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天津資料 » 天津打擊煙花爆竹違法成效如何

天津打擊煙花爆竹違法成效如何

發布時間: 2022-05-14 17:32:46

Ⅰ 天津放炮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區域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承辦婚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經營者未履行該義務,並發生因婚慶活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酒店、賓館經營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國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接受行政處罰外,根據情節輕重,由其所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給予處分。天津春節過年不可以放鞭炮,若是燃放了爆竹是會面臨公安機關將依法處以罰款、公安拘留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需要可以採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築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燒烤、停止幼兒園和學校組織的戶外活動、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應急措施。應急響應結束後,人民政府應當及時開展應急預案實施情況的評估,適時修改完善應急預案。 第九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以拒絕進入現場等方式拒不接受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環境執法機構或者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Ⅱ 天津2022年解禁煙花爆竹嗎

【法律分析】
根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和各區人民政府通告規定,天津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經營(含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2021年11月11日,天津市公安局對組織開展打擊整治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百日行動作出部署。公安機關歡迎廣大市民撥打110,積極舉報、提供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的線索。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是不能放煙花爆竹,也不能售賣和運輸,被公安機關知曉,將會被罰款,被罰款的金額並不是同一個數值,每個人違反規定的嚴重性不一樣,自然罰款金額也會有所不同。詳細要看當地的規定以及違反規定的嚴重程度。
【法律依據】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第二條 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和燃放,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煙花爆竹,是指煙花爆竹製品和用於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葯、煙火葯、引火線等物品。
第三條 國家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和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實行許可證制度。 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第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質量監督檢驗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和進出口檢驗。

Ⅲ 2018年起天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真的嗎

為了加強煙 花 爆竹燃放管理,減少燃放 煙 花 爆 竹對大氣環境造成的危害,從2018年1月1日起,天津外環線以內(含外環線)地區禁止燃放煙花 爆 竹,這意味著天津將迎來一個沒有鞭 炮聲的春節。

天津明確表示,違反本決定在禁止燃放的區域和時間內燃煙 花 爆 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帶頭執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違反規定燃放煙 花 爆 竹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給予處分。對不履行本決定確定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其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追責。對違法生產、銷售煙 花 爆 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Ⅳ 燃放煙花爆竹禁令的天津

2014年10月,天津出台最新規定,從2014年12月1日起,個人和酒店違規燃放鞭炮將受到處罰。
新修訂的《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在該市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舉辦婚喪嫁娶事務應當移風易俗,使用電子炮等煙花爆竹替代品,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辦法規定,在該市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承辦婚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經營者,應當對在本酒店、賓館舉辦婚禮的公民提前告之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並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同時對在其市容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區域內因婚慶活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予以勸阻。
一旦有個人和酒店違反上述規定,該辦法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對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承辦婚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經營者未履行勸阻義務,並發生因婚慶活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對酒店、賓館經營者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Ⅳ 今年天津讓放鞭炮嗎

天津2022年是不可以放煙花爆竹的。
2021年12月,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貫徹實施《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會議。會議強調,嚴厲打擊違法,廣泛發動群眾,推動形成落實禁燃禁放工作的強大合力和社會氛圍。
在1993年我國對部分地區開始施行禁煙令(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其中部分地區如天津到現在就算是過年還是不能放煙花、鞭炮。
對違反燃放煙花爆竹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制止並可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舉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後應及時予以處理。
法律依據
《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市對經營(含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實行嚴格管理、嚴格控制、綜合治理的原則。第五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督促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經營(含儲存)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公安機關負責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本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協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等部門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一條 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從具有許可證的銷售網點購買,燃放時應當按照燃放說明正確、安全地燃放,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個人不得燃放按照國家標准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和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禁止的煙花爆竹;
(二)不得向行人、車輛、建築物投擲燃放煙花爆竹;
(三)不得在建築物內、構築物上燃放煙花爆竹;
(四)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
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成年近親屬陪同看護。第十四條 在本市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承辦婚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經營者,應當對在本酒店、賓館舉辦婚禮的公民提前告知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並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同時對在其市容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區域內因婚慶活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Ⅵ 天津解禁煙花爆竹是真的嗎

