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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禁什麼狗

發布時間: 2022-05-15 09:09:49

『壹』 在天津允許的范圍內適合家庭養的狗都有什麼

我家在河西,家裡有金毛,我都不敢出去溜她,還好她現在才三個月多,也不需要溜,但是我們小區很多養大狗的,我看他們照溜,也許沒被發現吧。河西還是屬於一級限養地區,管的比較嚴。塘沽應該沒問題吧,你得問派出所能不能養。
金毛真的好聰明,好厚道。
好像雪娜瑞也不錯,可以考慮

『貳』 天津市養犬條例裡面有沒有規定大型犬如何飼養呢

下面為閣下全文播發《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犬類飼養、買賣以及其他經營、服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市對養犬實行養犬人自律、有關部門嚴格管理、社會公眾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

公安機關是養犬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養犬登記、查處違規養犬行為;畜牧、衛生、工商、環衛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養犬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養犬管理工作。

第五條 本市外環線以內地區和外環線以外的城市建成區為養犬重點管理區,外環線以外的農村為養犬一般管理區。

外環線以內尚未實行城市化管理的農村養犬,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區管理。經區、縣人民政府決定,一般管理區的特定區域可以按照重點管理區進行管理。

第六條 重點管理區內,每戶可以飼養一隻小型觀賞犬;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小型觀賞犬的品種與體高標准,由市公安機關會同市畜牧部門確定並公布。

第七條 個人養犬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暫住證件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有獨戶居住條件。

第八條 單位養犬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危險物品存放單位、重要倉儲單位、動物表演單位以及部隊、公安、科研、醫療衛生單位,因工作特殊需要養犬;

(二)有遠離居民區的飼養場地,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三)有安全、牢固的犬籠、犬舍等飼養、管理設施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養犬,應當經公安機關登記,領取養犬登記證。

單位和個人養犬到其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養犬登記;其中部隊、公安、科研、醫療衛生、文藝演出、重要倉儲等單位養犬,以及境外來津人員養犬的,到市公安機關辦理養犬登記。

第十條 已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養犬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公安機關開具的憑據攜犬到畜牧部門指定的動物防疫機構或者動物診療機構注射狂犬病疫苗,領取市畜牧部門制發的犬類免疫證(已取得犬類免疫證的除外),並憑證到公安機關領取養犬登記證。

第十一條 已辦理養犬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每年度應當攜犬到畜牧部門指定的動物防疫機構或者動物診療機構注射狂犬病疫苗,領取本年度犬類免疫證,並憑注射證明、本年度犬類免疫證辦理養犬注冊。

第十二條 所養犬死亡、丟失的,養犬人應當自所養犬死亡、丟失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所養犬買賣、贈與他人或者隨單位、個人遷移的,應當自受讓、受贈或者遷移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所養犬由一般管理區遷移到重點管理區的,應當符合重點管理區的養犬條件,並補繳管理服務費差額。

第十三條 養犬應當向公安機關繳納養犬管理服務費。

重點管理區內養犬,第一年度每隻繳納一千元;以後每年度繳納五百元。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重點管理區養犬管理服務費的收取標准進行調整,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一般管理區內的養犬管理服務費應當低於重點管理區,具體的收取標准由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條 部隊、公安、科研、醫療衛生單位因工作特殊需要養犬的,免收養犬管理服務費。

盲人養導盲犬和肢體重殘人養扶助犬的,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免收養犬管理服務費。獨居的鰥寡老人養犬的,減半收取第一年度的管理服務費。

第十五條 養犬繳納的費用集中上繳國庫,納入財政預算管理。養犬管理工作以及服務需要支出的費用,由政府財政預算列支。

第十六條 開辦犬類養殖場、犬類交易市場和為犬類服務的醫療機構,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並在領取營業執照後五日內向公安機關備案。

