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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小孩積分什麼時候出來

發布時間: 2023-06-28 06:50:38

『壹』 廈門2022積分入學什麼時候開始申請

申請時間:2022年3月1日-2022年5月30日。
目前我市積分入學只受理公辦幼兒園、小學、初中的初始年級申請。已就讀初始年級的,不能通過積分管理重新申請就讀初始年級。2022年度幼兒園小班入園年齡為3周歲(2018年9月1日 - 2019年8月31日出生)、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為6周歲(2015年9月1日 - 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需提供原就讀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的緩學證明或延緩入學證明。
在本市有自有居住產權房或父母一方為本市戶口(含集體戶口或戶口掛靠在人才市場)的,其子女入讀本市公辦幼兒園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享受本市戶籍居民待遇,不再參加積分管理入學申請。

『貳』 2022廈門海滄區秋季小學積分入學細則(附時間表)

2022年海滄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2022年,海滄區依據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准提供積分學位供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積分入學信息及時公開,根據全區學校學位情況和隨遷子女在海滄區的積分排名旅祥情況,按照「 積分優先、遵循志願 」的辦法錄取。

二、 參加積分入學的基本條件

申請參加海滄區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年滿6周歲(即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的適齡兒童方可入學(未及齡或超齡的隨遷子女均不能在海滄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

(二)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的且居住地住址在海滄區的福建省居住證;

(三)隨遷子女父(母)報名前在海滄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 2021年11月1日-2022年4月30日必須在海滄區居住,且目前仍在海滄區居住

說明:在海滄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的成套居住條件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的隨遷子女父(母),若因辦理居住證年限不足而達不到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可憑父(母)在海滄購買房屋登記備案的時間(登記備案時間截止至2022年4月27日)與辦理居住證的時間合並計算在廈居住時間,但計算務工社保積分和穩定居住積分時不以此方法計算得分。

廈門市非海滄區戶籍隨遷子女要參加海滄區積分入學的,其在海滄區的居住情況應由其居住地所在的社區(村)居委會提供電子居住證明。

三、 積分項目和計算辦法

入學積分按照務工社保積分和穩定居住積分兩個項目計算積分, 總分 115分 (根據有關規定,個人生育情況不再納入積分體系)。

(一) 務工社保積分(總分 58

1.隨遷子女 父(母)(主申請方)在工作單位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4分 ,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4分計算得分,以實際繳交月份累計得分,已申請退保、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副申請方近6個月須在廈有居住記錄)、務工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 副申請方在廈門市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2分 ,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2分計算得分,以實際繳交月份累計得分,已申請退保、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10分。

(二) 穩定居住積分(總分 57

1.隨遷子女 父(母)(主申請方)一方在廈門市居住累計每滿一年(365天)積2分 ,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羨碧得分,以實際居住天數累計得分,本項滿分24分。

2.隨遷子女 父(母)在海滄區購置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其父(母)所佔房屋產權的比例超過50%(不含50%)的,得24分 ;同一套房產,由隨遷子女父(母)共同擁有產權的,可將夫妻二人的產權合並計算。擁有多套房產的,僅按一套計算。

3.隨遷子女 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海滄區,並在海滄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 ,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1分計算得分,以實際居住月數累計得分,本項滿分9分。

四、 積分排序方法

申請人總積分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四捨五入後) ,分數出現相同並列時,依次按照以下項目積分進行同分排序:是否在海滄區購房、在廈門市繳交社保年限、在海滄區居住年限。

若按上述項目同分排序後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原則排序。

五、積分入學程序

(一)網路報拆派搏名

符合參加海滄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可於 4月18日-4月27日 期間登陸「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ixm.xm.gov.cn)進行網路報名,也可用手機關注微信公眾號「i廈門」報名,並准確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錯過網路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海滄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不再組織補報名。

(二)審核報名信息

4月28日-5月31日 ,系統根據申請人填報的信息,自動調取申請人的社保、居住、房產等信息進行審核,判斷報名者是否符合2022年海滄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條件,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將試算積分。

(三)積分試算與確認

6月10日 ,系統公布試算積分並接受復議,請隨遷子女家長及時關注海滄區人民政府網站、「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及微信公眾號「i廈門」、「廈門海滄教育」的相關通知,於6月17日前進行網上積分確認。逾期未進行積分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海滄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四) 公示積分

6月24日-6月30日 ,海滄區教育局在「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的入學積分,接受監督。隨遷子女家長若有異議,可在公示期間向海滄區教育局投訴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五) 公布排名和學位

7月22日 ,海滄區教育局在「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公布本區招收符合條件隨遷子女的公辦、民辦學校名單、學位數及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

(六) 填報志願

7月23日-7月25日 ,經審核及公示確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填報志願。逾期未填報志願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海滄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七) 錄取工作

7月30日前 ,海滄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辦法,根據積分全區排序位次,同步完成海滄區公辦、民辦學校招收隨遷子女的錄取工作,並在「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公布錄取結果。

(八) 注冊報名

7月31日-8月1日 ,錄取到公辦、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注冊報名,逾期未注冊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海滄區公辦、民辦學校就讀。

