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廈門落戶政策是什麼
廈門市最新落戶政策為廈門市人民政府於 2018年9月21日 發布的《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我市戶籍遷移政策的通知》。
通知原文如下: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我市戶籍遷移政策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決策部署,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7〕1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完善我市戶籍遷移政策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放寬重點群體落戶限制
一放寬 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 落戶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所學專業符合我市產業發展規劃的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取得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核發的中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者高等教育文憑且經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與我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營業執照後,可以按規定將戶口遷入我市。
對上述規定,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部門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二我市高校和職業院校錄取的學生,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至院校學生集體戶,畢業後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回原籍或按規定遷入我市。
二、 放寬在我市居住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落戶條件
外來務工人員持有我市居住證(暫住證)連續滿5周年、在我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我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周年且在本市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 (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可將戶口遷入我市。
三、調整完善我市有關落戶政策
一 調整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政策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取消被投靠子女屬獨生子女的限制。
二 調整完善市內戶口遷移政策
戶口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且滿5周年的居民,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我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周年,在思明區、湖裡區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可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執行。之前頒布的我市落戶政策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Ⅱ 落戶廈門問題!
戶口應該是不能落戶,因為廈門戶口需要買150平以上的房才能夠落戶。
Ⅲ 取得廈門戶口有哪幾種途徑
廈門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實施細則
根據《廈門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章調動、錄用、聘用、招收人員及接收畢業生落戶的准入條件
第一條依照《規定》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符合調入或人才引進的基本條件是:具有研究生學歷或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的;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中級職稱(含技師),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的;具有大專或中專學歷或初級職稱,本市急需的高級技工,年齡原則上限制在35周歲以下的。享受國務院或省級政府特殊津貼、國家或省級學科帶頭人,不受年齡限制。屬本市緊缺專業或重點人才的人員按本市有關規定辦理。
依照《規定》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符合接收條件的畢業生是指按照國家招生計劃和研究生招生計劃招收的具有學籍、取得普通中等以上院校畢業資格且符合本市當年度接收政策的畢業生。
調入、引進人員或接收畢業生,組織、人事、勞動保障、教育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另有規定的,還應符合其規定。
第二條依照《規定》第七條的規定,調入、錄用、聘用或接收符合本實施細則第一條規定條件的人員及隨遷家屬,由用人單位(市屬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區屬單位由區人事勞動保障局或教育局,人事關系由人才服務機構代理的單位由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報市組織或人事、勞動保障、教育部門核准,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本市接收的已婚畢業研究生在本市報到落戶後,其配偶、子女憑市人事部門或教育部門審核簽章的《已婚畢業研究生接收就業情況登記表》直接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第二章投資落戶的准入條件
第三條依照《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在開元區、思明區、湖裡區、鼓浪嶼區實際投資金額在200萬元以上或從1995年度起連續三年年實際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扣除地方各項附加費和減、免、退稅款,下同),興辦高科技型企業、科學研究單位的實際投資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或從1995年度起連續三年年實際納稅額在20萬元以上的,可一次性遷入3人戶口(投資者及其直系親屬或企業骨幹均可,由企業自定)。每增加實際投資金額達100萬元(高科技企業及科研單位50萬元)或年實際納稅額每增加20萬元以上的,遷入名額增加1人。
在同安區、集美區、杏林區以及海滄台商投資區實際投資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或從1995年度起連續三年年實際納稅額在15萬元以上,興辦高科技型企業、科學研究單位的實際投資金額在50萬元以上或從1995年度起連續三年年實際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的,可一次性遷入3人戶口(投資者及其直系親屬或企業骨幹均可,由企業自定)。每增加實際投資金額達50萬元(高科技企業及科研單位30萬元),年實際納稅額每增加10萬元以上的,遷入名額增加1人。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在按實際投資金額標准入戶或按實際納稅額標准入戶中,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標准辦理落戶。
