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塘沽限購政策
法律分析:1、本市戶籍家庭限購兩套2、單身(包括未婚、離異)擁有一套及以上暫停在本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房3、在天津市無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4、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天津市無住房但有購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執行二套房信貸政策,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60%。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六條 商品房預售實行預售許可制度。商品房預售條件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辦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現售前將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符合商品房現售條件的有關證明文件報送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Ⅱ 天津北辰區買房限購嗎
法律分析:天津市北辰區限購。《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明確:對在天津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單身(包括未婚和離異)人士,暫停在本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Ⅲ 天津買房限購嗎
除濱海外,天津其他地區均限購。
對在本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單身(包括未婚和離異)人士,暫停在本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圍內購買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補繳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
(3)天津哪些區限購了擴展閱讀:
《關於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無住房但有購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執行二套房信貸政策,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於60%。
在天津市無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暫停發放貸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天津住房限購新政4月1日起實施 除濱海外其他區域均限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天津限購升級:認房又認貸 二套房首付最低6成
Ⅳ 天津現在買房限購嗎
目前天津是有限購政策的,主要內容:
限購區域:河東區、河東區、河北區、和平區、南開區、紅橋區,同時包括環城四區(北辰區、東麗區、津南區、西青區),及五個遠郊區(武清區、寶坻區、靜海區、寧河區、薊州區)。
非限購區域:濱海新區。
戶籍限制:
1)天津市戶籍[包括集體戶口]
本市戶籍家庭:限購區域內,限購2套。
本市戶籍單身人士:限購區域內,限購1套。
2)非天津市戶籍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
注釋:只有在限購區購買房產有限制,濱海新區沒有限制。
希望能幫到您。
Ⅳ 天津的購房政策是什麼
天津自2017年3月31日開始實施限購限貸政策,對購房資質界定如下:天津本市(含天津集體戶口)以家庭為單位可以在市區擁有2套住宅,以個人為單位可以在市區擁有1套住宅,外地戶口在津購房自購房之日起倒推,36個月內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且斷繳補繳不多於3個月,則可以擁有一套住宅(無論以家庭或個人為單位),濱海新區不限購買套數,但必須擁有購房資質.
限購區域:河東區、河東區、河北區、和平區、南開區、紅橋區,同時包括環城四區(北辰區、東麗區、津南區、西青區),及五個遠郊區(武清區、寶坻區、靜海區、寧河區、薊州區)。
非限購區域:濱海新區。
Ⅵ 天津市購房政策
天津購房政策如下:
1、調整戶籍管理政策,申辦藍印戶口購房款調低。申辦本市藍印戶口購房款由原來統一的100萬元不同程度調低。其中市內六區和塘沽區(含開發區、保稅區)申辦藍印戶口購房款降至80萬元。
2、環城四區和漢沽區、大港區申辦藍印戶口購房款降至60萬元,寶坻區、武清區和三縣申辦藍印戶口購房款降至40萬元。
3、對引進在津注冊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外地企業,在現行辦理職工和家屬來津落戶政策的基礎上,按照每納稅100萬元增辦一人(含家屬子女)落戶。
(6)天津哪些區限購了擴展閱讀
對於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此外,天津將從2014年10月30日起執行新的購房契稅標准。
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並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價格的1.5%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價格的1%徵收契稅。
天津這次政策調整中有一條專門涉及到了房地產開發商,在文件的第四條中特意指出將「引導企業合理開發建設」,其中取消了對商品住房戶型設計「90平方米以下戶型佔70%以上」的限制性規定。
鼓勵開發企業根據區域城市功能定位和市場需求設計適銷對路的產品。與其他取消限購的城市相比,這次天津的調控政策調整力度在近期來取消限購城市中最強的。
Ⅶ 天津限購政策最新2021
2021年天津限購最新政策如下:
1、在天津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天津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天津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單身(包括未婚和離異)人士,暫停在天津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在天津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天津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圍內購買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3年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補繳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法律法規】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准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第二十一條 按建築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並約定建築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築面積發生誤差以及建築面積與套內建築面積均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Ⅷ 天津現在限購嗎
天津自2017年4月1日開始施行限購限貸政策,對購房資質界定如下:
(1)天津本市(含天津集體戶口)以家庭為單位可以擁有兩套住宅,以個人為單位可以擁有一套住宅。(2)在天津工作的外地人需要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倒推三年內連續兩年的社保或完稅證明,其中社保補繳不超過三個月。無論家庭或個人都能擁有一套住宅。
以上條件,滿足其一即可。目前天津市濱海新區在擁有購房資質的情況下,不限制購房套數。
Ⅸ 天津購房政策
天津市購房政策如下:
1.以家庭為單位,在除濱海新區之外的天津其他區天津戶籍限購第三套住房;
2.外地戶籍和成年單身人士(包括未婚、離異)限購第二套住房;
3.濱海新區不限購;
4.外地戶籍在天津買房需提供在本市3年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第三條
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政策執行。
Ⅹ 目前天津市的限購政策是什麼啊
1、天津市暫停了外地人員購買濱海新區除外的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2、在天津市購買房屋時需要提供,在天津市三年連續繳納兩年以上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證明。
3、社會養老保險和個人所得稅不能構成為購買房屋的有效憑證。
4、天津本市的戶口家庭不限制購買房屋,但是限制貸款,每一個家庭或者是每個人限制貸款兩套住房,兩套以上住房的,不能夠使用貸款方式購買房屋。
5、對於在天津市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兩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居民,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單身人員,暫停在天津市濱海新區除外的地方,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6、天津市最新的限購政策是為了能夠更好的保障天津市本地的居民和外地在天津工作人群租房的需求,打擊使用金融杠桿進行住房投機炒作,進一步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這一系列的措施是由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和天津銀監局共同發布實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