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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鏈家合同業主晚交房如何約定

發布時間: 2022-01-20 03:07:13

❶ 按合同約定交房日期推遲了15天,應該要違約金嗎

按合同法規定超出規定日期而延長了交房時間,開發商應該退還業主一定比倒的違約金(按所簽合同規定條款兌現)。

❷ 商品房延期交房的違約金如何計算

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數額賠償,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准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❸ 延期交房業主怎麼辦

法律分析:開發商延期交付的,業主可以按照購房合同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雙方可以先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或對方拒絕協商的,業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賠償造成的損失或解除購房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標的物。約定交付期限的,出賣人可以在該交付期限內的任何時間交付。

第六百零二條 當事人沒有約定標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第五百一十一條第四項的規定。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一條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❹ 延期交房業主怎麼辦

法律分析: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就會構成合同違約,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對於開發商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行為,購房者可以按合同約定要求賣房者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❺ 可以推遲收房嗎 該怎麼做

可以延遲收房,任何時候收都可以。

但是延遲收房不影響你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承擔該房產相關的權利義務。也就是同樣得按照相關時間節點承擔物業管理費等。

一般情況開發商的操作是:

比如約定5月30日前交房,那麼會在5月30日前向您發出交房通知書,限定集中交房時間,請您來驗房收房辦理相關手續。

如果沒有在這個期限內來收房,就會發出一封催告函,告知您應盡快前來辦理交房手續,如經催告還不來辦理的,那麼自某月某日起權利義務轉移,一般情況下都是一個月時間,會通知您沒來辦理的話,那麼7月1日後該房產權利義務轉移給你,視為驗收通過。並且從7月1日起承擔物業管理費。

正常情況就是這樣,所以延遲不延遲影響不大,只是集中交房期間是各部門都現場集中辦公,比較方便,過了這個期限就要自己跑開發商和物業去辦理交房手續。

至於交房要注意的:

首先就是證件是否齊全,竣工驗收,消防驗收,入住許可證,兩書一表,核對好預測實測面積,剩下就是看看房間里哪些需要整改,都要報給工作人員,讓他們限期整改。

❻ 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已經過了,但是開發商不能按期交房該怎麼辦

1、如果你和開發商簽的是正規合同(即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國家建設部制定的制式合同,有的地方也有地方制定,如青島的是由青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青島建設委員會制定),那麼在合同中對於開發商延期交房會有明確的規定,按照約定即可確認你能夠獲得的好處或者補償,如果不懂可以去房產管理局(處)或者房產交易中心去咨詢;如果不是正規合同,那麼如有約定(公平合理)則從其約定,如無約定或者約定有明顯的傾向性那麼本合同屬部分無效合同,可以委託律師直接起訴,也可以按照已付房款,在預期後第一個六十日之內按日萬分之二索要賠償,六十日之後按照日萬分之五索要賠償,也可以在預期六十日之後除上述賠款外,退房並索要已付房款1%的違約金。
2、不能同意其改簽日期的要求,可以簽補充協議。雖然其改日期和在改動之處蓋章並由購房者蓋手印之後合同有效,但是這種做法會損害你的利益,改動之後中間會存在太多的隱患和不確定因素,例如開發商不認賬,認賬確少賠付,其他未知情況等等。而且雖然信任是合同的前提,但是一切牽扯到變更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情,一定要落實到文字。而補充協議是最常見,最適合的方式,因為在合同上修改相當於最初合同約定發生了變化,補充協議是一個新的協議,兩者的區別或者補充協議比前者的好處是,補充協議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簽補充協議時候要注意,補充協議會影響到合同未履行部分,即你不能同意開發商改動交房時間,可以同意其給過渡費並確定新的交房時間你就放棄索要其他賠償的權利;還要約定再過了新的交房時間的話的處理方法。一定要注意與原合同作比較,不要有遺漏或被開發商曲解或者改動的條款,還要注意確保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對等的。
3、關於漲價問題不必理會開發商的恐嚇,現行合同法在違約責任的歸責問題上採取以嚴格責任為原則,以過錯責任為補充的違約責任歸責原則。簡單理解就是,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如房價上漲,則按照原房價,如房價下跌,則按照新房價,這點是毫無疑問的,只是確定房價有難度需要評估機構等等手續,如果你不想開發商再給你降價,那就不理會他的漲價恐嚇就是了。
4、再有問題請QQ聯系,除了周末外白天一般都在,一般隱身。

❼ 我買房簽訂預售合同,交納房款,合同約定延遲交房將有賠償,但現在已經延遲幾個月未交房,請問我是否可以

問:我買房簽訂預售合同,交納房款,合同約定延遲交房將有賠償,但現在已經延遲幾個月未交房,請問我是否可以得到賠償,向哪個部門提出?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買房要注意開發商延遲交房的抗辯事由,
一、買房要注意開發商延遲交房的抗辯事由
(一)不可抗力。 (二)以交鑰匙時間為房屋交付時間。
商品房交付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以及合同的約定,有的開發商在房屋沒有任何竣工驗收合格憑證的情況下,以各種方式通知購房者收房,在向購房者交鑰匙的同時,要求購房者簽下「房屋接收單」,在接收單上往往會註明房屋質量合格,本人無異議之類的文字。很多業主缺乏經驗,簽下「接收單」,在產生糾紛起訴到法院的時候,開發商以已經交房為理由抗辯,使購房者陷入被動。
為了避免爭議,購房者在房開商擬交付的房屋未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比如無法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等,此時完全可以不接收鑰匙,更不能在「房屋接收單」之類的文件上簽名。
(三)訴訟時效。
在超過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兩年才交房的情況下,開發商一般會以超過訴訟時效進行抗辯。這里提醒購房者,在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上,應當區分具體情況:房屋具備法定交付條件,訴訟時效期間自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備法定的交付條件,訴訟時效期間應從房屋具備法定的交付條件之日起計算。
二、開發商延期交房要分情況處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里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