依照本條規定屬企業骨幹員工戶口遷入本市的,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本實施細則第一條第一款規定,但年齡相應放寬5周歲;
2、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3、必須在企業服務滿3年,並已繳交社會養老保險,且繼續簽訂5年以上、由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勞動合同。
第四條本市個人投資的企業可按照本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遷入投資人直系親屬或企業骨乾的戶口。
第五條依照《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符合本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憑工商登記注冊的營業執照和近期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報告或稅務部門的納稅額確認證明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其落戶地為企業注冊所在地或申請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
第六條外商、華僑和港澳台同胞在本實施細則施行後在本市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捐贈額每達到100萬元人民幣,分別憑市僑務部門、市台務部門出具的捐贈認定書,可為其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國內親屬辦理1人的落戶手續。
國內個人在本市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可參照上述條件,憑受贈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定書,可辦理本人或其國內親屬的落戶手續。
第三章駐廈辦事機構落戶的准入條件
第七條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辦事處辦理戶口遷入人數不超過10人;省內外各地、市級人民政府辦事處辦理戶口遷入人數不超過7人。中央所屬企事業單位、國內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在本市設立的辦事機構辦理戶口遷入人數不超過7人。申請入戶的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並由市經發部門確認後,可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一)具有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具有中級職稱(含技師)或文化程度為大學(大專),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
(二)有合法固定住所。
第四章購房落戶的准入條件
第八條依照《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凡在開元區、思明區、湖裡區內購買2003年4月25日之後(不含當日)取得建築主體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商品住房,其成套商品住房建築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購房者,可一次性辦理房屋產權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過3人的常住戶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辦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
凡在同安區、集美區、杏林區及海滄台商投資區購買2003年4月25日之後(不含當日)取得建築主體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商品住房,其成套商品住房建築面積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的購房者,可一次性辦理房屋產權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過3人的常住戶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辦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
在本市購買二手住房,不能在本市落戶。
第九條購買2003年4月25日之前(含當日)取得建築主體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商品房,且在《規定》實施前向公安機關申辦戶口的,按原購房入戶政策辦理落戶。
購買2003年4月25日之前(含當日)取得建築主體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商品住房,尚無法在《規定》實施前按原購房入戶政策向公安機關申辦戶口的,按下列規定辦理落戶手續:
(一)購買商品住房建築面積在45平方米以上(含45平方米)不足7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辦理房屋產權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過2人的常住戶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辦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
(二)購買商品住房建築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上的,可一次性辦理房屋產權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過3人的常住戶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辦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
第十條本市以外人員購買住房,房屋產權屬多人共有,且產權人之間不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只能給一名實際居住在本房屋的產權人按規定辦理常住戶口,其他產權人須經過公證機構公證同意放棄辦理常住戶口。本市以外人員和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共同購買住房,共有人屬直系親屬關系的,允許其中非本市常住人口的業主以及直系親屬辦理落戶手續;不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非本市常住戶口的業主及其直系親屬不能辦理落戶手續。
第五章投靠和收養落戶的准入條件
第十一條依照《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未滿18周歲子女可按隨父隨母的原則,申請投靠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父(母)落戶。父母離異的,其未成年子女可根據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投靠撫養人落戶。
第十二條依照《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在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子女歸父親撫養的法院判決。父(母)戶口遷入本市前,計劃外生育的嬰兒,不能在本市申報落戶。
第十三條依照《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本市居民收養子女,嚴格按新《收養法》辦理落戶。對尚未落戶但又涉及高考、參軍等特殊情況的被收養子女,由所在區民政部門調查核實並提出意見,酌情給予辦理落戶。
第六章「藍印戶口」轉為常住戶口的准入條件
