前,你更改過出生日日期以及身份證號碼的,是不可進行名字更改的。

6. 更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變更姓名需要去本人戶口所在地進行辦理,需帶著變更之前的戶口本以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還要有變更申請書和單位開的變更姓名證明信;2、向派出所戶籍科提交材料,派出所調查審核,確認無誤後,上報地方分局進行再次審核,確認無誤後,上報地方分局再次審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六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7. 天津身份證 戶口本 改名的程序

身份證,戶口本,本人寫個申請,說明為什麼改名字,
然後提供改名字原因的證據
然後去公安局辦理即可

8. 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呢

公民的戶口變更登記是由於客觀情況變化,為使原有的登記內容符合實際情況而進行的一項登記。戶口登記具有法定效力,變更只能申請戶口登記部門依法進行,公民不能自行改動。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申請變改名字時,需持下列證明材料,如果材料不完整是不予以修改名字的。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以及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9. 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嗎

改名字需要的手續:如果是未成年人要由其監護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登記,如果是成年人由本人攜帶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等材料向原戶籍管理機關申請改名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10. 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以彭州市為例,按照成年人變更姓名的條件來辦理,《成都市公安辦證中心辦理變更更正姓名服務指南》成年人變更姓名所需手續如下:

1、《變更更正戶口項目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

2、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原件);

4、國有單位人員由縣級以上人事部門出具同意變更姓名的證明;非國有單位人員由檔案管理部門出具同意變更姓名的證明;無職業人員出具無職業證明(含待業證、失業證、下崗證);(原件和復印件);

5、親屬關系佐證材料(隨父或隨母姓的出具)(原件和復印件);

6、原戶籍登記機關證明(恢復原姓名的出具)(原件);

7、收養證或解除收養證明(收養或解除收養關系更名的出具)(原件和復印件);

8、縣以上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局出具出家或還俗的證明(出家或還俗的人員出具)(原件和復印件);

9、根據申請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10)天津改名字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姓名:

(1)由冷僻字、繁體字更改為簡化字;

(2)隨父或隨母姓(含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3)恢復原戶籍登記機關登記並使用過的姓名;

(4)因收養關系成立更名;

(5)因收養關系終止恢復收養前姓氏的;

(6)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還俗,變更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

(7)姓名或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戶口遷入我市大中專院學生集體戶的,不得申請變更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