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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如何申請保障房

發布時間: 2022-01-14 07:49:21

A.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要什麼條件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是具有廈門市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

根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具有本市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可以依照本條例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住房困難標准、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家庭收入(資產)標准以及具體的住房保障方式,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 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其他家庭成員也可以共同申請。申請家庭的收入(資產)、住房面積應當合並計算。

申請家庭包括本市符合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達到規定年齡的單身居民。

(1)廈門如何申請保障房擴展閱讀

《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中規定:

第三十四條 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核查屬實的,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情節輕重,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一)未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的;

(二)未主動申報家庭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化情況的;

(三)違反規定將社會保障性住房出租、轉租、轉借、調換、轉讓、抵押以及作為經營性用房的;

(四)改變房屋用途,擅自裝修,損毀、破壞、改變房屋結構和配套設施的;

(五)未按規定繳交社會保障性住房租金、物業服務費、專項維修資金等費用的。

B. 廈門保障房申請條件2021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C. 廈門保障房或廉租房怎麼申請,需要什麼手續等等

廉租房(租金補助)的申請條件為:民政救濟對象;人均居住面積8平方米以下;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島內城鎮常住戶口,戶口入廈時間必須滿5年以上;兩人及以上戶申請人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單人戶申請人男30周歲以上,女28周歲以上。

D.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有哪些?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是與商品性住房(簡稱商品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與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還很不完善,為此,我國已經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4、家庭年收入低於「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准;
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
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申請保障性住房時有下列幾種情況的,不能申請或參與申請保障性住房。
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
2、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落戶廈門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戶廈門的;
4、離婚前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
5、離婚時間不足2年的。

E.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2021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如下:
1、年滿30周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單身居民,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2、在本市無住房或者住房建築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3、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其中,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賃房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應與《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上載明的戶主和家庭其他成員完全一致;
4、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戶籍,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5、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6、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其中,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賃房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應與《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上載明的戶主和家庭其他成員完全一致。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F. 廈門廉租房怎麼申請

廈門2021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賃房申請流程

(一)意向登記

符合本批次申請條件的申請家庭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記,並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供核驗,提交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即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稅務部門出具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記錄》或者養老金證明材料或者失業證或者其他收入證明材料供核查。

登記後領取《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申請意向登記單》按規定可以作為優先分配、適當優先分配或者單列分配對象,應當在意向登記時予以明確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應提交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確認告知書》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供核驗。

(二)搖號

1.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公開搖號,確定本批次申請家庭的順序號,公證部門對搖號過程及結果予以公證。搖號結果通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網站等向社會公布。

2.本批次申請家庭全部納入受理范圍。

(三)申請受理

1.申請人填寫《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申請表》,在規定的申請受理時間內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請材料。未在規定的申請受理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其可以享有本批次保障性租賃房申請資格,其申請家庭順序號失效。

2.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申請家庭的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家庭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家庭應當在收到上述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正全部材料,補正材料的時間不記入受理期間計算。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或者申請家庭未在規定期限內補正全部材料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家庭。

3.申請材料包括但不限於:

(1)按規定填寫的《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申請表》

(2)申請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收入證明、住房證明等材料,具體按《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2021年第二批申請材料提交指南》(點擊查看)提供;

(3)申請家庭對其申報的相關信息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作出的書面承諾,及申請家庭簽署的同意接受有關部門對其家庭人口、婚姻、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的聲明。

4.按規定可以作為優先分配、適當優先分配或者單列分配對象的申請家庭,應當在申請時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其可以作為優先分配、適當優先分配或者單列分配對象在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作出受理決定前未提交上述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其可以享有的優先分配、適當優先分配或者單列分配權利。

(四)審核公示


(五)分配

咨詢電話:968383。

G. 如何申請廈門社會保障性住房

在廈門擁有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保障性住房。

根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九條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戶籍,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二)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三)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規定的標准;

(四)申請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

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且符合前款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年滿30周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單身居民,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且符合前款第(二)項、第(三)項和第(四)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服兵役,戶籍遷出本市的,就學、服兵役期間仍視同擁有本市戶籍。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戶籍遷入本市的,就學期間不計入取得本市戶籍時間。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現役軍人且符合進廈安置條件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但不計算取得本市戶籍的時間。

(7)廈門如何申請保障房擴展閱讀:

《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十六條依照《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受理和審核:

1、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申請家庭的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家庭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家庭應當在收到上述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正全部材料,補正材料的時間不記入受理期間計算。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或者申請家庭未在規定期限內補正全部材料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家庭;

2、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作出受理決定後,應當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入戶調查核實,並將調查核實情況在社區內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日。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調查核實情況和公示情況,在每批次申請截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及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是否符合規定進行審查,並將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報送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家庭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有義務配合戶籍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進行協助調查工作;

3、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公安、民政、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部門發出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等情況的協助調查函,公安、民政、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助調查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核查結果。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根據協查結果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等情況進行復審,對申請家庭租金補助比例進行核定,並將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

4、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房產部門發出申請家庭住房情況的協助調查函,市國土房產部門應當在收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助調查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核查結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結果。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每批次的審核結果通過指定的報紙、網站公示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確認社會保障性住房輪候資格。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申請人。

H. 廈門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請

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條件:(一)申請人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標准;(二)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標准上限的4倍以下;(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以下;(四)申請人家庭中至少有1人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且滿3年。

I. 外地人廈門申請保障房條件有哪些

外地人廈門申請保障房條件很難啊!如果你沒有本地戶口,想都別想了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4、家庭年收入低於「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准;
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
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外地人廈門申請保障房條件對於外地人最大的一關就是戶口了。你有嗎?哥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