第十四條自《規定》實施之日起,不再辦理本市「藍印戶口」。已取得本市「藍印戶口」的人員,符合下列規定的,可轉為本市常住戶口:
(一)自公安機關批准之日起滿5年,未曾被治安拘留、收容教育、勞教、刑事處罰,並遵守計劃生育規定的;
(二)自公安機關批准之日起滿2年,曾被評為區以上精神文明積極分子、先進工作者,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的。
已取得本市「藍印戶口」人員尚未轉為本市常住戶口期間,繼續享有原「藍印戶口」政策規定的待遇,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第七章小城鎮落戶的准入條件
第十五條在同安區、集美區、杏林區及海滄台商投資區鎮、街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到公安部門辦理所在鎮、街道常住戶口:
(一)投靠城鎮幹部、職工居民生活的直系親屬;
(二)被城鎮機關、企事業單位聘用的幹部、管理技術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
(三)在城鎮務工滿3年,並已繳交社會養老保險,且繼續簽訂3年以上、由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勞動合同的;
(四)在城鎮購買成套商品房或批准自建房屋的本市居民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
(五)在城鎮經商和興辦企業,投資額達5萬元以上的本市居民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
在區政府或海滄台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駐地鎮或街道落戶的人員還必須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第八章其他
第十六條《規定》第四條第二款所稱的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居民依法擁有所有權的房屋,或居民按規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權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單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單位擁有產權的住房。
《規定》第四條第二款所稱的職業和經濟來源是指被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聘用,或者興辦企業、務工經商,且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
第十七條符合《規定》遷移常住戶口的人員(未婚應屆畢業生除外),在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時,應當先到擬落戶地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查驗婚育證明。公安機關依照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意見,辦理落戶手續。無婚育證明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未處理到位的,不予辦理落戶手續。
第十八條自《規定》實施之日起,新制發的居民戶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記表中不再加註戶口性質,也不得在「戶別」欄或其他欄目中列印戶口性質項目,「戶別」一欄,一律按規定填寫「家庭戶」或「集體戶」。原戶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記表中已加蓋或列印的,應結合實際情況,在日常戶口管理工作中逐步予以更新。
第十九條將戶口從本省其他市縣遷入本市,或將本市戶口遷移到本省其他市縣,不再具有戶口性質的差別,不再要求提供戶口性質證明,也不在戶口遷移證件中加註戶口性質。
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地級市遷入本市的人口,在落戶時取消其農業、非農業或其他類型的戶口性質。屬本市遷往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地級市的人口,在遷出時根據其目前所從事的職業,可按本人意願,在遷移證件中加註農業或非農業戶口性質。
第二十條公民應當在居住地申報登記常住戶口,一個公民只能登記一個常住戶口。公民有兩處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應當在一處實際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實際居住地發生變化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或者變動登記。公民不得違反規定「空掛」戶口。
未成年人不得單獨落戶。未成年人可隨父母同時入戶,或投靠在本市具有常住戶口的父母入戶。
本市以外人員遷入本市,必須落戶在其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或人才代理服務機構的集體戶內。
本市公民有兩處以上合法自有住房,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時,不再強制遷移戶口。
第二十一條《規定》和本實施細則中的直系親屬是指本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規定》第二十七條中的「生活基礎」是指具有合法的私房或合法租賃公有房屋,且實際居住。
第二十二條本實施細則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實施細則自《廈門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施行之日起同時施行。本實施細則實施前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頒布的規定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准。
希望能幫上忙!
Ⅳ 如何在廈門落戶
島內暫住8年、島外暫住5年,有望落戶廈門;爺孫可以隔代投靠,女婿可以投靠丈母娘,前提是在島外;原屬島內戶口後遷居島外的,符合條件可遷回;藍印戶口將退出歷史舞台…… 新規1
島內住滿8年 暫住證可換戶口
解讀:房子在哪個區 戶口就落在哪個區
外來人員落戶思明、湖裡,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連續滿8年;2、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8年;3、有固定職業並簽訂經勞動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4、擁有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住所;5、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
落戶島外四區,上述條件前兩項,只需連續滿5年即可。解讀:
「連續」——2001年到2008年辦了暫住證,2009年沒辦,2010年又辦了,中間空了一年,就不能算連續。社會養老保險也是如此。
「滿8年」——原則上,是要「截止申請落戶之時滿8年」。假設2001年至2009年辦證,2010年沒辦,則無法申請落戶。但在實際操作中,警方將採取更加人性化的措施,確有原因不得不暫離廈門的(如公司工作調動),滿足「連續8年」等其他條件,可以考慮給予落戶。
「擁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住所」——不管房屋面積大小、不管一手二手,只要擁有所有權,哪怕只是30平方米的二手房,也行;房子在哪個區,戶口就落在哪個區。相比此前島內購一手房150平方米以上、島外80平方米以上才能落戶,新規做出了重大調整。
據統計,在廈門辦理暫住證超過8年的外來人員,達19.06萬之多;不過,「連續8年」的,只有1.5萬人。另外,連續繳交社保超過8年的外來人員,全市約有3萬人。取上述1.5萬人與3萬人之間的交集,並滿足有房、有勞動合同、無犯罪和違反計生記錄等條件,就是可以嘗鮮「暫住證換島內戶口」的人。
求採納為滿意回答。
Ⅳ 廈門戶口怎麼辦
想要在廈門落戶,實際上有五個辦法!
