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異地戶口在天津可以領結婚證嗎
不能 ,需要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第二章第四條規定: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辦理時需要帶上規定的證件資料如下:
《婚姻登記條例》第二章第五條規定: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② 在天津領結婚證都需要帶什麼
天津領結婚證需要帶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2份。兩人的2寸合影紅色背景照片3張。女方帶一張一寸照片
③ 外地可以在天津領結婚證嗎
法律分析:天津異地領結婚證不可以。結婚必須是戶籍所在地。可以是男方戶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戶籍所在地。結婚的雙方帶著戶口簿和身份證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請結婚登記,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並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④ 天津領證需要預約嗎
天津領證需要預約。
網上預約後,要按照預約的時間地點攜帶相關材料准時進行婚姻登記。網上預約需要提前2至30天內的工作日,預約當事人填寫信息應准確、完整,信息錯誤預約無效,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雙方需要攜帶戶口本和身份證共同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雙方要共同填寫申請婚姻登記表,然後經工作人員核對相關材料後,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處在工作日應當對外辦公,辦公時間在辦公場所外公告。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⑤ 天津市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天津結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⑥ 天津市領結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帶上你倆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就行了.
是自願體檢,不過在領結婚證的時候都需要抽血驗大小三陽.
在其中任何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領取就好了.
照片可以自備,不過要是不想他們為難你們就最好去民政局照,有時候有些地方不認你們自己帶的照片.
祝你們幸福!
⑦ 在天津市辦理結婚手續需要什麼證件
辦理結婚證所需材料和證件:
1、本人的戶口本和身份證;(身份證與戶口本的各項內容不一致的,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為一致。身份證或戶口本丟失,要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在婚姻登記處當場填寫)。
3、當事人需提供雙方近期合影照片(2寸)3張。
(7)天津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擴展閱讀:
按照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幾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一)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系,而且這種婚姻關系沒有中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二)低於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性早於二十周歲。
(三)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四)和自己有著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
⑧ 天津領結婚證什麼要准備
在天津領結婚證一般需要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證明;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帶上這些證件去男女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第一款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第一款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