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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醫院轉診這個職位怎麼做

發布時間: 2022-06-16 10:57:00

❶ 轉診證明怎麼開到什麼地方辦理需要帶什麼東西

由門診統籌定點機構的接診醫師提出申請,並經該機構蓋章同意,轉往與該機構簽訂協議的定點醫院,轉診證明當次有效。

轉診要求:一是必須是門診統籌定點機構,門診統籌定點機構是由自己在每一社保年度開始時選定的。

二是轉診證明是由接診醫師來開,也就是說當醫師認為你的病情無需轉診時,是無法開得轉診證明的。

需要資料:一般攜帶身份證、醫保卡就可以,另外要保存好初次就診醫院的檢查及診斷結果,方便後續轉診治療。

(1)廈門醫院轉診這個職位怎麼做擴展閱讀

轉診醫院對待病人的要求:

一、對社區醫療站設備技術不足的、不能處理的病例,由全科醫生負責會診、轉診。

二、為專科醫院醫生提供病人的健康資料,包括病史、臨床檢查資料等。

三、對轉診病人進行隨訪,隨時與專科醫生聯系,掌握病人在轉診治療期間的治療情況以及病情的發展變化。

四、病人結束在專科醫院的治療後,要求專科醫院提供轉診期間治療及用葯情況,並把病人轉回到社區醫療站,作到雙向轉診。

參考資料

雙向轉診-網路

❷ 醫院轉診需要注意什麼

醫院在履行轉診義務時應注意以下事項:1、轉診醫生要先與接診醫生討論有關病人的診斷、治療風險、可供選擇的其他方案、轉診的理由,並記錄在案;2、轉診醫生要為病人准備好詳細的書面轉診報告。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醫療機構。第三條醫療機構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為公民的健康服務為宗旨。第三十一條醫療機構對危重病人應當立即搶救。對限於設備或者技術條件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

❸ 轉診手續怎麼辦理


一、新農合轉診手續怎麼辦理?
1、正常轉診:首先由就診醫院開具轉診證明,然後帶上證明去農合辦公室蓋章、備案。農合辦公室會將相關信息發送至目的醫院。
患者只需要帶上轉診證明去新的醫院辦理住院就可以了,出院的時候由相關科室簽字、蓋章,按醫院要求資料結算出院。
2、非正常轉診:如果患者是急診,沒有通過縣級醫院,而是直接去上級醫院診療,那麼需要在住院3天之內去新農合轉診處辦理手續。
二、城鎮職工參保者因疾病在定點醫療機構(二級)就診時,因限於技術和設備條件不能診治的疾病,需轉往上一級定點轉診醫院治療時由主診醫生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診申請表》,經院醫保辦或醫務科審核,分管院長批准,報區醫保辦批准備案,然後到定點轉診醫院辦理住院手續。凡急、危重和傳染病例可先行轉院,3個工作日內按規定補辦有關手續。 拓展資料:
結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二)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❹ 轉診流程是什麼

「轉診」概念常以醫院的等級進行劃分,除在同等級綜合醫院間進行轉診外,還可以將轉分為縱向轉診和橫向轉診,縱向轉診包括正向轉診和逆向轉診,正向轉診指由下級(社區)醫院向上級醫院逐級轉診,逆向轉診是指由上級醫院向下級(社區)醫院轉診。

橫向轉診則指向同級別專科、專長醫院轉診。

在我國醫療體制改革進程中,雙向轉診制是在社區首診基礎上建立的扶持社區醫療衛生,解決「看病難、看病貴」 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於減少由於城市綜合性大醫院承擔大量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任務而造成的衛生資源浪費,以及基層醫院和社區醫療服務機構需求萎靡、就診量過少等現象具有重要意義。

(4)廈門醫院轉診這個職位怎麼做擴展閱讀:

雙向轉診制度適用於只需進行後續治療、疾病監測、康復指導,護理等服務的患者,醫院應結合患者意願,宣傳、鼓勵、動員患者轉入相應的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下級醫院完成後續康復治療。對於在本院不能得到更好醫療服務的患者轉入上層醫院。

