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廈門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市政工程設施的建設、管理,發揮市政工程設施的功能,促進城市建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廈門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廈門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養護、維修、管理和使用市政工程設施的單位、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市政工程設施,為城市規劃區內的城市道路、城市橋涵、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及城市排水設施。第四條廈門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是本市市政工程設施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市政工程設施的管理。
各區市政工程設施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市政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辦法負責轄區內市政工程設施的管理。
公安、交通、公路、園林、環保、規劃、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各自的行政職責范圍內對市政工程設施進行管理。第五條鼓勵外商和其他有關單位、個人投資建設市政工程設施。第六條市政工程設施依照規定實行有償使用。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愛護市政工程設施,並有權對損害市政工程設施的行為進行制止、檢舉和控告。第八條對建設、維護和保護市政工程設施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市政工程設施建設管理第九條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制定各項市政工程設施建設規劃,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第十條舊城改造區、開發區內的市政工程設施必須納入舊城改造區、開發區的綜合開發計劃,配套建設。第十一條市政工程設施必須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標准、規范進行設計、建設。
依附於城市道路、橋涵、隧道的各類管線必須遵循先地下後地上的施工原則和市政技術規范,與城市道路、橋涵、隧道同時設計,同步施工,同時竣工驗收。第十二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市政工程設施,必須有市政行政主管部門參與方案的會審和工程竣工驗收。第十三條承擔市政工程設施設計、施工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資質證書,禁止無證或者超越資質證書規定的范圍承擔市政工程設施的設計或施工任務。第十四條市政工程設施建設實行保修制度。新建、改建、擴建的市政工程設施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後1年為保修期。
各市政工程設施建設單位在保修期內應確保道路質量,保證設施完好、排水暢通、路燈明亮。第三章城市道路管理第十五條本辦法所稱城市道路,包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隔離帶、路肩、路坡、路堤、邊溝、擋土牆、堤岸、街巷、公共廣場、公共停車場及規劃確定的城市道路建設預留地等。第十六條鼓浪嶼區范圍內的城市道路,由鼓浪嶼區市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維護;其他各區內3.5米寬以下城市道路,由各區市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維護。
居住小區內3.5米寬以下的自建道路,由居住小區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維護。
上述二款規定以外的城市道路,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維護。第十七條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嚴禁下列行為:
(一)在人行道上行駛、停放汽車;
(二)履帶車、鐵輪車及超重、超高、超長、超寬車輛未經市政行政主管部門、市公安交警部門批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駛;
(三)在非指定的道路上進行機動車試剎車;
(四)損壞城市道路及其附屬設施;
(五)擅自拆除、動遷、遮擋、更改城市道路工程設施和設備;
(六)其他損害、侵佔城市道路及其附屬設施的行為。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城市道路。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佔用城市道路的,必須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公安交警部門會審同意後,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核發佔道許可證。
經批准臨時佔用城市道路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按規定交納城市道路佔用費,並按照審批的面積、期限、用途佔用。臨時佔用期滿後,應立即拆離所佔道路,清理場地;使用過程中造成道路損壞的,由城市道路養護維修單位進行修復,修復費用由佔用單位承擔。
臨時佔用城市道路最長期限為1年。第十九條需臨時封閉城市道路作集貿市場的,必須經市政行政主管部門、市公安交警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經批准封閉城市道路作集貿市場的,由市場管理單位按照城市道路的養護標准負責養護維修,並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門交納城市道路佔用費。
市場管理單位可委託城市道路養護維修單位進行養護維修。
❷ 廈門島內哪裡有停車場
廈門島內都有停車場啊,看你要到哪裡,火車站旁邊世貿有地下停車場,輪渡附近也有地下停車場,主要看你要去哪裡了···
❸ 廈門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市政工程設施的管理,發揮市政工程設施的功能,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廈門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凡在廈門市城市規劃區內規劃、建設、養護、維修、管理和使用市政工程設施的單位、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市政工程設施是指城市道路、城市排水設施、城市防洪防海潮設施及城市道路照明設施。
本條例所稱城市道路,包括車行道、人行道、高架路、隧道、橋梁(含立交橋、人行天橋)、地下過街通道、涵洞、公共廣場、公共停車場、街頭空地、路肩及其附屬設施和規劃確定的城市道路預留地。
本條例所稱城市排水設施,包括城市公共排水管道和溝渠、污水處理廠、污水和污泥最終處置設施、排海管道及其附屬設施。
本條例所稱城市防洪防海潮設施,包括城區范圍內的排洪溝渠、湖堤、海堤、堤岸、擋潮閘、有調蓄功能的湖塘、排澇泵站、閘門及其附屬設施。