重點管理區內,禁止開辦犬類養殖場、犬類交易市場,禁止舉辦烈性犬、大型犬的展覽展銷活動。

禁止在犬類養殖場和犬類交易市場以外的公共場所從事犬類交易。

出售犬類必須出具畜牧部門核發的動物檢疫證明和犬類免疫證。

第十七條 市人民政府可以在重大節假日或者舉辦重大活動期間劃定范圍,禁止攜犬進入。

區、縣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劃定范圍,禁止攜犬進入。

第十八條 養犬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攜犬進入市場、商店、商業街區、飯店、公園、公共綠地、學校、醫院、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館、社區公共健身場所、游樂場、候車室和其他人員聚集的公共場所;

(二)攜犬外出時攜帶養犬登記證,由成年人用束犬鏈牽領,並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三)在重點管理區攜犬外出時,及時清除犬排泄的糞便;

(四)在重點管理區內因登記、檢疫、診療等特殊情況攜犬外出時,將犬裝在犬籠內,不得牽領;

(五)不得攜犬乘坐除客運計程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攜犬乘坐客運計程車時徵得駕駛人同意;

(六)不得妨礙、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干擾、影響相鄰居民的正常生活;

(七)對烈性犬、大型犬實行拴養或者圈養;

(八)不得虐待、遺棄所養犬,不得亂棄死犬。

第十九條 合法權益受到養犬的妨礙、侵害的,或者正常生活受到干擾、影響的,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

第二十條市公安機關設立犬類留檢所。犬類留檢所收容的犬,自收容之日起三日內可以被認領、領養;無人認領、領養的,由公安機關處理。收容犬因病死亡,犬屍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二十一條 所養犬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當立即將被傷害人送至醫療衛生機構診治,並將傷人犬及時送交公安機關設立的犬類留檢所,由畜牧部門進行檢疫,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二條 外地人員攜犬來津的,必須持犬所在地的縣級以上畜牧部門簽署的動物檢疫和免疫證明,並經本市畜牧部門和公安機關復核。攜犬進入重點管理區的,還須符合重點管理區的養犬條件。無動物檢疫和免疫證明的,攜犬人應當將犬暫存在犬類留檢所,經畜牧部門對犬進行檢疫和免疫注射後,領取動物檢疫證明和犬類免疫證。逗留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按照本市正常養犬辦理登記手續。

境外人員攜犬在津入境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的規定辦理;境外人員在其他地區入境後攜犬來津的,依照前款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 畜牧部門在檢疫或者檢查中發現狂犬時,應當依法採取撲滅措施。犬屍應當在畜牧部門指定地點深埋或者焚燒,所需費用,由養犬人負擔。

養犬人發現或者懷疑所養犬有狂犬病症狀時,應當及時送交畜牧部門檢查。

第二十四條 禁止將狂犬和被狂犬咬傷、咬死的畜禽剝皮、出售、食用。禁止亂棄被狂犬咬傷、咬死的畜禽。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辦理養犬登記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公安機關養犬登記的,由公安機關注銷養犬登記證,沒收其犬,並可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攜犬外出未攜帶養犬登記證的,由公安部門暫扣其犬,責令改正;不改正的,沒收其犬。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辦理養犬注冊的,由公安部門暫扣其犬,責令改正,可以對重點管理區內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一般管理區內單位或者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沒收其犬。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重點管理區內開辦犬類養殖場、犬類交易市場,舉辦烈性犬、大型犬展覽展銷活動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和非法所得,並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犬類養殖場、犬類交易市場以外的公共場所從事犬類交易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和非法所得,並對出售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二)、(四)、(五)、(六)、(七)項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並可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並注銷犬類登記證。

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由市容和環衛部門責令其清除,並處五十元罰款。

第三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辦理養犬變更、注銷登記手續的,由公安機關責令補辦手續,並可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四款、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由畜牧部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處罰。

第三十二條 養犬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10月10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只要是犬類,它就會保留其祖先的野性。即是外觀看上去、抑或是經驗證明很少攻擊人的犬類,在一定條件下也會對人類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一定的威脅。因此,飼養犬類一定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避免給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希望我的資料會給閣下提供便利!

