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廈門居住證怎麼辦理延期
「e政務 」 續簽流程:
①帶上原居住證到就近的「e政務」便民服務站,點擊自助機界面上的「居住證自助服務;
②選擇「 居住證自助擦寫 」,將身份證正確放在指定位置上點擊【開始】;
③核對個人信息,查詢是否通過網上審核;
④將原居住證正確插入自助終端插卡口;
⑤系統採集個人頭像;
⑥核對新的居住卡信息,核對無誤後,取新的居住證。
或直接帶上本人居住證到居住 地 派出所辦理續簽。
⑵ 廈門居住證網上怎麼申請流程
第一步:
登瀏覽器進入廈門官方網站首頁。點擊右上角「注冊」選擇市民通行證進入注冊頁面。先實名認證,再登記申請,通過審核後才能領到實體證。
第二步:
進入居住證服務平台,登錄i廈門後,在首頁的搜索欄輸入「居住證」,點擊搜索。進入如下頁面,點擊「進入應用」。
第三步:
進入居住證服務平台頁面,點擊「暫住登記及居住證辦理」進行辦理。
第四步:
選擇需要申請的「暫住登記或居住證申請類型」,閱讀「辦理須知」,勾選「我已閱讀以上須知」,點擊「同意」。接著按照提示填寫個人信息。
第五步:
信息提交後,之後審核結果系統會通過簡訊通知到申請人,申請人也可隨時登錄系統查詢辦理進度。
⑶ 網上怎麼辦理續簽居住證
如果你所在地區有這張業務的話。登記指定的APP進入相關業務按提示操作就是。如微信公眾號等
⑷ 廈門居住證到期了怎麼續期要帶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現場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簽注表》;提供持證人本人的居住證;代辦的,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可以由親朋代為辦理)。流程:將材料交給居住地派出所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即可領取新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⑸ 廈門居住證網上怎麼申請啊
廈門居住證網上申請需要搜索廈門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打開網站後填寫信息,信息詳盡到具體派出所及居住地,填寫完成後確認提交、15天內到遞交申請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⑹ 居住證如何續簽
擁有合法產權住房辦理的居住證,續簽時需提供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居住證原件
3.穩定住所證明(即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 情況二:
以租賃登記備案的住房、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辦理的居住證,續簽時需要提供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居住證原件
3.穩定住所證明(即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原件和復印件)/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單位的房屋所有權證、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同時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原件)。)
注意:租賃備案可以網上備案 情況三:
以合法穩定就業辦理的市居住證,續簽時需要提供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居住證原件
3.在職證明(近6個月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清單(原件))
4.住址證明(居住在親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下列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主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原件和復印件)/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情況四:
以連續就讀辦理的居住證,續簽時需要提供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居住證原件
3.就讀證明(即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原件)
4.住址證明(居住在親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下列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主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原件和復印件)/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情況五:
以有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具有本市戶籍辦理的居住證,續簽時需要提供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具有本市戶籍直系親屬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和復印件);
3.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證明親屬關系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4.住址證明(居住在親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下列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主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原件和復印件)/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情況六:
以其他條件辦理的居住證,續簽時需要提供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居住證原件
3.就讀證明(即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原件)
4.住址證明(居住在親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下列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主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原件和復印件)/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⑺ i廈門公眾號居住證簽注需要修改材料網上怎麼修改
摘要 廈門e政務居住證簽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