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廈門居住證怎麼辦理
廈門居住證的申請需要申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證受理點提出申請,受理點初步核對、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簽名確認,發卡制證。【【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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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廈門居住證辦理流程是什麼樣的
廈門居住證辦理流程是:申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受理點進行初步核對;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簽名確認;出具受理回執。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Ⅲ 廈門居住證辦理具體流程是怎樣
居住證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證明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可分為以下幾類:
①居住時間證明:包括外來人員的暫住登記信息、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
②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③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④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註: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居住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寫《居住證申請表》並簽字,提交《居住證申請表》及證明材料
2、相關部門審核:審核申請人的申領條件及證明材料(審核後退還)。
3、人像採集後,開具《居住證受理回執》(憑借回執領居住證)
提醒: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
Ⅳ 辦理廈門居住證流程怎麼辦
廈門居住證網上申請流程是:搜索廈門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打開網站後填寫信息,信息詳盡到具體派出所及居住地,填寫完成後確認提交、15天內到遞交申請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Ⅳ 廈門居住證辦理具體流程是什麼
居住證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證明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可分為以下幾類:
①居住時間證明:包括外來人員的暫住登記信息、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
②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③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④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註: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居住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寫《居住證申請表》並簽字,提交《居住證申請表》及證明材料
2、相關部門審核:審核申請人的申領條件及證明材料(審核後退還)。
3、人像採集後,開具《居住證受理回執》(憑借回執領居住證)
提醒: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
Ⅵ 廈門居住證辦理
法律分析:第一步:辦「居住登記」
申領居住證前,得先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
第二步:申領居住證
前往「居住登記」的派出所,提交相關材料。
第三步:拍照錄指紋領證
做最後的身份核實。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Ⅶ 廈門居住證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法律分析:廈門居住證辦理流程是:申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受理點進行初步核對;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簽名確認;出具受理回執。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Ⅷ 廈門居住證如何辦理流程
辦理條件
三類人可申領居住證:
1、合法穩定就業人群:在居住地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招用,或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
2、有合法穩定住所人群: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租賃的房屋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的宿舍居住的;
3、連續就讀人群: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
特別提醒: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可向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
不過,申領居住證前還有一個「時間前提」,即申請人需要在居住地辦理居住登記,而且登記需滿半年。
居住證管理辦法
辦理材料
申領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申領人及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外,還要根據所屬人群,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1.合法穩定就業人群:自主創業的,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提交投資、開業的相關證明;勞動就業的,應提供勞動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及社保繳交憑證);
2.合法穩定住所人群:需提交自有(親友)房屋產權證明文件或者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連續就讀人群:大中院校學生,應提供本人的學生證或大中院校出具的錄取證明;就讀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的,應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證明等。
辦理流程
需要辦理的市民,可以在居住證登記地址的轄區派出所進行辦理。
簡單說來,辦理居住證需要三步:
第一步:辦「居住登記」
如果您手中沒有有效的暫住證,那麼,申領居住證前,得先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
第二步:申領居住證
提交相關材料。
第三步:拍照錄指紋領證
做最後的身份核實。
辦理地點
辦理地址:居住證登記地址的轄區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