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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

發布時間: 2022-04-30 21:06:05

㈠ 天津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准2021

2021年1月1日以後新發生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且仍未實現就業或靈活就業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更多詳見正文。

天津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准2021

【申領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

2021年1月1日以後新發生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且仍未實現就業或靈活就業的參保失業人員;

2021年1月1日以後新發生的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期限和標准】

失業補助金標准為每人每月400元,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生育)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待遇,不核減失業保險參保繳費年限。

【申領程序】

失業補助金實行按月申領發放。

失業人員可憑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向戶籍地或常住地的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通過天津人力社保手機APP申請。

線下申請的,接到申請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即時審核,現場告知申請人結果;

通過網路平台申請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並將結果告知申請人。符合條件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於審核通過的次月起按月發放失業補助金。

申請人因個人原因未辦理申領手續的,失業補助金不予補發,但受理期內以下三種情形除外:

1、因患病住院治療的;

2、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3、確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通過信息系統審核認定失業人員參保繳費、領取失業保險金以及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等情況,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等材料。

㈡ 2020天津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

2020年天津市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於第1至第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420元;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於第13至第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380元。
此外,領取失業保險金需滿足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申請條件。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以上並在停止繳納失業保險後60天內進行失業登記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金。
攜帶本人身份證,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辦理相關手續。
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數=所在地類區失業保險金標准*領取的月份數
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發布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並計算。
而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又分為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准應當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准、高於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㈢ 天津市失業保險每月能領多少錢一個月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金的標准按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40%確定,最高不超過當地最高工資標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標准。
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如下: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4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6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9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2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5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842元發放。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十五條

經辦機構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一)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與《條例》發布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並計算。
(二)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㈣ 2020年天津失業金是1300嗎

日前,天津市人社局發布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提高我市失業保險金等待遇發放標准,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於第1至第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1330元提高到1420元;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於第13至第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1290元提高到1380元。

㈤ 天津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准2020

法律分析:一、領取失業金條件:1、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2、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參保繳費不足1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失業金標准:1、失業補助金標准為每人每月400元,不隨失業保險金標准同步調整。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不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費、撫恤金及救濟費等待遇。2、2020年3月至6月領取失業補助金的人員,享受價格臨時補貼,補貼標准在現行價格標准基礎上增加1倍。3、對2020年3月起至本通知印發前符合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本人提出申請的,一次性補發符合發放條件的失業補助金,且一次性補發月數與按月領取月數合計不超過6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㈥ 天津市失業金領取標准2021

2021年天津市失業金領取標准:
1、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滿十年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標准發放;
2、累計繳費時間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標准發放;
3、累計繳費時間滿二十年以上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的標准發放。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其他單位人員失業後,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適用規定;按照規定應參加而尚未參加失業保險的不適用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審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及標准,負責發放失業保險金並提供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㈦ 天津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法律分析:2020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於第1至第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420元;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於第13至第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380元。

法律依據:《天津市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按照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水平確定。

第十九條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計算。

㈧ 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

這個要看您所在的城市和繳納失業保險金的年限,一般情況下失業金為您所在城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至90%,也就是如果您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資為1500元,則您每月可以領1035—1350元之間。以北京市的要求為例,《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九條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至90%。具體標准為:
(一)累計繳費時間不滿5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5%發放;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5%發放;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按最低工資標準的90%發放;
(六)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一律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
以下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最低工資標准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 截至2021年9月份,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湖北7省級行政區的月最低工資標准超過2000元。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標准令(第21號)]已於2003年12月30日頒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研究擬訂,並報經勞動保障部同意。
最低工資標準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而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需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最低工資標准每年會隨著生活費用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化而由當地政府進行調整。
確定最低工資標准一般要考慮的因素有:當地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確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爾系數法。比重法是確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戶為貧困戶,再統計出其人均生活費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系數,加上一個調整數。恩格爾系數法就是根據有關數據,計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標准,除以恩格爾系數,再乘以贍養系數,加上調整數。中國內地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均正式頒布實施了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㈨ 天津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准今年

法律分析:天津失業金領取條件:根據《天津市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失業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天津失業金領取標准:1、領取期限處於第一至第十二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60元;2、領取期限處於第十三至第二十四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20元。

法律依據:《天津市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