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全廈門市城中村都在拆遷只有一個村莊是保留禁建村什麼意思
禁止建設區原則上禁止任何建設活動,其中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嚴禁進行村鎮建設、采礦、挖土挖沙等一切非農活動;地表水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停止一切農業生產活動,退耕還林,嚴格禁止與水源保護無關的任何建設活動;泉域地下水重點滲漏區內,以發展綠化種植和生態農業為主,禁止新建與水源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內,除必須的保護設施外,不得增建其他任何工程設施。
B. 廈門島內拆遷
廈門島內中山路哪裡是城中村?舊城區的拆遷成本太高,目前基本沒有計劃。
C. 廈門島內五年內會全部拆遷嗎
全部拆遷是什麼意思,把建成區都拆了,還是把老城區都拆了。這是不可能的,城中村有部分還是會拆,老城區大片拆遷已不可能,特別是廈港片區和營平片區,基本不會再拆了,要保留了。
D. 城中村幾十年的危房因為政府遲遲不村改,又沒有房子住,無奈之下拆了改造房重建,相關單位有沒有權利強拆
1、改建需要有審批手續
2、擅自改建是違規行為
3、建議協商處理,如實反映困難
E. 廈門的城中村現在很「落魄」,外鄉人為啥還不搬走
趁年輕多出去走走,也不失為一件好事。相信很多年輕人都有在大城市闖盪的經歷,在大城市中有著更多的機會和機遇,相信很多人對於這一點也是可以理解。年輕的時候若是不出去闖盪,若是成家之後可能就沒有機會的。廈門福建省的重要城市,這里自然也少不了年輕人闖盪的身影。這里幾乎與北上廣深這樣的大都市是相同的,外鄉人來到這里的時候,也是會在城中村居住生活。
對於這樣的城中村,相信是沒有異鄉人想要去搬離的。異鄉人能夠在這里體驗到家的感覺,自然也是沒有人想要搬走的,除非是遇到了一些特殊情況。那麼對於“廈門“落魄”城中村,電線雜亂,握手樓隨處可見,外鄉人不願搬離”大家是怎麼看的呢?
F. 廈門城中村拆遷好還是不好
從城市建設的角度來說當然好了,城市更新,更整齊,吸引力也更強,但如果折遷問題解決不好的話,對被折遷當事人來說又不是好事,所以這一塊產生的矛盾也特別多,事物都有其多面性的。
G. 城中村到底該不該拆掉
城中村問題的由來
走在中國的大都市,你會在市中心或者郊區看到一些密密麻麻、擠擠挨挨、只有幾層樓高的建築,這些建築被人們稱為「城中村」。不過,這些「城中村」並不是突然從城中冒出來的,它們原本是遠離城市的「自然村」。在中國空前快速的城市化進程中,農村的耕地被政府徵收,只留下宅基地,農民在宅基地蓋上自己居住的樓房。隨著城市的發展,這些樓房被周圍高大上的城市建築逐漸包圍起來,「自然村」就逐漸變成了「城中村」。所以,「城中村」雖身處城市,卻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城市土地,同時,「城中村」的居民也仍然是農村戶籍。這兩點原因導致中國的「城中村」出現了一些典型問題。
所以,對於「城中村」的問題,我們不妨學習一下歐美,用改造的方法加以對待。在歐美的一些著名城市中,也曾經出現過臟亂差的城中村,比如紐約的西村和巴塞羅那的格雷西亞,但這些城中村經過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發展演變,現在反倒成為了那些現代化城市中最有味道、最有文化的部分,吸引著世界范圍內大量的遊客。如果借鑒這一點,我們同樣可以對中國的「城中村」做衛生、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並且用現代建築學的方法對「城中村」進行美化,使其形成有特色的步行街、酒吧街等。這才是解決「城中村」問題的最佳方案。
本文源自大科技*網路新說 2016年第10期雜志文章、歡迎廣大讀者關注我們大科技的微信號:hdkj1997
H. 曾經很輝煌的城中村,租客怎麼都要搬走了
東莞曾經也是輝煌無比,可是隨著近年來工廠的大規模搬遷,也是讓這座城市的外來人口減少很多。人口的動遷也是讓一些城中村的房東,苦不堪言。這些房東網上追溯兩三代也都是靠租房為生的,雖然在幾十年中他們利用租房積攢了不少的錢,可是總不能坐吃山空,因此往出租房也成為了他們的收入來源之一,相信很多人也是能夠理解這里一點的。
這里大量的人口搬走之後,很多人也懷念在這里的日子,在生活與理想中,他們最終還是向生活低下了頭。房東也是非常無奈的說:現在只能是坐等拆遷了。那麼對於“深圳一城中村:曾輝煌無比,如今租客紛紛搬走,房東:坐等拆遷”大家是怎麼看的呢?
I. 廈門城中村拆遷違章房子怎麼處理
目前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違章(法)建築」的含義,在學術界目前比較認可的一種說法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建造的建築物和其他工作物。這個詞之所以在拆遷過程中會頻繁出現,主要是涉及到拆遷的補償利益問題。徵收實踐當中確實有一部分被拆遷戶抱著僥幸心理,在拆遷之前快速地新建、擴建部分房屋,在拆遷過程中想以此來要價獲得更多的拆遷補償款,殊不知,這是自欺欺人的小聰明,最後的結果必然是竹籃子打水一場空。因為現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六條明確規定:「房屋徵收范圍確定後,不得在房屋徵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然而,還有一種情況是,拆遷方為了達到一個低成本徵收的目的,不管三七二十一上來先給你定個違章(法)建築,將被拆遷人打懵,然後再用破例「適當補償」讓被拆遷人感覺是佔了大便宜而順利搬遷。此外,實踐中還存在「小產權房」的提法,所謂小產權房,是指違反法律規定,通過租賃、佔用等方式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小產權房並非法律術語,它實際上就屬於違章(法)建築的類型,即沒有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而建設的房子,面對這樣的房子拆遷,拆遷方自然不願意補償,但如果站在被拆遷方的角度,對房子進行了較大投入後一分補償沒有必定是接受不了的。面對拆遷方的種種說法,廣大的被拆遷人法律意識強的還知道咨詢咨詢律師,核實一下拆遷方的說法是否正確,但是更多的被拆遷人因為自身法律意識淺薄,也就稀里糊塗地被「拆」了,事後發現事情不對,再來咨詢律師尋求法律幫助的時候,已然是十分被動了。那麼,被拆遷人就要注意了,遇到拆遷方主張你的房屋是違章(法)建築的時候,首先你要看看先以下幾個關鍵點,判斷一下你的房子到底是不是違章(法)建築。
J. 廈門的城中村會不會全部拆完
這個要根據市政府的規劃而定,在規劃沒有出台前,任何變化都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