法律分析:法律賦予城市人民政府劃定煙花爆竹禁放區和禁放時段的權力。在禁放區、禁放時段燃放煙花爆竹,屬違法行為。法律賦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採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權力。故在污染天氣發生時,違反地方政府有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二條 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第九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需要可以採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築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燒烤、停止幼兒園和學校組織的戶外活動、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應急措施。
第一百一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Ⅶ 天津燃放煙花爆竹處罰

法律分析:1.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區域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2.對從事婚慶、殯儀服務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經營煙花爆竹製品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活動,處2萬元罰款定顧客購買並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3.從事煙花爆竹經營的企業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經營(含儲存)本市禁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經營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 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
第四十二條 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Ⅷ 天津解禁煙花爆竹了嗎

法律分析:沒有。天津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經營(含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1、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需要可以採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停止工地土方石作業和建築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燒烤、停止幼兒園和學校組織的戶外活動、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應急措施。3、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4、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5、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第三條 國家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和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實行許可證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第二十八條 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第三十條 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一)文物保護單位;(二)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第三十一條 燃放煙花爆竹,應當按照燃放說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Ⅸ 天津可以放電子鞭炮嗎 2021年春節天津燃放煙花爆竹處罰規定

禁燃通告 處罰規定 放電子鞭炮可以嗎

在天津春節期間也是不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並且如果有燃放煙花爆竹可能會面臨處罰,除此以外,電子鞭炮也是不可以燃放的喲,大家過年還是安安靜靜在家過年吧。

禁燃通告

廣大市民朋友們:

大家好!藍天之下,是我們共同的生活家園;綠水青山,需要我們一起悉心守護;保護生態環境,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和義務。

辛丑牛年將至,煙花爆竹燃放很美,但燃放煙花爆竹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帶來空氣污染和雜訊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

為保障廣大市民身體健康,度過一個綠色、歡樂、祥和的春節,我們提示您,根據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 》 《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 》 和各區人民政府通告規定, 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經營(含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

為此,我們向廣大市民發出倡議:

1 、從我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音樂、鮮花、書畫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歡度新春佳節。

2 、自覺宣傳和倡導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要燃放煙花爆竹。

3 、通過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

辭舊歲,迎新春。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共同行動起來,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共生共榮的現代化美麗天津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還要給您提個醒,當前正值疫情防控期間,特別是春節、元宵「兩節」將至,人員流動規模加大,市民出入公共場所要自覺接受體溫檢測,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和天津「健康碼」的查驗。

祝廣大市民朋友度過一個平安祥和的春節!

天津市公安局 2021 年 1 月

處罰規定

根據《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若是對「禁燃令」置若罔聞,將受到如下處罰!

1.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區域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在本市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承辦婚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經營者,應當對在本酒店、賓館舉辦婚禮的公民提前告知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並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同時對在其市容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區域內因婚慶活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承辦婚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經營者未履行該義務,並發生因婚慶活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酒店、賓館經營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3.對從事婚慶、殯儀服務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經營煙花爆竹製品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活動,處2萬元罰款;指定顧客購買並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4.從事煙花爆竹經營的企業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經營(含儲存)本市禁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經營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5.國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接受行政處罰外,根據情節輕重,由其所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給予處分。

放電子鞭炮可以嗎

2019年2月5日,天津市公安局發布《關於做好電子鞭炮控制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居民禁止使用電子鞭炮。

電子鞭炮是一種沒有火葯的電子產品,可以反復「燃放」,其聲音和閃光與傳統鞭炮非常相似。它不僅能發出普通鞭炮的模擬聲音,而且還能隨著聲音閃爍,把真假混淆起來。

電子鞭炮不會產生有害的煙霧,但在使用過程中,很容易引起市民的誤解,阻礙鞭炮的禁令。同時,電子禮炮和電子鞭炮是由天然氣和氧氣混合氣體電擊產生的。如果在擁擠的人群中進行,很容易對社會安全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