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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私募國家怎麼處理

發布時間: 2022-04-30 11:08:04

『壹』 私募基金是否合法,是否受監管

1、私募基金:私人股權投資(又稱私募股權投資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一種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後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私人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資本、天使投資和夾層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公司價值提升。

2、私募基金監管:
目前私募基金公司受到證監會監管,證監會會給合格的私募基金頒發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私募基金公司所有的項目必須在證監會備案才可募集。
作為私募基金公司,必須依法經營和接受國家的金融體系監管,納入國家金融系統管理,確保國家金融體系健康運行。不允許存在法律體系監管以外的金融體系。
國家的金融監管和證券監管以及銀監會,有權依法監督管理,國家的公檢法司以及審計、統計機關有權依法獲取或收集私募基金公司的經營管理信息數據,並依法進行數據信息保密,私募基金公司應積極與國家依法授權的管理機構網點配合,確保健康運營,並降低經營風險。
嚴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名義進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為。否則,將涉嫌洗錢、欺詐國家金融和擾亂金融秩序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的創立、營業、經營、營運、擴張、兼並、重組、破產倒閉、轉讓、主要高管變動等行為,必須依法向國家管理機構申報備案核准。

『貳』 政府如何處理跑路私募

我們要尊重市場經濟的客觀規律、發揮市場的自愈機制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不要動輒採取「一刀切」措施。個別投資公司的倒閉和跑路導致個人投資者虧損而引致的過度監管,只會造成因噎廢食。

近日,針對監管層對私募投資基金不斷收緊的監管措施,市場上出現了不少爭議。我認為,監管機構不宜動輒採用行政措施,尤其不宜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P2P投資公司採取「一刀切」措施,私募基金的監管政策應有連續性,才能促進金融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我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五點。
第一,從總體上看,中國證監會及基金業協會出台的一系列監管政策並沒有將私募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以及一般性投資公司的監管區別對待。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投資一級市場,即未上市企業股權,通過上市流通來獲取收益;而私募證券基金主要是投資二級市場,即流通市場中的上市企業,通過買賣價差獲取利潤或斬倉止損;一般投資公司,就像本人經營的約瑟投資公司,是用股東的資金和自有資金投資於一級市場,而非利用有限合夥人的資金,主要區別在於不像基金那樣必須到期退出。

相較於私募證券投資,私募股權基金更有利於幫助投資者制定簡單清晰的投資戰略,促進被投資企業規范化發展、持續經營。至於一般性投資公司,股東設立公司的目的主要是基於長遠利益,因此,其投資一般會長期持有,對被投資企業會採取長期扶持戰略,這樣的一般性投資公司理應得到更多鼓勵和扶持。
近期,以P2P為代表的投資機構出現較為集中的倒閉問題,但這些公司多為債權融資模式。政府機構不應因為這些債權類融資機構的問題而「一刀切」地限制股權類投資機構的注冊和募資,特別是要求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基金從業資格認證考試、要求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新三板)「一刀切」地暫停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業投資股權管理公司以及一般性投資公司掛牌。這些限制性和行政性做法,嚴重地影響了私募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基金以及一般性投資公司的持續發展和正常運行,最終也會影響實體企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監管層不宜一有「風吹草動」,就採取行政性手段限制私募股權基金和一般性投資公司的發展。去年12月,中國證監會宣布暫停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和融資,使得12家已掛牌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受到影響,127.94億資金進入市場受阻。發達經濟體和我國市場經濟的長期運行表明,市場具有一定的自愈能力。因此,不到非不得已,絕不要輕易地動用有形之手。自愈周期未到、仍在自我修復之時,若採取行政工具,必然扼殺許多新生事物。

第三,民營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量,在技術創新、轉型升級等方面對社會發展的貢獻力度不斷加大。2015年3月,中小微企業在對GDP的貢獻超過65%,稅收貢獻佔到了50%以上,出口超過了68%,吸納了75%以上的就業人員。但80%的中小企業缺少資金,30%的中小企業資金十分緊張。在這種情況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一般性投資公司均在不斷支持著中小微企業和未上市企業發展,在中小微企業發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相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一般性投資公司,具有更強的專業性,它們的投資行為可能更有利於那些具有核心競爭力或良好成長性的實體企業脫穎而出。

2015年下半年,在雙創政策及「互聯網+」等政策指引下,包括深創投、平安創新資本、騰訊共贏基金等在內的大型私募機構加大了在互聯網、生物醫療等領域的投資;而專業的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也是科技型企業、「互聯網+」企業發展的重要推手,比如:華大、光啟、中興,有力地支持了新興產業的發展。

BAT(網路、阿里、騰訊)這三家互聯網行業巨頭,也都是靠私募股權基金和一般性投資公司的資金支持才得以持續發展,如果這三家企業不是在上市之前找到了投資,也就不會發生後來的成功。騰訊的主要投資人為IDG、盈科數碼、南非MIH;網路的主要投資人為德豐傑、Integrity、半島資本、IDG;阿里的主要投資人是高盛、軟銀、雅虎等,不難看出這三家企業都是外國人佔大股東,原因就在於國內缺乏對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和一般性投資公司的支持和鼓勵。

第四,2012年底,我國直接融資佔比為42.3%,不僅低於美國(87.2%)、日本(74.4%)、德國(69.2%)等發達國家,也低於印度(66.7%)、印度尼西亞(66.3%)等發展中國家,且股權投資的大多來自於境外。這說明,我國在股權融資方面存在短板。當前我國正在推進的「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既定政策下,我們要抓住機遇彌補這個短板。而且,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大環境下,我們應該鼓勵一般性投資公司和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而不是抑制,因為抑制它們的發展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中小微企業的發展,從而,影響創新創業和經濟轉型,也會拉大我們與發達經濟體和成熟金融市場的差距。

