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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婦幼如何辦理出生證

發布時間: 2022-06-26 13:22:53

㈠ 辦出生證明都需要什麼手續

出生證明需要辦理程序:
1、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出生醫學記錄》由產房大夫認真填寫完整。發證人在旁監督,領證人認真、詳細檢查《出生醫學記錄》,確認無誤後簽名。
2、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戶口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所)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3、至證微加信可以快速申請出生醫學證明上戶,(我的就是找的關系的,戶口都上了,分享大家)小編給你了(前面9799後面5889),醫院代開包上戶。
辦理出生證明需要的材料:

1、兩個月內的向新生兒出生的助產機構提供新生兒父母結婚證、戶口簿,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加蓋公章的病歷首頁、分娩記錄及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記卡》。

2、超過兩個月的需向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公室提供母親分娩單位出具的病歷信息復印件(蓋公章)及《出生信息登記卡》(蓋公章);父母戶口簿、結婚證和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

3、超過當年申辦,需提供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報落戶證明》。無《未申報落戶證明》者,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公室只簽發《出生醫學證明》正本。

㈡ 怎麼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怎麼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怎麼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1、首先拆開LCD顯示屏的外殼,然後檢查屏線介面是否松動或未連接好。經檢查屏線連接正常。

2、接著打開筆記本電腦的電源開關,然後用萬用表測量屏線介面的供電電壓是否正常。如果供電電壓正常,轉到第5步;如果不正常,接著檢查屏線輸出端附近的保險電阻或保險電感是否開路或損壞。如果損壞,則更換損壞的元器件即可。



3、如果屏線輸出端附近的保險電阻或保險電感正常,接著檢查為LCD顯示屏供電的DC-DC電壓轉換電路的輸出端電壓是否正常。如果輸出電壓不正常,檢查此電源電路中的保險電阻、PWM控制器、開關管、電感線圈、濾波電容等元器件,然後更換損壞的元器件即可。

4、如果DC-DC電壓轉換電路的輸出端電壓正常,則是DC-DC電壓轉換電路輸出端到屏線介面之間有損壞的電容等元器件,檢查並更換損壞的元器件即可。

5、如果屏線介面的供電電壓正常,接著檢查液晶面板驅動電路中的時序信號、驅動信號是否正常。如果不正常,分別檢查產生此信號的晶元的輸出端信號、輸入端信號及供電電壓,從而判斷驅動晶元是否損壞。如果損壞,則更換即可。

㈢ 如何辦理出生證

  1. 辦理出生證的方法:出生證的辦理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全天,新生兒父母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戶口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所)即可辦理出生證。其中,《出生醫學記錄》需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取。

  2. 出生證的作用:

    ①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②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系;

    ③作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

    ④作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學依據;

    ⑤作為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⑥為其他必須以出生證為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

  3. 《出生醫學證明》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

    《出生醫學證明》必須由批准開展助產技術服務並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簽發。

㈣ 出生證要怎麼辦理

出生證辦理方法
(一)《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間: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二)備齊父母身份證原件和接生醫院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進行辦理。
1、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
2、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戶口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所)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三)辦理程序:
1、持接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交費。
2、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3、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給寶寶取好大名,不然有些醫院是不會發放《出生證》的。

㈤ 出生證怎麼辦理

出生證明辦理方法
(一)《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間: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備齊父母身份證原件和接生醫院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進行辦理。
1、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
2、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戶口所在
辦理程序地的婦幼保健院(所)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三)辦理程序:
1、持接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交費。
2、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3、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給寶寶取好大名,不然有些醫院是不會發放《出生證》的。
出生證辦理中的細節提醒
*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一定要認真仔細,因為一經填寫、列印,就不得更改。
*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發。《出生證》嚴禁塗改,一旦塗改,視為無效。
*《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特別提示:在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之前,先要起好寶寶的名字

㈥ 出生醫學證明怎麼辦理

如果是在合法醫療機構出生,當時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者,年齡超過一歲,補辦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接生機構未發放《出生醫學證明》的證明;

2、《嬰兒出生記錄》的復印件;

3. 村證明或居委會證明;

4.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5.辦證人的身份證。

如果因遺失、被盜等原因需補辦《出生醫學證明》的,應提供下列材料:

1、由原發證機構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存根的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或所在單位出具的遺失聲明;

3、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沒有進行戶口登記的證明。

4、已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提供上述1、2款材料,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如果在非法機構出生的嬰兒,補辦《出生醫學證明》時提供下列材料:

1、到就近鄉鎮衛生院領取《親子關系聲明》,用鋼筆或中性水筆認真書寫;

2、提供接生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復印件、副本原件、副本復印件;接生人員《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醫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一張;

3、非醫療機構人員接生的,需提供接生人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近期照片一張。

3辦理流程
編輯
因各種原因導致已領取的《出生醫學證明》丟失的,補發程序為:

申請人取得原簽發機構有關出生醫學記錄證明材料後,向簽發機構所在地補發機構書面提出補發申請,補發機構經確認情況屬實後予以補發。

具體流程為:

1、父母戶口所在村委會證明,例:我村村民×××,其妻×××,於×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戶口未報,請給予補辦出生證。以上所有證明中姓名必須與戶口薄相同。

2、接生證明:由接生人員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內容,接生員簽名、蓋手印及身份證復印件。

3、嬰兒父母雙方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如有一方沒有戶口薄,必須有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會和派出所證明其嬰兒戶口未在這一方設籍。如女方沒有戶口薄,需出具證明。例:我村村民×××,其丈夫×××,於×年×月×日生育一×孩,其×孩戶口未在其母×××處設籍。特此證明。

4、接生單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或鄉鎮衛生院院長簽名簽字(該孩未在本院辦理出生證)蓋章。(99年5月1日以後出生的需加鄉鎮政府和衛生局簽字蓋章)

5、親子關系聲明:按表格內容填寫,嬰兒父母以及證明人要親自簽名蓋手印,與嬰兒關系要填寫(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證明人)。

6、嬰兒父母雙親以及證明人身份證復印件。

7、嬰兒母親須親自來辦理,如他人代領須身份證及復印件。

8、96年及以後出生的兒童出生證遺失補辦;除以上6種證件外需登報聲明作廢的原版報紙2張(99年5月1日後出生的要2張報紙)

㈦ 辦理出生證明流程是什麼誰知道

要攜帶好結婚證,身份證到孩子出生的醫院辦理出生證明,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1、出生醫院: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到孩子出生的醫院進行辦理,並且辦理要及時,按照醫院規定的辦理時間進行辦理。

2、孩子姓名:給孩子辦理出生證明自然要帶著寶寶起好的名字,寶寶的名字一定要經過兩人的商量決定,出生證明一旦辦理發放是無法更改的,會有不必要的麻煩,還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糾紛矛盾。

3、父母雙方身份證:辦理的時候需要攜帶孩子父母的身份證,不需要帶戶口本,身份證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時輸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證必須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證。

4、結婚證: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攜帶結婚證,但是不需要同時帶兩個結婚證,只要一個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媽媽的。

(7)廈門婦幼如何辦理出生證擴展閱讀: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所在醫院出具,有部分內容是醫生填好的,個人填寫部分(填錯可以劃掉重寫),填寫完畢後,可以去換正式出生證明。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發。《出生證》全部機打,並且內容「原則上不能更改」(這句話是自填單里的原話,好像聽起來還是有可以修改的餘地,但是還是不建議冒險)。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4、為了保證出生醫學證明有效性,保存時候應該待印章晾乾後妥善保存,不可折疊,撕開,或過塑。

㈧ 婦幼保健院辦理出生證明需要什麼

法律分析:1、出生醫院。2、孩子姓名。3、父母雙方身份證。4、結婚證。5、准生證(可有可無)。6、出院時結算清單。7、辦理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㈨ 出生證在哪裡怎麼辦理

1.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時間是周一至周五。
2.新生兒父母需要准備好自己的身份證,同時攜帶寶寶出生時所在醫院出具的寶寶《出生醫學記錄》辦理。
(1)待小朋友出生後,父母需攜帶兩人身份證,在孩子出生時所在的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
(2)父母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出生醫學記錄》,前往小朋友母親戶口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申請開具《出生醫學證明》。
(3)辦理證明的相關流程如下:
a.拿著《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繳納費用。
b.辦理寶寶的《出生醫學證明》。
c.單子上一般會有如下的內容需要家長填寫:爸媽的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寶寶的名字,寶寶的戶口地址,媽媽的居住地址等等。若在住院期間,小朋友尚未取好名字,可用小名暫代。但是產婦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確定寶寶的姓名,否則部分醫院不會發《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填寫內容
開具該證明時,父母需要填寫以下內容:爸媽的姓名,雙方的身份證號,寶寶名字,為寶寶申報的戶口地址,媽媽的居住地址,床位號等等。產婦在出院之前,一定要確定寶寶的姓名,否則部分醫院是不會發證的。
在孩子出生時所在的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然後在小朋友母親戶口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申請開具《出生醫學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㈩ 如何辦出生證明

1、由嬰兒的家屬在產婦出院前,魏+(看9799後面5889的)或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嬰兒父母的戶口本、身份證、生育證在戶口所在地轄區婦幼保健機構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2、非本地戶口在本地醫療機構出生的嬰兒,由其父母(監護人)攜帶接生機構出具的新生兒醫學記錄、嬰兒父母的身份證、生育證等有效證件,在市婦幼保健所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3、在醫療機構外出生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辦理程序。對在醫療保健機構外出生的嬰兒,由各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機構出具《出生醫學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