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廈門如何辦理暫住證
可以到廈門市就進的公安局辦理或者到街道部辦理。辦理需要帶本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等資料。具體的流程如下: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及近期黑白或彩色免冠1寸照片兩張,暫住在居民家中的持戶主的戶口本,暫住在出租房屋的,持房主的戶口本或者租房合同,暫住在購買繼承或自建房屋居住的,持房屋產權證,暫住在單位,持單位出具的居住證明。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
2、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的,符合法定形式的,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領取《居住證》。
(1)廈門暫住證怎麼考擴展閱讀:
辦理居住證要求:
1、暫住在本市居民或者農民戶內的人員,由戶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戶主的戶口簿,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居住證》。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工棚內的人員,由留住單位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居住證》。
3、暫住在出租房內的人員,由房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戶口簿和《房屋租賃許可證》、《房屋租賃安全合格證》,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居住證》。
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館業單位的人員,由店方進行住宿登記;對其中應當申領《居住證》的人員,由店方向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西安等43城市下月起暫住人口可就近辦護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居住證
㈡ 怎麼辦廈門暫住證
來廈門一定要辦暫住證,一般我們找房東辦就行,也就是說我們在找到出租房後,房東會提示我們交2張一寸照片給他就行,以前我在蓮坂住是不用交錢的,湖裡區就交4-6元每月費,這個看房東啦,不一定都不需要交錢的。。
㈢ 廈門怎樣辦理居住證
廈門申請辦居住證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居住證明、近期相片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申報居住登記,核對無誤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請人填寫確認、簽發制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㈣ 辦理廈門居住證流程怎麼辦
廈門居住證網上申請流程是:搜索廈門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打開網站後填寫信息,信息詳盡到具體派出所及居住地,填寫完成後確認提交、15天內到遞交申請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㈤ 廈門暫住證如何辦理費用如何
2016年以後無法辦理暫住證的,公民若異地居住而且滿足當地要求的,是可以帶上以下資料到居住地所屬相關部門申請辦理居住證的,初次辦理居住證不需要收取任何費用。
1,身份證原件
2,居住證照片
3,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第二十一條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辦理簽注手續不得收取費用。
具體收費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㈥ 在廈門申請辦暫住證,需要什麼條件
辦理暫住證的條件:非本市常住戶口人員擬在本市暫住7日以上的暫住人員,應於到達暫住地後7日內辦理暫住登記。
非本市常住戶口人員擬在本市暫住一個月以上年滿16周歲的暫住人員,應於到達暫住地後1個月內辦理暫住證。
住宿在旅館的暫住人員的登記管理,按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辦理。港澳台同胞、僑胞在本市的暫住管理,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辦理暫住證流程:
1.單位招用暫住人員並提供住宿的,由招用單位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
2.個人招用暫住人員並提供住宿的,由僱主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
3.暫住人員租房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
4.暫住人員留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戶主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
5.其他暫住人員,由本人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
辦理暫住證所需資料:
辦理暫住證,應交驗暫住人員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暫住人員近期標准照片一張以及《暫住人口申報辦證代理卡》。屬育齡婦女的,還需交驗常住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節育證明或廈門市外來人員婚育節育審檢證。
㈦ 廈門居住證怎麼辦理
廈門居住證辦理條件是申領人憑暫住證,租房合同,身份證到就近派出所領取申請表,到照片採集點拍照存檔,排隊填寫上述材料,按工作人員提示辦理。
居住證的作用有,可以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服務;免費享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享受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類免費培訓;按規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居住證和暫住證的區別如下:
1、兩者發放的單位是不同的,居住證是由社區或者當地的派出所發放,但是你需要到社區受理,而暫住證一般來說都是由派出所受理並且制發;
2、兩者的證件樣式也不同,居住證發放之後能夠重復使用,而且上面明確了地址或者有關的發證機關等等,能夠重新製作,但是暫住證就不能夠重復使用了;
3、兩者的有效期也不同,居住證的有效期有的是臨時的,也有的和身份證一樣是長期有效的。但是暫住證的使用年限就是固定的,可能是一年,可能是兩年;
4、兩者的權利不同,擁有了居住證之後,就能夠在當地享受就業,或者參加各種社會保險繳納的權利,與當地居民享有的權利是一樣的。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㈧ 廈門辦理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目前廈門暫住證已經不再辦理,以先進行暫住登記六個月以後辦理居住證取代。根據法律規定,辦理居住住證需要提交材料:(1)申領人出示暫住登記憑證並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2)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3)根據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的條件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㈨ 廈門怎麼辦暫住證
法律分析:目前廈門暫住證已經全面停止辦理,改為辦理居住證。在廈門辦理暫住登記,並實際連續居住滿6個月以上,且在居住地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可以辦理廈門居住證。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穩定就業、就學證明前往居住登記派出所免費辦理。辦理需15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