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廈門社保交了兩年失業金能領多少
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各地不同
一般根據本人及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繳費時間每滿一年的,領取兩個月失業保險金;
你交了2年,應該可以至少領取4個月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領取失業金的金額,各地標准不同,還要與繳費年限及年齡一起計算,一般是500-800左右
B. 廈門外來失業保險可以申領幾個月
失業保險可以申領的月份和勞動者失業前失業保險金繳納年限有關,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一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第五十二條 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C. 廈門失業金一年八個月能領取多少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每滿六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一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本市城鎮戶口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如下: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五年的,為本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五;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九年的,為本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九十; (三)累計繳費時間九年以上的,為本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九十五。
現在廈門最低工資為1500,1500×85%=1275
D. 廈門失業金多久到賬
一個星期期左右
具備下列條件的本市城鎮戶口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本市城鎮戶口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如下: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為本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85%;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9年的,為本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90%;
(三)累計繳費時間9年以上的,為本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95%。
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低於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人戶)標準的,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人戶)標准發給。
市人民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工資增長率、物價指數和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人戶)標準的水平,對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及時進行調整。
需要在失業後的兩個月內申請
E. 廈門失業金一個月可以領多少
本市戶口失業人員失業金
本市城鎮戶口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如下:
1.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為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85%;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9年的,為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90%;
3.累計繳費時間9年以上的,為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95%。
目前廈門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800元,按此計算,我市今年失業保險金的標准分為三檔:
1.累計繳費年限滿一年不足五年的,發放金額為1530元/月;
2.累計繳費年限滿五年不足九年的,發放金額為1620元/月
3.累計繳費九年以上的,發放金額為1710元/月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F. 廈門失業金一年能領多少
根據《廈門市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本市城鎮戶口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如下: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五年的,為本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五;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九年的,為本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九十;
(三)累計繳費時間九年以上的,為本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九十五。
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低於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二人戶)標準的,按照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二人戶)標准發給。
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發展、工資增長率、物價指數和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二人戶)標準的水平,對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及時進行調整。
第十九條 本市非城鎮戶口失業人員、外來員工失業人員的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發放標准如下: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三年的,按累計繳費總額的百分之六十計發;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三年不足五年的,按累計繳費總額的百分之七十五計發;
(三)累計繳費時間五年以上的,按累計繳費總額的百分之九十計發。
G. 廈門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多少
失業保險金申請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領取失業辦現金辦理流程: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H. 廈門失業保險交幾個月後失業可領取失業金
要連續繳1年才行
答案補充
劃不來,繳1年最多領3個月的失業保險樣,3、400元左右/1個月
I. 在廈門,辭職後多久才能領失業保險金要去哪個部門辦手續呢保險金是怎麼算的呢
不是辭職多久就可以領失業保險,得到了法定的年齡以後.到社保辦辦理手續.保險金的計算得看你繳納社保的總額算,總額越多保險金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