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在畢業後檔案在自己手裡兩年了,天津有哪兒可以接收個人檔案嗎我是外地戶籍,單位不給存放外地的檔案
退休時一要計算參保年限,二要審檔看工作年限是不是與參保年限相符,如果就業後檔案沒有落在單位或人才市場,是會影響參加工作的起算時間,影響工齡。現在應該盡快把檔案落在人事部門(有檔案保管權的單位人事部門,或當地人才市場),盡量與其協商按實際參加工作時間補報到手續和三齡。另外如果不能往前補參加工作時間,那你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就要確保入檔,因為勞動合同也可以作為你參加工作起始時間的憑證,包括退休審檔時。希望採納
㈡ 天津哪裡可以存放個人檔案
天津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可以存放個人檔案。
檔案是指人們在各項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各種形式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原始記錄,原始記錄性是它的本質屬性。
檔案是由官方機構、半官方機構、非官方機構以及一定的個人、家庭和家族形成的。
檔案來源於文件,檔案是由文件有條件地轉化而來的,這里的文件是指廣義文件,即一切由文字、圖表、聲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種材料。檔案和文件是同一事物在不同價值階段的不同形態,兩者具有同源性和階段性的共性,也具有實效、功用、離合等個性差異。從文件到檔案是一個批判繼承的辯證運動過程,從信息的內容和形式來說,兩者完全相同的,但從時效、價值和系統性上來說,檔案是對文件的不斷揚棄。首先是時效性批判,檔案是已經辦理完畢的文件,其次是價值評判,檔案是辦理完畢的文件中具有保存價值的部分,最後是系統性批判,檔案是把分散狀態的文件按一定邏輯規律整理而成的信息單元。因此,文件是檔案的前身,檔案是文件的歸宿,文件是檔案的基礎,檔案是文件的精華,文件是檔案的素材,檔案是文件的組合。
檔案的形式多種多樣,檔案的形式包括載體、製作手段、表現方式等等。
檔案的本質屬性,檔案具有歷史再現性、知識性、信息性、政治性、文化性、社會性、教育性、價值性等特點,其中歷史再現性為其本質屬性,其他特點為其一般屬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四十二條 檔案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可以對檔案館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下列情況進行檢查:
(一)檔案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二)檔案庫房、設施、設備配置使用情況;
(三)檔案工作人員管理情況;
(四)檔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況;
(五)檔案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安全保障情況;
(六)對所屬單位等的檔案工作監督和指導情況。類檔案應當在項目完成後三個月內歸檔。
㈢ 檔案存檔,檔案在個人手裡在天津哪家人才會接收呢北方人才電話過,中天人力電話過都不接受個人檔案,
現在天津不接收檔案在個人手裡的檔案(只接收公對公檔案)
你的檔案只能存放在戶籍地的存檔機構.
㈣ 現在塘沽或者天津市內哪裡可以接收個人存檔啊
現在都不給存了!要存到戶籍所在地!而且需要當地的人力資源開出的提檔函或者商調函!你要是檔案在手裡讓單位開轉遞通知單
㈤ 天津哪裡可以存放個人檔案、
天津大中專畢業生指導中心能存外地的檔案
㈥ 現在天津市哪家人才服務中心能接收個人存檔
你應該咨詢天津那邊的人社局,他們下屬有人才交流中的。
㈦ 天津哪個人才市場可以接收個人檔案呢
在天津市裡工作,但是天津農村戶口,目前辭職了,去了幾個人才中心都不收取個人檔案了,不想放回原籍的話,還能存放市區哪裡
㈧ 天津哪裡接收個人檔案需要哪些手續,本人今年4月離職現檔案在自己手裡。
各區勞動局,人才真心,街道,都行
㈨ 天津個人檔案存放地
天津個人檔案可以在市或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社保部門授權的單位保存人事檔案。相關規定如下:
《市人力社保局關於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辭職辭退、取消錄(聘)用或被開除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企事業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人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及中專畢業生、自由職業或靈活就業人員個人人事檔案應當由其戶籍所在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或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免費存放。
三、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聘用人員、自費出國留學及其他因私出國(境)人員、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個人委託市或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社保部門授權的單位保存人事檔案的,相關單位應免收檔案保管等費用。
(9)天津哪裡接收個人存檔擴展閱讀:
自2015年1月1日起,本市轄區內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社保部門授權的單位,取消收取流動人員個人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等費用。
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社保部門授權的單位應提供免費的檔案基本公共服務,主要包括:檔案的接收和轉遞;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和歸檔;檔案的整理和保管;為符合相關規定的單位提供檔案查(借)閱服務;依據檔案記載出具存檔、經歷、親屬關系等相關證明;為相關單位提供入黨、參軍、錄用、出國(境)等政審(考察)服務;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
㈩ 天津哪裡可以存放個人檔案
天津個人檔案可以在市或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社保部門授權的單位保存人事檔案。相關規定如下:
根據《市人力社保局關於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二、辭職辭退、取消錄(聘)用或被開除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企事業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人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及中專畢業生、自由職業或靈活就業人員個人人事檔案應當由其戶籍所在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或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免費存放。
三、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聘用人員、自費出國留學及其他因私出國(境)人員、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個人委託市或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社保部門授權的單位保存人事檔案的,相關單位應免收檔案保管等費用。
個人檔案相關規定:
根據《市人力社保局關於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授權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機構,不得收取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轉遞費和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費等費用,不得將參加社會保險、職稱評審等業務與檔案保管相掛鉤,杜絕以檔案為載體的捆綁收費、隱形收費行為。
對基於檔案延伸的其他服務,嚴格按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依據和標准進行收費,並且做到公開透明;沒有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一律不得收費。
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以及經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授權的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在檔案和材料接收、查(借)閱、轉遞、保管等環節,嚴格制度、簡化流程、優化服務,不得無故推諉、拒收檔案,不得塗改、造假,不得出具虛假證明,不得擅自向外公布或泄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內容。
對違反規定的,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嚴肅查處,並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建議,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以上內容參考: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