表彰性落戶
在廈門獲得「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見義勇為英雄」的榮譽稱號、「市十佳(優秀)來廈務工青年」、「市十佳(優秀)外來女員工」或在廈門獲得市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範」、「科技重大貢獻獎」。
獲得上述這些榮譽的親們,除了您本人,廈門也讓您的老婆(或老公)和未成年孩子來落戶哦。
畢業生落戶
外地孩子大學畢業後怎樣才能在廈門落戶生根呢?
第一個必要條件是——你得先在廈門找個工作單位。書面說法是「在廈已落實接收單位」。只有這一點成立了,你才具備落戶廈門的基本資格。
然後,你還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的畢業生。
2、專業對口,且所學專業屬廈門市急需。緊缺專業的普通高等院校應屆專科畢業生(當年度6月10日前報批)。
3、廈門島外企業接收的,專業與廈門市產業發展方向相對應且與單位主營業務對口,並與用人單位簽訂有三年以上就業合同的普通高等院校應屆專科畢業生(當年度9月30日前報批)。
4、具有省、市級有關技術、專利部門認定的有創造發明、技術改革、產品專利等成果或者獲得省、部級綜合性獎勵的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5、父母一方或雙方由廈門支邊或支援山區建設的。
6、廈門知青的子女。
不過童鞋,你這個廈門戶口是集體戶口哦。請問,咱的集體戶口掛在哪裡呢?
從2010年8月1日起,廈門市人才中心的集體戶已經停止進人。
符合原先人才落戶政策的畢業生,有4種落戶渠道,分別是:
1、自己在廈有房子,可以直接落在房子里;
2、單位有集體戶,可落在集體戶里;
3、在廈有親友,可掛靠親友戶口;
4、如果上述條件都不滿足,就可落戶在單位所在社區的「社區集體戶」。
來廈工作落戶
在思明區、湖裡區投資興辦企業,從2003年度起年實際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興辦高科技型企業、科學研究單位的年實際納稅額在20萬元以上的,可一次性遷入3人戶口。年實際納稅額每增加20萬元以上的,遷入名額增加1人。
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投資興辦企業,從2003年度起年實際納稅額在15萬元以上,興辦高科技型企業、科學研究單位的年實際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的,可一次性遷入3人戶口。年實際納稅額每增加10萬元以上的,遷入名額增加1人。
如果,你是個高級人才。
你只要同時具備這2個條件就OK:
一具有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具有中級職稱(含技師)或文化程度為大學(大專),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
二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租的房子也算哦)。
合法固定住所指的是:1、居民依法擁有所有權的房屋;2、居民按規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權的直管公房;3、居民使用的所在單位自管公房、自建住房或所在單位擁有產權的住房。
咱這些木有職稱的人,腫么辦?