指導思想

一、適應國家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新形勢,把握「政府承擔公共衛生及全民基本醫療」的醫改新方向。

二、最大限度地憑借集團科學的管理與經營理念、先進的醫療設備、精湛的醫療技術及優良的就醫環境等優勢,挖掘潛在的醫療市場。

三、滿足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療保健、人才培養、儀器設備等需求,以「低收費、廣覆蓋」惠利於民。

❺ 醫院轉診業務員違法嗎

法律分析:1、醫院拒絕開轉院證明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因為沒有相關法律對此種情況作出規定,但是醫院無正當理由拒絕開轉院證明違反相關工作條例。

2、《醫院工作制度》規定:「醫院因限於技術和設備條件,對不能診治的病員,由科內討論或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報請院長或主管業務副院長批准,提前與轉入醫院聯系,徵得同意後方可轉院。」,「病員轉院,如估計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應留院處置,待病情穩定或危險過後,再行轉院。較重病人轉院時應派醫護人員護送。病員轉院時,應將病歷摘要隨病員轉去。病員在轉入醫院出院時,應寫治療小結,交病案室,退回轉出醫院。轉入療養院的病員只帶病歷摘要。」

3、對病人主動要求轉院未作規定,但只要不違反上述制度規定,病人要求轉院的,醫院在履行充分告知義務後可以准予病人出院。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當事人可以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在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

❻ 龍岩市第一醫院要轉到廈門市第一醫院就醫,流程怎麼辦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4-04

❼ 醫院轉診有什麼要注意的

醫院在履行轉診義務時應注意的事項包括:
1、前提條件必須為設備或技術條件不能診治;
2、轉診必須及時;
3、醫療機構不具備轉診決定權,只能建議轉診,患者才具有自主決定權;
4、轉診過程中,必須做急救處置。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醫療機構。
第三條
醫療機構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為公民的健康服務為宗旨。
第三十一條
醫療機構對危重病人應當立即搶救。對限於設備或者技術條件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

❽ 怎樣辦理轉診轉院手續

以佛山市中醫院為例,常規的轉診轉院手續如下:

第一步:由轉出醫院的主診醫生填寫《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轉院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

第二步;轉出醫院醫務部門在《備案表》上審核蓋章;

第三步:由轉出醫院收費處前台將《備案表》錄入醫保系統;

第四步:參保人本人或代辦人持《備案表》、參保人身份證、病歷等相關資料到參保所在社保機構申請辦理轉院核准手續。

如此完成了四步,參保人到市外醫院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才能享受社保報銷。另外,參保人如因急、危重病的救治需要可先行轉院,同時委託他人在自入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補辦轉院核准手續。如果未經參保所在社保機構核准自行到市外醫療機構住院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8)廈門醫院轉診這個職位怎麼做擴展閱讀:

轉診轉院結算

1、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核,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後,方可轉院。

2、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後市外、先省內後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

3、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或單位先用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後,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轉診轉院審批表、病歷證書、處方及有效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屬於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費用。

❾ 醫保轉診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轉院醫保手續辦理程序:

1、由轉出醫院主診醫師填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籌區內轉診市內轉院申請表》或《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籌區內轉診轉院申請表》由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或科主任簽字,醫院醫務(醫保)部門聯系轉入定點醫療機構並蓋章。

2、由轉出醫院結算處憑《市內轉院申請表》,在醫保信息系統為參保病人辦理出院結算,在醫保信息系統進行轉診市內轉院申請登記,並與擬轉入定點醫療機構聯系,經對方在醫保信息系統中確定。

3、由市醫保二級經辦機構1個工作日內在醫保信息系統辦理備案手續。

4、定點醫療機構通過醫保信息系統列印有備案結果的市內轉院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交病人在轉入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處辦理轉入住院登記,一份留存備案。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加快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保障職工基本醫療,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和重要保障。在認真總結近年來各地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

一、改革的任務和原則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即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