『叄』 求《天津市養犬條例》

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
(1995年10月10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1995年10月10日公布 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對養犬的管理,維護公共秩序,保障公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保護市容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犬類飼養、養殖、交易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市對養犬實行嚴格限制、分類管理的原則,並實行養犬許可證制度。

第四條 本條例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公安部門是養犬管理的主管部門;公安、畜牧、衛生、工商、環境衛生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進行養犬管理。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養犬管理工作。

第五條 單位和個人養犬,必須向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經上級公安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養犬。 部隊、公安、科研、醫療衛生、文藝、重要倉儲等單位因工作特殊需要養犬,以及境外來津人員申請養犬的,由市公安部門審核批准。

第六條 經批准養犬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內,攜犬到畜牧部門指定的獸醫站注射狂犬病疫苗,領取市畜牧部門制發的《犬類免疫證》,並憑證到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犬類准養證》和犬牌。 《犬類准養證》每年注冊一次,注冊時間為3月1日至4月30日。

第七條 本市外環線以內地區和外環線以外的城鎮為養犬重點管理地區(以下簡稱重點管理區);外環線以外的農村為養犬一般管理地區(以下簡稱一般管理區)。 外環線以內的農村養犬,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區管理,具體范圍由所在區人民政府劃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條 重點管理區內,經批准每戶只能飼養一隻小型觀賞犬;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 小型觀賞犬的品種與體高標准,由市公安部門會同市畜牧部門確定並公布。

第九條 重點管理區內,個人飼養小型觀賞犬,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本市暫住證件;
(二)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三)有獨戶居住條件。

第十條 經批准養犬的,必須繳納登記費和年度注冊費。 在重點管理區內,每養一隻犬第一年繳納登記費五千元;從第二年起,每年繳納年度注冊費二千元。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三個月內登記的,繳納登記費三千元。 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對重點管理區養犬的登記費和年度注冊費的收取標准進行調整,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在一般管理區內,每養一隻犬應當繳納的登記費和年度注冊費的收取標准,應當低於重點管理區,只收取包括《犬類准養證》、犬牌工本費等在內的費用,具體數額由所在區、縣人民政府規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軍犬、警犬、科研實驗用犬和醫療衛生用犬,免收登記費和年度注冊費。

第十一條 開辦犬類養殖場、犬類交易市場和從事犬類展覽、表演活動,必須經畜牧和公安部門審核批准,並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開辦為犬類服務的醫療機構,必須經畜牧部門審核同意,並向公安部門備案。
重點管理區內,禁止開辦犬類養殖場。
禁止在犬類養殖場和犬類交易市場以外的公共場所從事犬類交易。
出售犬類,必須出具畜牧部門核發的犬類免疫和檢疫證明。

第十二條 經批准養犬的,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重點管理區內攜犬外出,只能在每日二十時到次日七時之間;
(二)在重點管理區內攜犬外出,必須掛犬牌、束犬鏈,並由成年人牽領;
(三)在重點管理區內攜犬外出,犬在戶外排泄的糞便,攜犬人必須立即予以清除;
(四)在重點管理區內因登記、注冊、檢疫、診療等特殊情況,在規定時間外攜犬外出的,必須將犬裝在籠內,不得牽領;
(五)不得使犬進入公共場所(經批準的犬類交易、表演等場所除外);
(六)不得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個人包租的除外);
(七)不得侵擾他人的正常生活;
(八)按照規定辦理登記、注冊、變更、注銷等手續;
(九)每年按期為犬注射狂犬病疫苗。

第十三條 所養犬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或者管理人應當立即將被傷害人送至醫療衛生部門診治,並將傷人犬及時送交畜牧部門隔離檢查。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 准養犬死亡、丟失、隨單位或者個人遷移的,養犬人應當自上述情況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公安部門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手續。 養犬人將准養犬轉讓、贈與他人的,應當自轉讓、贈與之日起五日內到公安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手續,將一般管理區內登記注冊的犬遷移到重點管理區內飼養的,由公安部門按照無證犬處理。

