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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業用地被徵收如何賠償

發布時間: 2022-04-26 18:32:01

❶ 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工業用地拆遷補償標准:耕地徵收補償標准。旱地的平均補償是每畝5.3萬元。稻田的平均補償是每畝9萬元。菜地的平均補償是每畝15萬元。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准。旱地的平均補償是每畝5.8萬元。稻田的平均補償是每畝9.9萬元。菜地的平均補償是每畝15.6萬元。徵用林地和其他農用地的平均補償費為每畝13.8萬元。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徵用庫車集、荒山、荒地、荒灘、荒灘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其他稅費。耕地佔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條 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布,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第十一條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徵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第十二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徵收決定涉及被徵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徵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❷ 商業用地徵收補償標准費是多少

商業用地徵收補償標准:
1、若房屋和土地分開補償,則土地按商業用途補償,房屋及其附屬物按重置成新價補償。除此之外,還有搬遷費用補助、無法正常營業的停產停業損失;
2、如果是關於房地合一的補償,則按照商業房地產市場價值(評估確定)進行相應的補償。
具體的賠償標准按照實際情況而定。
法律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包括三個方面:
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商業征地的批准程序如下: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後擬訂徵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後逐級上級;
5、徵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❸ 商業用地徵收怎麼補償

商業用地被政府徵用怎麼補償?大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1、若房屋和土地分開補償,則土地按商業用途補償,房屋及其附屬物按重置成新價補償。此外,還有搬遷補助、正常營業的還有停產停業損失。
2、如房地合一補償,則按照商業房地產市場價值(評估確定)進行補償。此外,也有搬遷補助、正常營業的還有停產停業損失。

❹ 政府對於佂用商業用地的補償標準是什麼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大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1、若房屋和土地分開補償,則土地按商業用途補償,房屋及其附屬物按重置成新價補償。此外,還有搬遷補助、正常營業的還有停產停業損失。

2、如房地合一補償,則按照商業房地產市場價值(評估確定)進行補償。此外也有搬遷補助,正常營業的還有停產停業損失。

不論是商業用地還是居民用地,政府徵用土地所支付的補償金,應由被徵用土地方與徵用方進行協商,協商後的補償金應當在工程完工前,一次性或分批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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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❺ 商業用地怎麼補償

法律分析:1、若房屋和土地分開補償,則土地按商業用途補償,房屋及其附屬物按重置成新價補償。

2、如房地合一補償,則按照商業房地產市場價值進行補償。還有搬遷補助、正常營業的還有停產停業損失。

政府徵用商業用地所支付的補償金,應由被徵用土地方與徵用方進行協商,協商後的補償金應當在工程完工前,一次性或分批次付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范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准、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❻ 商業用地被政府徵收怎麼補償

每個地方都有相對應的補償資金,一般來說經濟發達地區的補償金相對高一些。而貧窮地區的補償金相比之下低很多。一般性質下的土地徵用,低一些的補償款一般在300-500元一平方米,高一點的補助款在700-1000元。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准,在這里作者所列算的補償標准,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渡方式進行的計算。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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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❼ 商業用地拆遷怎麼賠償

徵收商業用地的補償標准如下:
1、房屋與土地分開補償,土地按商業用途補償,房屋及其附屬物按新價重置補償;
2、房地產合一補償的,按商業房地產市場價值補償,有搬遷補貼,正常經營也有停產停業損失。
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於建設商業用房屋,出讓後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政府徵用商業用地支付的補償由被徵用土地方和徵用方協商,協商後的補償在工程竣工前一次性或分批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_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