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廈門行駛證補辦流程
法律分析:1、申請人帶齊資料到車管所辦理;
材料如下:
①《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②1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3張;
③身份證明(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屬於有效期滿換證、達到規定年齡換證和因身體條件變化降低准駕車型換證的,提交廈門市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屬於換發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准駕車型的,應當提交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廈禾門診部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
⑤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的,應當按規定辦理轉入手續,提交《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情況申報表》;
⑥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還需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接受教育的憑證;
⑦委託代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與代理人共同簽字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情況申報表》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審核通過後出具《受理憑證》。
3、繳費、發證
申請人當場在窗口繳費、取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2. 換行駛證需要什麼資料和流程
行駛證換證的需要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根據規定,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
補發、換發號牌期間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3. 行駛證到期怎麼換證
行駛證到期換證流程如下:
1、行駛證到期應去車管所領取申請換證,換證需要攜帶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標准照片、機動車行駛證過期的應把原機動車行駛證交回車管所;
2、如果是行駛證時效過期就如同沒有行駛證一樣,車輛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駛的,如果車輛在路上被交警檢查到行駛證沒有年檢的,車主將被罰款或扣留;
3、在保險合同中,車輛行駛證過期會被認為是不合格的車輛,如果發生車輛保險事故,則不予理賠;
4、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4. 行駛證換證帶什麼資料
以廈門市為例,行駛證換證所需資料如下: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公車單位的被委託人簽字,私車本人簽字);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屬於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沒收並拍賣,或者被仲裁機構依法仲裁裁決,或者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時,原機動車所有人未向現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現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轉移登記時。
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證明原件;
4、屬於換領的,還應提供原機動車行駛證;
5、屬於遺失一部份的,還應提供剩餘的全部部份機動車行駛證;
6、屬於車輛代理登記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託書原件。
(4)廈門怎麼換行駛證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
補發、換發號牌期間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二)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五)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
(六)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准嫌疑的;
(七)未申領《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八)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車輛。
5. 行駛證更換去哪裡辦
車輛行駛證的核發車管所進行換證。可以提前在車管所辦理,也可以在年審的時候現場換行駛證。要注意的是雖然只是行駛證的副頁蓋滿了章,但更換的時候還是需要和主頁一起進行更換,不能單獨更換副頁。
行駛證更換注意事項
早期的行駛證會更快面臨蓋滿章換證,而新的行駛證則因為年審更加簡化,所以周期會更長,尤其是六年免檢的車輛,在六年內只需要滿六年前往年審的時候才會蓋一次章,十年後也只會蓋三次,所以簡化了很多的流程。
這樣算下來十五年的私家車蓋章的次數也不會超過十次,所以行駛證蓋滿換證的情況會更少一些,無形中也是減少了手續,和年審簡化一樣都是讓車主能夠享受到實在的便利。現場換證能夠節省時間,上線年審時,提前把行駛證交給檢測站的代辦點,等檢測完畢就可以直接領取新的行駛證。
更換行駛證需要帶上車主的身份證原件,還有行駛證的原件,包括主頁和副頁都要帶上。受理成功後可以當天換發新證,副頁蓋滿並不是只換副頁,連主頁也要一並更換。在異地不能受理換證的城市,建議可以在下一次年審前完成換證。
6. 行駛證到期怎麼辦理換證
行駛證到期需要換證的,車主拿著委託書、行駛證以及交強險保單,到當地機動車檢測站進行檢驗,檢驗合格之後,會換發新的有效的行駛證。且現在已經不需要申請檢驗合格標志了,檢驗合格後直接在行駛證上的副頁簽注即可。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