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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廈門如何轉移社保

發布時間: 2022-02-02 11:51:23

『壹』 廈門如何將外地社保轉為本地社保

職工社會保險轉移需要的手續如下:

  1. 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繳費職工於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 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3. 辦理基金轉移手續,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4. 辦理接續保險手續,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所需要的材料:

  1. 《申請書》;

  2. 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 繳費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5. 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6. 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7. 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貳』 廈門社保轉移

現在好象不能轉移,但可以把自己交的部分提現。國家正在著手解決這一問題,在不久就可以轉移了。

『叄』 廈門社保如何轉移到深圳

具體還要問問社保的經辦機構,給你說個大概,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退休人員可在參保滿10年地區領養老金。如果在最後參保地參保滿10年,則在最後參保地領取待遇;如在最後參保地參保不滿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各地參保都不滿10年,則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記得給分噢

『肆』 廈門社保轉移可以網上辦理嗎

摘要 您好親,可以。

『伍』 廈門社保如何轉移到異地福州

首先,你必須先解決戶口之後,再申請轉移社保。也就是戶口在哪裡,社保就在哪裡「落戶」。

其次,是這樣的,現目前政策只能轉移養老保險,而醫保只能在參保地使用。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預計今年7月,國家將施行醫保的異地轉移了。

國家政策,從2010年1月1日開始,養老保險不允許退保,只能轉移關系。

所有手續需要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依照這個《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一個正常參保人員從提出申請,到最後完成辦結,在所有材料准備到位的狀況下,最快在一周之內就可以辦理完成,最慢也不會超過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養老保險關系的跨省轉移,而且,在辦理轉移過程中,90%的工作是由申請人轉入與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操作。

第一步:參保人跨省流動前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第二步:參保人持繳費憑證、戶口、身份證等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接續關系。

第三步: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

第四步: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後15個工作日內,將清理申請人的參保繳費是否有欠費並辦理養老保險基金劃轉,終止申請人在當地的參保關系,向新參保地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最後一步: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手續。

『陸』 如何從廈門把社保轉到福州

先打電話了解下具體情況、打12333

如果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可用社會保障卡或二代身份證直接在自助服務機上自行操作列印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和醫療保險《參保憑證》:1.非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針對外來身份人員,在廈首次參保時不超過女40歲、男50歲);2.2003年7月1日以後首次在廈參保繳費;3.無個人儲蓄性保險(包括外來人員無1999年7月1日前的繳費);4.無2010年1月1日前從異地轉入的養老/醫療保險關系;5.雖有2010年1月1日之後從異地轉入的養老保險但並未和在廈參加的養老保險有重復繳費的情況。
如果不符合以上情況,則必須攜帶社會保障卡、身份證、養老保險對賬單(本市2006年7月之前、外來2004年7月之前)到社保經辦機構窗口列印《繳費憑證》(或臨時賬戶轉移聯系函)、《參保憑證》。
可以委託他人代辦,需提供申請轉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社會保障卡、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