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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本地籍廈門居住證如何辦理

發布時間: 2022-07-14 13:04:50

㈠ 廈門居住證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法律分析:廈門居住證辦理流程是:申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受理點進行初步核對;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簽名確認;出具受理回執。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㈡ 廈門居住證辦理

法律分析:第一步:辦「居住登記」

申領居住證前,得先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

第二步:申領居住證

前往「居住登記」的派出所,提交相關材料。

第三步:拍照錄指紋領證

做最後的身份核實。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㈢ 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1.提供申請人的登記憑證(無法提供的可經系統查詢確認)。

2.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

3.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4.代辦的,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件或戶口簿,以及委託人符合二代證人像標準的電子照片(可以由親朋代為辦理)。

5.自主創業的,通過數據共享查詢相關投資、創業信息(可以由申請人通過微信「企查查」小程序提供查詢信息);勞動就業的,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明(社保繳納憑證)。

6.大中院校學生,應提供本人的學生證或大中院校出具的錄取證明(蓋公章);就讀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的,應提供有效的學籍證明(蓋公章)。

7.提供合法穩定住所相關證明材料:

(1)居住在個人自購房(自建)房屋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或權屬證明或者土地使用證、批建手續或購房合同等材料之一復印件;

(2)居住在個人租住的出租房屋,提供房屋出租人或實際管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註明僅限辦理居住證使用)和租賃合同(協議)復印件;

(3)居住在親友所有房屋,提供親友房屋產權證或權屬證明或購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證、批建手續或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等材料之一復印件;

(4)居住在單位、學校內部宿舍或單位、學校自購(自建)或租賃的出租房屋的,提供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蓋公章)和產權證或權屬證明或土地使用證、批建手續或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或租賃合同等材料之一復印件。

㈣ 在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條件

一、辦理條件

在本市辦 理暫住登記 ,並實際連續 居住滿6個月以上 ,且在居住地具有 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 條件 之一 的流動人口

二、辦理材料

1、申領人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

2、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

3、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4、根據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的條件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

A: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領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申領人及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外,還要根據所屬人群,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需提供:

(1)自主創業的,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提交投資、開業的相關證明;

(2)勞動就業的,應提供勞動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及社保繳交憑證);

(3)合法穩定就業的還需提供具體的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B: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領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申領人及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外,還要根據所屬人群,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符合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的需提供: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應當提供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證、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等;

(2)居住在親友所有房屋,應當提供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證、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等和房屋所有權人聲明(房屋所有權人與申領人關系、申領人居住本地址情況、是否同意將其所有房屋作為申領居住證的居住處所);

(3)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應當提供與房屋出租人或實際管理人簽訂的租賃合同;

(4)居住在用工單位或學校的,應提供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C:連續就讀條件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領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申領人及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外,還要根據所屬人群,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符合連續就讀條件的需提供:

(1)大中院校學生,應提供本人的學生證或大中院校出具的錄取證明;

(2)就讀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的,應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證明等。

㈤ 廈門居住證怎麼辦理辦理條件

廈門居住證網上辦理的申請條件是:屬於國內非本市戶籍人口;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六個月。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㈥ 辦理廈門居住證流程怎麼辦

廈門居住證網上申請流程是:搜索廈門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打開網站後填寫信息,信息詳盡到具體派出所及居住地,填寫完成後確認提交、15天內到遞交申請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㈦ 廈門怎樣辦理居住證

廈門申請辦居住證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居住證明、近期相片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申報居住登記,核對無誤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請人填寫確認、簽發制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