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廈門資訊 » 廈門市經濟合同律師選哪個
擴展閱讀
福州哪裡有手錶廠家 2025-01-16 13:39:59
杭州在什麼地方好玩 2025-01-16 13:34:31

廈門市經濟合同律師選哪個

發布時間: 2022-07-02 07:51:19

『壹』 發生了經濟合同糾紛,想請個律師多少錢

經濟糾紛涉及財產問題,通常是按照涉及財產數額的一定比例進行收費。

『貳』 廈門律師事務所

你好,各地律師事務所一般沒有此類排名,建議網路登錄廈門律師協會網站查詢,一般可以獲取廈門律師事務所相關資訊。

『叄』 廈門經濟糾紛律師陳捷律師

法律分析:陳捷律師,福建融成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合夥人。在從事律師執業近20年期間,以勤勉的工作態度以及認真負責的作為造就了其本身勤勉 、執著、正直、嚴謹、理性的性格特點。擅長處理各類法律糾紛,以經濟合同、民商事為主並兼顧刑事案件,在他從業20年間辦理了大量的民、刑、經和非訴訟案件,得到了廣大當事人的認可,積累了大量豐富的訴訟、非訴訟辦案經驗,以此為基礎逐漸形成了集合同、公司、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方面的專向特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一條 為了完善律師制度,規范律師執業行為,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發揮律師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第三條 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

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

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律師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

『肆』 合同糾紛案件選擇哪家律師事務所代理好

西湖區浙江四喬律師事務所,位於杭州西湖畔,以「服務多於法律」為宗旨,強化服務意識,注重法律服務的專業化、團隊化,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為當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

服務領域:經濟案件 金融證券 企業法律顧問 電子商務 知識產權 刑事辯護

服務過的客戶(部分):

農行浙江省分行營業部,香港騰飛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杭州百盛匯金大酒店,杭州新客站商業城有限公司,杭州熱帶雨林休閑健身有限公司,杭州人眾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炳極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杭州易聖建築裝飾有限公司,杭州御喜絲綢有限公司,杭州明快快遞有限公司,杭州廣利廣告有限公司,杭州尚哲進出口有限公司。

位於杭州市西湖區黃姑山路29號。如有會見、取保、辯護需求,請聯系四喬律師事務所!如您在手機端瀏覽,可尋找下方電話及官網按鈕

『伍』 廈門律師

廈門律師在線咨詢 廈門著名律師郭先磊郭律師多年的職業經驗,專職於企業法務的研究和實踐。擅長:公司法務、知識產權、房地產、勞工糾紛和各種經濟合同糾紛。現在就職於上海明泰(廈門)律師事務所。
廈門地區郭律師咨詢服務熱線:159一一6028一9724

上海明泰(廈門)律師事務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經廈門市司法局批准設立,專屬執業律師業務的法律服務機 構。
本所自建立之初即採納了市場化的主動經營管理模式,創新了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擴展方式。一方面,我們將自身角色准確的定位於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代理服務的綜合性商事律師事務所,有能力為客戶解決各類訴訟及非訴法律事宜;另一方面,我們擁有一支程序分工明確、專業定位明晰的員工及律師隊伍,能承諾客戶及顧問單位以本所全體成員提供最全面、最有效的法律服務。這樣的經營模式不僅讓我們在為客戶處理法律事務時能有條不紊、循序漸進地應對,也為我們提供了大量接觸企業更深層次法律實務的機會。從而讓顧問單位的各項法律問題在多名律師、員工的配合中均得以有效解決,本所業務能力亦於實務應對中得以切實提升,真正實現律所與顧問單位的合作共進,互利雙贏。

律師(lawyer,solicitor,attorney,a lawyer; a barrister (at law); a counsel; (Am.) an attorney (at law))不同於古代的訟師、狀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按照工作性質劃分,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與兼職律師,按照業務范圍劃分,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按照服務對象和工作身份,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與非訴訟業務。律師職業的基本特徵是。具備必須的法律專業知識。以提供法律服務為職能。受國家保護和管理。

現代律師制度至少應可追溯至古羅馬時代甚至古希臘。古羅馬人發展了復雜的成文法典以及訴訟制度,包括辯護律師制度,都為近代西方法體系所繼承。由於城邦社會重視法治及程序保障的緣故,古羅馬時代的律師享有相當崇高的地位,常代表當事人與對造或政府進行訴訟,並且講求來自希臘地區一脈相承的修辭學及雄辯術訓練,許多元老院議員都曾操此業,其中最著名者當推古羅馬名政治家西塞羅(Cicero)。

律師起源於古羅馬。共和制羅馬(公元前510或509~前30)的訴訟,必須根據執政官或法務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續進行。由於法律和告示不斷增多,日趨復雜,當事人在訴訟中,特別是在法庭進行辯論時,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協助,因此,從共和制末期到帝國制初期(公元前1世紀後半期),辯護人應運而生。 至公元5世紀末,充當辯護人的,須在主要城市學過法律,取得資格。他們逐漸形成行業,組成自己的職業團體,成為專職律師。

封建制時期,多數國家廢除了古代辯論式訴訟,改用糾問式,使律師失去作用。有的國家,如中古初期的法國,雖保留律師制度,但主要只適用於宗教法院,而且律師的職務由僧侶充任。世俗法院有時也允許辯護,但也只有僧侶才能執行這一職能。
公元12世紀以後,法國禁止僧侶在世俗法院充當辯護人,代之以受過封建法律教育,經過律師宣誓、登記入冊的職業律師,但其許可權受到很大限制,甚至形同虛設。

第一、律師必須通過考試或考核,被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律師執業證書,但從事法律事務的人,一般是法律工作者,俗稱「公民代理」、「黑律師」,而不能叫作律師。 第二、律師必須既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又有執業證書。如果只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律師執業證書,就還不能被稱為律師。 第三、律師的服務對象是整個社會,沒有特定對象。自然人、法人均可委託律師代為法律事務。 第四、從事律師業務時必須有當事人的委託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工作,不允許越權或濫用權利。 第五、律師是法律工作者,律師只能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其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工作受法律保護,不受行政單位、黨派、個人的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