第十五條 外地人員攜犬來津的,必須持犬所在地的縣級以上畜牧部門簽署的動物檢疫和免疫證明,並經本市畜牧獸醫機構復核後,所攜犬方可在本市臨時逗留。無動物檢疫和免疫證明的,攜犬人應當將犬暫存公安部門設立的犬類收容檢查場所,經對犬進行檢疫和免疫注射後,領取檢疫和免疫證明。
攜犬來津臨時逗留十日以上三個月以內的,應當憑檢疫和免疫證明到公安部門辦理《犬類臨時逗留證》,並繳納臨時注冊費五百元。逗留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按照本市正常養犬辦理手續。 境外人員攜犬來津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和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公安部門設立犬類收容檢查場所,負責收容遺棄、丟失、暫存、無償交公和被依法沒收的犬。

第十七條 畜牧部門在檢疫或者檢查中發現狂犬時,應當監督養犬人當場捕殺。犬屍應當在畜牧部門指定地點深埋或者焚燒,所需費用,由養犬人負擔。

第十八條 禁止將狂犬和被狂犬咬傷、咬死的畜禽剝皮、出售、食用。禁止亂棄死犬和被狂犬咬傷、咬死的畜禽。

第十九條 在重點管理區內無證養犬或者逾期不登記注冊的,由公安部門沒收或者捕殺其犬,並視情節對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在一般管理區內無證養犬或者逾期不登記注冊的,由公安部門沒收或者捕殺其犬,並視情節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條 未經批准開辦犬類養殖場、犬類交易市場,從事犬類展覽、表演活動,或者開辦為犬類服務的醫療機構,由公安、工商或者畜牧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犬和全部非法所得,並對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無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在犬類養殖場、犬類交易市場以外的公共場所從事犬類交易的,由公安部門沒收其犬和非法所得,並對出售人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二)、(四)、(五)、(六)、(七)、(九)項規定的,由公安部門對養犬人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公安部門沒收其犬,吊銷《犬類准養證》,並對養犬人或者管理人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養犬導致人群中發生狂犬病的,由衛生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三條 在重點管理區內養犬人對犬在戶外排泄的糞便未及時清除的,由環境衛生部門責令其清除,並處以五十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由公安部門對養犬人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補辦手續。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五款、第十七條或者第十八條規定的,由畜牧部門依照國務院《家畜家禽防疫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按照本條例有關條款處罰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對其處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重點管理區內的公共場所從事犬類銷售、開辦犬類養殖場,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
(二)縱犬傷人的;
(三)倒賣、偽造《犬類准養證》、犬牌或者其他養犬證件的;
(四)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八條 公安部門收繳的養犬登記費、年度注冊費和罰沒收入,一律上交市財政。 犬類管理工作所需費用,由有關部門編制預算,報市財政部門核定、劃撥。

第二十九條 養犬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肆』 天津武清區可以養德牧嗎

不可以。
為切實保障廣大市民人身健康和安全,有效減少烈性犬只傷人、擾民現象,根據《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有關規定,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農業農村委員會、天津市小動物診療行業協會聯合對天津市建成區內禁養烈性犬種類予以明確,現通告如下: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犬種:藏獒、惡霸犬、鬥牛獒犬、卡斯羅犬(別稱義大利凱因克爾索犬)、羅威納犬(別稱羅威、羅特威勒)、紐波利頓獒犬(別稱義大利獒犬、拿破崙獒犬)、波爾多獒犬(別稱法國獒犬)、聖伯納犬、大丹犬、西班牙獒犬、高加索犬、比利牛斯獒犬、巴西菲勒(別稱巴西獒犬)、馬士提夫獒犬、阿根廷杜高獒犬、拳師犬、丹麥布羅荷馬獒犬、沙皮犬、德國牧羊犬、狼青、昆明狼犬(別稱中國狼犬)、馬里努阿犬(別稱馬犬)、法國狼犬、比利時牧羊犬、阿富汗獵犬(別稱喀布爾犬)、中亞牧羊犬、俄羅斯牧羊犬(別稱蘇俄牧羊犬)、安納托利亞牧羊犬(別稱卡拉巴斯犬、堪尼高犬)、弗蘭德牧牛犬(別稱法蘭德斯牧牛犬)、荷蘭牧羊犬(別稱尼德蘭牧羊犬)、愛爾蘭獵狼犬、川東獵犬(別稱鄰水狗、竹狗、廣狗)、捷克狼犬(別稱捷克斯洛伐克威勒科犬)、澳洲牧羊犬、荷蘭毛獅犬、羅德西亞脊背犬(別稱獵獅犬、非洲獅子犬)、匈牙利獵犬(別稱維茲拉犬)、可蒙犬(別稱拖把犬)、法老王獵犬、伯恩山犬(別稱伯爾尼茲山地犬)、魏瑪獵犬(別稱魏瑪沃斯特獵犬)、日本土佐犬、杜賓犬、牛頭梗犬、斯坦福鬥牛梗、比特犬、韓國杜莎犬、英國鬥牛犬、美國鬥牛犬等,以及具有上述犬種血統的雜交犬只。

