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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什麼違章扣六分罰500

發布時間: 2022-07-29 07:07:30

1. 小車扣六分的交通違章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交通違章扣6分,罰款一般都是200元.共有14種違反交通規則扣6分的情況:

1、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2、貨車超載

3、營運車輛超載未超過20%

4、高速公路超速未達到20%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

6、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

7、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

8、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

9、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

10、佔用應急車道

11、運載特殊物品不掛相應警告標志

12、運輸危險品

13、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

14、未按照規定休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第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3、駕駛營運客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5、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6、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7、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8、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9、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10、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

11、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13、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

14、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2. 廈門闖紅燈罰500扣6分合理嗎

法律分析:合理,建議遵循交通規則。駕駛人員不按相關規定行使機動車輛的行為就屬於交通違章行為,常見的交通違章有闖紅燈、醉駕、駕駛者超速等,對於這些交通違章行為依法是要接受相應的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四條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超過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收取費用的,退還多收取的費用,並由價格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3. 扣6分罰款多少

交通違章扣六分,罰款一般是二百元。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是超過規定限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五十元罰款。如果是超過規定限速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二百元罰款。任何單位不得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款指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以罰款數額作為考核交通警察的標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超越法律,法規規定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並同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4. 廈門市道路旅客運輸違章處罰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道路旅客運輸管理,維護運輸秩序,保護合法經營,保障旅客和其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關是道路旅客運輸監督檢查和處理違章行為的主管機關,依照本規定履行處理違章行為的職責。
物價、稅務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本規定中有關違章行為進行檢查、監督和處理。第三條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單位和個人(含聯戶)均應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有關法規、規章,服從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關的管理,接受監督檢查,違章者按本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道路旅客運輸包括班車客運、旅遊客運、出租小汽車客運(含包車客運)和行包運輸、客運服務等。第四條道路運輸管理機關的檢查人員在檢查處理違章行為時可以行使以下職權:
(一)對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及當事人、見證人進行詢問、調查;
(二)查閱被檢查單位、個人的有關道路運輸的證明、帳冊、單據和其他有關資料;必要時,可以抄錄或復制;
(三)向被檢查單位、個人,以及違法違章行為所涉及的單位和個人調取證據。第二章違章行為與處罰第五條違反經營管理的行為與處罰:
(一)未按規定程序申辦擅自經營的,責令其停業,處以非法收入額1~3倍的罰款。
(二)經營者申請登記的身份與實際不符的,責令其停業,並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
(三)營運車輛在運行中無營業性道路運輸證或使用無效營業性道路運輸證的,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書面通知車籍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關補繳運輸管理費,辦理有關手續。
(四)非經營性運輸車輛臨時從事營業性運輸不按規定向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關申報領取臨時道路運輸證的,或回程收費捎運旅客未辦理申報手續的,給予警告處罰。屢犯的按營運車輛無道路運輸證處理。
(五)偽造、塗改、轉讓、出租、出借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等證照的,收繳或吊銷其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並處以非法收入額2~4倍的罰款。
(六)營運車輛易主未辦過戶手續的,吊銷車輛道路運輸證,對雙方分別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如新車主已將未辦理過戶手續的車輛投入營運的,則分別情況,另按本條(一)或(三)項的規定處罰。
(七)未經批准擅自超過經營許可證核定范圍經營的,除責令其停止超范圍的業務或重新辦理申報手續外,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
(八)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等證件在規定期限內未經審驗或換證繼續使用的,處以每日每輛5元的罰款;運輸服務業戶處以每日10元的罰款。逾期一年以上的,予取消經營資格。
(九)經營者不按規定向道路運輸管理機關報送有關統計資料的,予以警告處罰;屢犯的處以100~300元的罰款。
(十)經營者停業或歇業,不辦理申報手續的,扣留或吊銷其道路運輸證、經營許可證等,並處以200~500元的罰款。第六條違反旅客運輸管理的行為與處罰:
(一)客運車輛不按核定的線路或區域經營的,處以300~500元的罰款,並可扣留道路運輸證或責令停業整頓;擅自停班或改變站點、班次經營的,給予警告處罰,並可處以100~500元的罰款;脫班或誤班的,給予警告處罰,屢犯的處以每班次50~1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二)營運客車不按規定懸掛營運標志牌(含班車線路牌、包車標牌、旅遊和計程車標志等,下同)、票價表及佩帶服務證的,處以3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以扣留道路運輸證。
(三)對仿製、轉借、出賣班車線路標志牌的,沒收其非法收入,並處以非法收入額1~2倍的罰款,罰款起點為500元,並可扣留或吊銷雙方車輛道路運輸證。對超期使用班車、包車線路標志牌的處以每日100~300元的罰款,直至取消線路營運資格。
(四)以不正當手段攬客、干擾他人正常經營活動的,每次處以500元的罰款;屢犯或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道路運輸證、經營許可證。
(五)刁難乘客、無正當理由拒載乘客的,予扣留道路運輸證十五日。
(六)使用拖拉機,摩托車等經營道路客運的,處以200~500元的罰款。
(七)以不正當手段經營,倒賣或變相倒賣客源、欺行霸市的,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吊銷道路運輸證、經營許可證,取消經營資格。
(八)不符合車容車貌條件的,視其臟亂差程度,限期整改,並給予300~500元的罰款;屢犯或車容車貌極差的,予扣留道路運輸證,直至吊銷道路運輸證。
(九)廈門島外車籍營運客車不進廈門市汽車客運中心停靠,未經批准擅自設點設站招攬乘客的,予以警告,並處以300~5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以扣留道路運輸證。
(十)不執行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關根據市政府要求作出的應急決定或拒絕接受外事、搶險、救災等任務,不服從道路運輸管理機關統一調度的,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經營許可證。

5. 交通違章一次扣6分有哪些情況

根據交通管理部門實施的交通管理法規定,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5)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6)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7)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8)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9)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10)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

(11)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13)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

(14)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6. 機動車罰款500元的違章有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罰款500元,每超5公里加200,最高2000元,扣6分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罰款200元,扣6分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載客乘員20%的,罰款500元,每超1人加100元,最高2000元,扣6分

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質量達到30%的,(未達100%的,罰款500元,扣6分,達到100%以上未達200%的,罰款1000元,扣6分,200%以上的,罰款2000元,扣6分)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罰款500元,扣6分,扣證1-3個月

7. 闖紅燈扣六分罰款五百怎麼辦理

按照交通法規定,機動車違章後,一般在網上3~7天就能查詢到或者是收到簡訊通知的,最晚不超過13個工作日。如果是現場被交警查到並確認簽字的,那車主需要在違章後的15日內去違章當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超過15天沒有去接受處理的,每天需要交納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金額不會超過原罰款數額的一倍;如果是電子眼監控拍照的話,車主可以在交通網站查詢到違章記錄後,可以在機動車年審前一個月內去違章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即可,不用15日內就去處理的,但要注意盡量不要超過一個駕照的記分周期,避免一個記分周期沒有及時清零而導致在下一個記分周內累計扣滿12分的情況。

8. 罰款500元,扣6分,請問這屬於什麼違章

摘要 您好

9. 廈門島外闖紅燈扣6分罰500合理嗎

罰款500元。確實有 超額罰款的嫌疑。但你可以到當地的交警隊詢問一下。是不是有什麼新的規定?有的時候有些法規,以當地的規定為準的。扣六分是正常的,闖紅燈規定就是扣六分。但罰款闖紅燈是兩百元。怎麼就罰500了呢?你可以要求交警隊給你個說明。依據的是哪部法規?哪條?哪款?否則你可以到交警隊上級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