本條例所稱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包括設置在城市道路、街頭綠地等處的路燈配電室(箱)、變壓器、電桿、燈具、地上地下電線、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屬設施等。第四條廈門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市政工程設施的主管部門。
各區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轄區內市政工程設施的管理。第五條市政工程設施實行統一規劃、配套建設,協調發展和建設、養護、管理並重的原則。第六條政府鼓勵和支持市政工程設施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市政工程設施管理的科學技術水平。第七條市政工程設施建設資金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取政府投資、集資、國內外貸款、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發行債券等多種渠道籌集。鼓勵國內外企業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投資建設市政工程設施。
市政行政主管部門對利用貸款、集資建設的大型市政工程設施,經批准,可在一定期限內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費,用於償還貸款或集資款,不得挪作他用。第八條市政工程設施受國家法律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使用的權利和保護的義務,並有權對損害市政工程設施的行為進行制止、檢舉、投訴。第九條對建設、維護和保護市政工程設施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或市政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市政工程設施規劃建設第十條市規劃部門會同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市政工程設施建設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市政工程設施建設規劃制定市政工程設施年度建設計劃,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十一條政府投資建設的市政工程設施,根據市政工程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建設。
非政府投資建設的市政工程設施,必須符合市政工程設施建設規劃,並經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第十二條城市住宅小區、舊城改造區、開發區內的市政工程設施必須分別納入城市住宅小區、舊城改造區、開發區的綜合開發計劃,配套建設。第十三條市政工程設施必須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標准、規范,進行設計、施工。
依附於城市道路的各類管線必須遵循先地下後地上、壓力管讓無壓力管的施工原則和市政技術規范,與城市道路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交付使用。第十四條承擔市政工程設施設計、施工的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等級,並按照資質等級承擔相應的市政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任務。第十五條市政工程設施施工必須實行工程質量監督制度,竣工後經市政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市政工程設施建設實行保修制度。新建、改建、擴建的市政工程設施竣工驗收合格,自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內為保修期。第三章市政工程設施養護維修第十六條市政行政主管部門對其組織建設和管理的市政工程設施,按照市政工程設施的等級、數量及養護、維修的定額,逐年核定養護、維修經費,由財政部門按有關規定核撥,並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安排養護、維修資金。第十七條市政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建設和管理的市政工程設施,由其委託的市政專業養護、維修單位負責養護、維修。
城市住宅小區、開發區的區間道路建成驗收合格後,交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門管理。
城市住宅小區、開發區內的小區級道路、組團道路、宅間小路及其排水設施,由建設單位、產權單位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負責養護、維修。
單位自建的市政工程設施,由產權單位或其委託的單位負責養護、維修。
❹ 廈門哪裡有免費停車的地方
很少見,環島路東部沿岸可能有個別,商場飯店消費後可以免費停車。沒人看管的地方小心貼單。
❺ 廈門有沒有免費停車的泊車位
會廈門免費停車的地方還是很多的,因為這里有很多的地方都可以免費停車,只要你能找到
❻ 廈門市有沒有類似ETCP停車、無憂停車之類的app
有的。現在廈門市停車類應用是有挺多的,你可以試一下i車位,其實有很多的,不過我時下了這個,對我們這些平時停車難的車主來說是個很好的停車找車位工具。
❼ 廈門高崎機場附近停車場
高崎機場停車場
地址:翔雲一路
廈門高崎國際機場南停車場
地址:廈門市湖裡區
紫金黃金賓館停車場
地址:翔雲三路128
❽ 廈門哪條路不能臨時停車
,廈門島內497個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擬撤除。市民如果有意見,可在1月30日前反饋意見和建議。這些擬撤除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位於島內的蓮前街道、開元街道、鷺江街道、金山街道、殿前街道、湖裡街道等轄區內共27個路段,被撤除的原因歸結為位置不合理、公交遷改、道路改造、交通變化、地鐵施工等。其中,蓮前街道辦事處、公園西路、廈禾路千禧園周邊、文園路陽鴻新城、華榮路宜賓路至南山路、雲頂北路至金山小學、雲頂北路鑫合龍、金湖社區周邊、枋湖東路(枋湖南路至金湖路)上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擬全數取消。
今年1月1日,廈門首次劃定兩條交通繁忙路段———鷺江道(廈禾路口至水仙路口段)、東渡路(仙岳路口至南山西路口段),5號下午,廈門市交警支隊正式對外公布這兩條路段上允許臨時停車的地方,以滿足市民在這兩個路段臨時停車的需求。
其中,在鷺江道(廈禾路口至水仙路口)上,如果是計程車,可以在鷺江道輪渡碼頭公交站旁的計程車專用停車位以及海後路的計程車專用停車位停車上下客,同時也可以在鷺江道沿線相交的道路(水仙路、昇平路、大同路、開元路、裕景中心旁道路等)上有施劃路內停車泊位或路外停車場的區域上下客。如果是旅遊大巴車輛,可以在和平碼頭停車場及道路一側的即停即走區域停車上下客。巴士專線車輛在中山路口專用停車位停車上下客,機場專線車輛在大同路口專用停車位停車上下客。如果是私家車及其他車輛,可以在鷺江道沿線相交的道路(水仙路、昇平路、大同路、開元路、裕景中心旁道路等)上有施劃路內停車泊位或路外、地下停車場的區域停靠。
在東渡路(仙岳路口至南山西路口)上,計程車及其他車輛可以在東渡路沿線相交道路(和旭路、和寧路、和通路、南山西路等)上有施劃路內停車泊位或路外、地下停車場的區域停車。
❾ 廈門市行政服務中心地下停車場需要收費嗎
非辦公時間收費,辦公時間為八點到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