『伍』 天津市養犬管理規定里的禁養犬有沒有金毛

明明說了禁止大型犬啊,天津把金毛算大型,所以還是禁養

『陸』 天津可以養金毛嗎

主要還是看你在天津的位置,在養犬條例中屬於什麼管理區,關鍵管理區是禁止飼養大型犬的。

天津區域劃分:當地外環線之內地域和外環線之外的城市建成區為養犬關鍵管理區,外環線之外的鄉村為養犬一般管理區。

關鍵管理區內,每一戶只准喂養一隻中小型欣賞犬;嚴禁本人喂養烈性犬、大型犬。中小型欣賞犬的品種與體標准化,由市公安機關會與市畜牧單位明確並發布。

外環線之內並未推行都市化管理的鄉村養犬,能夠依照一般管理區管理。經區、縣人民政府決策,一般管理區的特殊地區能夠依照關鍵管理區開展管理。

『柒』 天津市可以養靈緹犬嗎

具體看你所處的位置。《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對此有具體的規定:「重點管理區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重點管理區與一般管理區的區別是:「本市外環線以內地區和外環線以外城市建成區為養犬重點管理區,外環線以外的農村為養犬一般管理區。外環線以內尚未實行城市化管理的農村養犬,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區管理。經區、縣人民政府確定一般管理區區域的特定區域可以按照重點管理區管理。
靈緹犬屬於大型犬。

『捌』 天津小區里哪些狗不讓養

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對此有具體的規定:「重點管理區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重點管理區與一般管理區的區別是:「本市外環線以內地區和外環線以外城市建成區為養犬重點管理區,外環線以外的農村為養犬一般管理區。外環線以內尚未實行城市化管理的農村養犬,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區管理。經區、縣人民政府確定一般管理區區域的特定區域可以按照重點管理區管理。」
禁止飼養烈性犬及成年體高超過45厘米的犬種。像哈士奇,金毛,拉布拉多,德牧,柴犬,雪納瑞,泰迪等等狗狗是可以飼養的

『玖』 天津允許養哈士奇嗎

可以養,小哈屬於中型犬,不屬禁養范圍。記得辦狗證~
家庭不能養的是大型犬和烈性犬。

『拾』 天津哪些狗不能辦狗證

市區里成犬身高超過35厘米都不能辦。建議想辦的話可以去郊區或者大港那邊。一般只要不是烈性犬的話都應該可以辦到的。
烈性犬有:
1、所有種類的獒犬、雪橇犬、拳師犬、篤賓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紐芬蘭犬、可蒙多犬、羅威納犬、聖伯納犬、薩摩耶德犬、德國牧羊犬等工作犬。
2、阿富汗獵犬、巴山基獵犬、尋學獵犬、蘇俄牧犬、獵狐犬、靈緹、獵鹿犬、威瑪獵犬、波音達獵犬、貝生吉犬等獵犬。
3、貝林登梗、邊牧梗、牛頭梗、凱麗藍梗、美國斯塔福郡梗等梗犬。
4、比特犬、鬥牛犬、松獅犬、大麥町犬等非運動犬。
5、土佐犬、秋田犬、雪達犬等其它類別的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