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在廈門市行政區域辦理居住登記(或持有效暫住證)滿6個月以上的,且在本市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可以按規定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辦理《居住證》所需的申報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固定居住處所證明材料(房產證、或住房租賃合同、或單位租房證明);
3、將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社保記錄、勞動合同、營業執照、學生證或學校開具的其他證明等)。
B. 廈門怎麼辦理居住證
摘要 自居住證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將居住證發放給申請人。
C. 廈門辦理居住證要多少錢
廈門首次辦理居住證不要錢,免費辦理。居住證是各市公安局針對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常住的居民發放的一個證件,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憑此可享受本市的一些本地居民可享受的福利。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三條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第四條
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D. 廈門居住證怎麼辦理辦理條件
廈門居住證網上辦理的申請條件是:屬於國內非本市戶籍人口;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六個月。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E. 廈門如何辦理暫住證
可以到廈門市就進的公安局辦理或者到街道部辦理。辦理需要帶本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等資料。具體的流程如下: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及近期黑白或彩色免冠1寸照片兩張,暫住在居民家中的持戶主的戶口本,暫住在出租房屋的,持房主的戶口本或者租房合同,暫住在購買繼承或自建房屋居住的,持房屋產權證,暫住在單位,持單位出具的居住證明。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
2、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的,符合法定形式的,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領取《居住證》。
(5)在廈門怎麼辦理居住證擴展閱讀:
辦理居住證要求:
1、暫住在本市居民或者農民戶內的人員,由戶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戶主的戶口簿,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居住證》。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工棚內的人員,由留住單位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居住證》。
3、暫住在出租房內的人員,由房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戶口簿和《房屋租賃許可證》、《房屋租賃安全合格證》,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居住證》。
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館業單位的人員,由店方進行住宿登記;對其中應當申領《居住證》的人員,由店方向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西安等43城市下月起暫住人口可就近辦護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居住證
F. 辦理廈門居住證流程怎麼辦
廈門居住證網上申請流程是:搜索廈門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打開網站後填寫信息,信息詳盡到具體派出所及居住地,填寫完成後確認提交、15天內到遞交申請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G. 怎麼申請廈門居住證
廈門居住證的申請需要申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證受理點提出申請,受理點初步核對、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簽名確認,發卡制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H. 在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條件
一、辦理條件
在本市辦 理暫住登記 ,並實際連續 居住滿6個月以上 ,且在居住地具有 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 條件 之一 的流動人口
二、辦理材料
1、申領人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
2、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
3、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4、根據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的條件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
A: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領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申領人及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外,還要根據所屬人群,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需提供:
(1)自主創業的,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提交投資、開業的相關證明;
(2)勞動就業的,應提供勞動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及社保繳交憑證);
(3)合法穩定就業的還需提供具體的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B: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領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申領人及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外,還要根據所屬人群,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符合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的需提供: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應當提供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證、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等;
(2)居住在親友所有房屋,應當提供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證、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等和房屋所有權人聲明(房屋所有權人與申領人關系、申領人居住本地址情況、是否同意將其所有房屋作為申領居住證的居住處所);
(3)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應當提供與房屋出租人或實際管理人簽訂的租賃合同;
(4)居住在用工單位或學校的,應提供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C:連續就讀條件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領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申領人及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外,還要根據所屬人群,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符合連續就讀條件的需提供:
(1)大中院校學生,應提供本人的學生證或大中院校出具的錄取證明;
(2)就讀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的,應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證明等。
I. 持居住證怎麼辦理廈門的居住證
廈門申請簽注居住證需要填寫簽注申請表,交由工作人員核對、信息系統後台比對,比對系統一致的當場列印簽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變更居住地址信息,比對核定不一致的不予簽注。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J. 在廈門如何辦理居住證
在廈門網上申請居住證應搜索本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打開網站後填寫信息,信息詳盡到具體派出所及居住地,填寫完成後確認提交、電聯當地派出所詢問是否通過,通過後15天內可以到遞交申請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