不能「拼職稱」,你就得拼條件。集齊下面這5個條件,你就能召喚出廈門戶口了:
1、持有廈門市《暫住證》或《居住證》連續滿5年;
2、參加廈門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年;
3、有固定職業並簽訂經勞動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
4、擁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住所(所以,租的房子不算哦);
5、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
注意,這5個條件是缺一不可的哦。而且,再補充一下,這5個條件召喚來的還只是廈門島外戶口,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如果,你想召喚的是思明區、湖裡區的戶口,那麼,第一項和第二項條件里的年限要改成8年。
在廈購房落戶
據規定,目前在廈門購買二手房不能落戶,只能購買商品房落戶。買二手房的話,就只能連續辦理暫住證8年擁有島內戶口(連續辦理暫住證5年可擁有島外戶口)。
2013年12月10日,廈門市政府正式出台購房落戶新政,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廈門出讓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項目,不再享有「購房入戶」政策。具體是這樣的:
一、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廈門出讓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項目,不再享有「購房入戶」政策。
二、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購買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讓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購房入戶」政策執行。自2016年1月1日(含當日)起,購買廈門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購房入戶」政策。
三、購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時間為准。
四、本通知自2013年12月10日起執行。過去頒布的相關文件,涉及購房入戶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至的內容,以本通知為准。
也就是說,現在,如果你想要靠買房來整個廈門島內戶口,那麼,你買的商品房首先要在島內,而且,要150平方米以上,而且,那塊地是在2013年12月10日以前拍下來的,而且,你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買下那套房(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時間為准)。
然後,自2016年1月1日(含當日)起,不管你買的島內還是島外的房子,不管你房子多大,買房落戶廈門,都是行不通滴!
投靠落戶
首先,你得有個可以投靠的人。被投靠人要具有廈門市常住戶口。
島內思明區、湖裡區實行「四投靠」的政策: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2、夫妻投靠配偶
3、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父母投靠子女
4、身邊無子女的父母允許一名成年子女投靠。
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實行福建省公安廳有關直系親屬(直系親屬就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兒女,兒孫,外孫)投靠的規定,即「多投靠」政策。
你的情況,最好找一些專業做落戶的公司詢問,比如畢業究竟幾年,社保交了幾年,報到證有沒有用等等。可以加這個微信號:xmbmw123
Ⅵ 落戶廈門
買房150上平方的才能落戶
Ⅶ 廈門島內落戶
雖然是同一個控股公司,但是,畢竟是兩個不同的法人實體,你這個情況比較不好弄,具體的,你也可以私信我,幫你想想辦法。
Ⅷ 如何在廈門落戶
你去公安局那邊填表那邊有資料,你去那邊仔細看一下,後不懂的地方問一下最好, 政策老是變,我是剛把戶口遷到廈門的。
Ⅸ 廈門落戶
去改遷吧
廈門這邊說了應屆畢業的本科生當年的12月底前都可以落戶的;
首先你這個問題,落戶是沒問題的,如果單位能接收更好!
其實問題的關鍵是你的戶口落到哪拉,你要找他們改遷,然後單位能接收那就給你開證明調檔;具體的手續你要問下你目前的戶籍地,呵呵,不難的,別揪心,步驟就那麼點。先把目前你的戶口打到哪拉問個明白就行拉,後面的找親戚或朋友幫你改遷到廈門來,然後在報到落戶什麼的。
祝你好運
Ⅹ 廈門介紹落戶
一定要親戚,一般認識的朋友不行,落戶沒有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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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戶口准入條件
第八條 願意到本市工作、但無接收單位的應屆畢業研究生、雙學士學位本科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可先將戶口遷入本市。
【按學歷條件申辦戶口需經市人事局審核,具體建議向市人事局人才開發處咨詢或上人事局網站查詢】
第十四條 本市以外人員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明、住房建築面積達市政府規定標准、已在本市實際居住的,房屋產權人及其符合條件的一定數量的直系親屬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購買商品房落戶 島內150平方 島外80好像】
第十五條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配偶以及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父母投靠子女的,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實際居住的,投靠人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前款規定的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屬於依照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購買房屋取得的,被投靠人還必須符合取得本市常住戶口滿3年的條件。
【投靠落戶 親戚還必須是父母或配偶】
第十九條 本市居民收養的子女,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可落戶本市。
【投靠落戶 需提供事實收養公證或《收養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