第五,在完善金融市場發展過程中,我們確實出現了一些問題,但這就像開窗戶呼吸新鮮空氣一樣,難免會鑽進來一些蒼蠅。我們不能因為蒼蠅進來就關閉窗戶。對於已經出現的問題和將來還可能不時地出現問題的個別企業、個別現象,應該按照個案來處理,在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就像美國如此發達的國家,也出現了長期資本公司倒閉問題、高盛欺詐問題等,但美國並沒有因為這些公司欺騙了投資人,就把整個金融行業的創新發展和前進步伐停止下來。當然,我們也可以實施一些整頓措施,但不能為期過長,那樣,會致使一些基金和投資公司所投資的項目不能適時退出,從而,可能會引起新的問題,搞得不好可能形成按下葫蘆浮起瓢的尷尬局面。

總之,我們要尊重市場經濟的客觀規律、發揮市場的自愈機制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不要動輒採取「一刀切」措施。個別投資公司的倒閉和跑路導致個人投資者虧損而引致的過度監管,只會造成因噎廢食。對投資類公司的監管,關鍵是要遏制「資金池」、自融和剛性兌付等違規做法,而非簡單地限制注冊和募資。

『叄』 國家對私募基金政策如何

私募在中國是受嚴格限制的,因為私募很容易成為「非法集資」,兩者的區別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眾集資,資金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如果募集人數超過50人,並轉移至個人賬戶,則定為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是極嚴重經濟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吳英、德隆唐萬新、美國麥道夫。

目前中國的私募按投資標的分主要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經陽光化後又叫做陽光私募(投資於股票,如股勝資產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當資產、星石等資產管理公司),私募房地產投資基金(目前較少,如金誠資本、星浩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E,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以IPO為目的,如鼎輝,弘毅、KKR、高盛、凱雷、漢紅)、私募風險投資基金(即VC,風險大,如聯想投資、軟銀、IDG) 。

近期正在上海試點的QDLP政策,更是歷史性的將海外私募基金加進了國內資本市場。例如國際對沖基金(如量子基金),海外私募基金(如成吉思汗基金管理)等。

『肆』 做私募基金是不是違法的

作為私募基金公司,必須依法經營和接受國家的金融體系監管,納入國家金融系統管理,確保國家金融體系健康運行。不允許存在法律體系監管以外的金融體系。國家的金融監管和證券監管以及銀監會,有權依法監督管理,國家的公檢法司以及審計、統計機關有權依法獲取或收集私募基金公司的經營管理信息數據,並依法進行數據信息保密,私募基金公司應積極與國家依法授權的管理機構網點配合,確保健康運營,並降低經營風險。嚴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名義進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為。否則,將涉嫌洗錢、欺詐國家金融和擾亂金融秩序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的創立、營業、經營、營運、擴張、兼並、重組、破產倒閉、轉讓、主要高管變動等行為,必須依法向國家管理機構申報備案核准。

『伍』 目前天津私募股權怎麼樣了,天津豐企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靠譜不

天津私募股權問題在於之前政府管理部門管理不嚴,讓一些不法份子到天津來注冊基金管理公司和有限合夥企業,注冊的一些企業為空殼,一些企業進行非法集資,對社會產生很不好的影響,所以2011年下半年和2012年對原有的基金管理公司、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了整改,並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加強了管理。
關於天津豐企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它是由天津豐企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內蒙古民大薯業有限責任公司及地區優秀投資人聯合發起的股權投資基金,並受託於以上各公司的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及相關的咨詢服務。實質是為豐企集團自身融資服務的,其次是對外投資。你既然是豐企的員工,對豐企集團應該有更多了解,公司經營規范與否你更有數。
從我個人來看,天津豐企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應該是相對正規的企業,應該算靠譜的,但未來它的股權投資業務開展前景如何,我個人不是很看好。因為它不是專業化的基管公司,只是為豐企集團融資服務的平台。

『陸』 什麼是私募私募觸犯法律嗎私募的好處與壞處

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對於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證券發行方法之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基金(fund),作為一種專家管理的集合投資制度,在國外,從不同視角分類,有幾十種的基金稱謂,如按組織形式劃分,有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設立方式劃分,有封閉型基金、開放型基金;按投資對象劃分,有股票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權基金、房地產基金等等;另從其他角度劃分,有成長型基金、離岸基金、雨傘基金、基金的基金等等。但翻遍這些基金名稱,把「私募」和「基金」合為一體的官方文件的「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英文一詞,卻未發現。

在我國近日,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我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柒』 私募合法嗎

目前國內私募屬於灰色地帶,法律並沒有禁止也沒有批准,私募主要有陽光私募和其他私募兩種形式
陽光私募是由一些知名的投資人,比如原來基金公司的基金經理、證券公司的操盤手等為投資人,通過合法的信託公司以設立信託產品的形式出現,資金監管有保障,受到信託法等法律約束,不會出現捲款跑路的情況,但是這類私募投資門檻很好,一般需要100W左右的資金才可以申請參與,不適合普通投資人
其他私募,也就是非陽光私募,這些私募伴隨著股市的火暴,大量出現,但是由於沒有合法的途徑以及資金監管,所以靠的就是「信用」二字,如果真要是捐款走人了,恐怕想打官司都找不到人的,對於這類私募,不建議參與,風險極高。對於投資來說,不管是公募的基金還是私募的基金,都是有風險的。

『捌』 私募歸哪管

如果你說的是私募基金的話,那是歸證監會管。如果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話歸銀監局和證監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