六、其他事項

(一)海滄區2022年積分入學志願填報依據全區積分排名,採取「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辦法,在全區有剩餘學位的公辦、民辦學校中按照「平行志願」原則進行錄取。

(二)廈門市非海滄區戶籍隨遷子女參加海滄區積分入學,參照本細則執行。隨遷子女父(母)在海滄區的居住時間以在廈辦理暫(居)住證時間、在廈落戶時間、在實際居住地居委會網格化平台上登記的居住時間合並計算,重復時間段不累加計算。

(三)嚴禁在全國學籍系統已建立學籍的隨遷子女參加海滄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嚴格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規定,加強殘疾兒童分類安置工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殘疾適齡子女可參與積分入學。符合海滄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並被普通學校錄取的,學校不得拒絕接收。被普通學校錄取的持有殘疾證的隨遷殘疾適齡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學校教育能力、且能接受特殊學校集體教學的,依申請,按照學位情況和積分高低,由海滄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鑒定,提出就學安置意見。

(五)建立積分入學信用制度。將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納入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內容。隨遷子女申請入讀海滄區公辦、民辦學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有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按本辦法在海滄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六)積分計算和志願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的監督。隨遷子女家長若對積分入學工作有異議的,可向海滄區監察部門或廈門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投訴反映。對積分入學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查處。

(七)若錯過網路報名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在海滄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不再組織補報名。錄取到海滄區公辦、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逾期未注冊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海滄區學位。

(八)不符合海滄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及未被海滄區任何學校錄取的隨遷子女請盡快聯系戶籍所在地學校就學。

(九)進一步推進海滄區「入學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務改革,繼續深化積分入學在線聯辦。海滄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政策和相關指南、通知、公告均在海滄區人民政府網站、「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及微信公眾號「廈門海滄教育」、「i廈門」發布,請及時關注。

七、本實施細則由海滄區教育局負責最終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僅適用於2022年。

海滄區2022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

工作日程安排表

『叄』 廈門思明區教育局2019年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工作通告

思明區教育局定於7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組織符合我區積分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家長到現場提交報名材料和確認積分信息,請符合我區積分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家長按以下安排到工作點提交材料和確認信息:

序號

工作點

工作點地址

隨遷子女暫住社區

1

觀音山音樂學校

觀音山國際商務營運中心附近

蓮前街道以下社區:塔埔、何厝、觀音山、蓮成、嶺兜、前埔北、前埔東

2

瑞景小學

洪文一里132號

(瑞景新村內)

蓮前街道以下社區:蓮翔、蓮雲、蓮怡、瑞景、西林、金雞亭、蓮薇、前埔南、前埔西

嘉蓮街道以下社區:華福

3

蓮前小學

洪蓮中路200號

(逸夫中學斜對面)

蓮前街道以下社區:聯豐、洪文、萬景、龍山橋、僑福

4

雲頂學校

西林東路21號

(蓮前光大商務酒店後面)

蓮前街道以下社區:前埔、蓮順

嘉蓮街道以下社區:蓮西

5

蓮花小學

蓮花流芳里66號

(廈門日報社後面)

嘉蓮街道以下社區:蓮花北、長青、松柏、盈翠、蓮秀、蓮花五村、龍山

6

民立第二小學

僑岳東路300號

(僑建花園後面)

嘉蓮街道以下社區:蓮興

篔簹街道以下社區:仙岳、蓮岳、仙閣、西郭、嶼後、嶼後西、育秀

7

濱北小學新校區

仙岳路160號

(湖濱中路與仙岳路交界處)

篔簹街道以下社區:振興、官任、金橋、一里、四里、岳陽、檳榔、湖光

開元街道以下社區:美仁、天湖

8

人民小學浦南分校

東浦路9號

梧村街道以下社區:東坪、溪東、金榜山、金祥、浦南、雙涵、梧村、濱中

9

思明第二實驗小學

萬壽路41號

(萬壽賓館附近)

梧村街道以下社區:萬壽北、文灶、文屏

開元街道以下社區:陽台山、西邊、坑內、虎溪、深田、湖濱、後江、美湖、希望、溪岸

10

文安小學

錢爐灰埕巷2號

(中山路老虎城後面)

鷺江街道以下社區:廈禾、禾祥西、雙蓮池、鷺江道、小學、大同、營平

中華街道以下社區:文安、思南、中山、霞溪、鎮海、仁安

11

演武第二小學

龍虎西路56號

(科技中學附近)

廈港街道以下社區:福海、鴻山、沙坡尾、蜂巢山、南華、下沃、巡司頂

鼓浪嶼街道以下社區:龍頭、內厝

濱海街道以下社區:黃厝、曾厝垵、上李、白城、演武

●現場提交報名材料的說明:

1、如果孩子與監護人的戶口本同冊,且能判斷出孩子與監護人關系的,只要帶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如果孩子的戶口與監護人的戶口不同冊,或戶口本無法判斷孩子與監護人關系的,須帶以下材料:

①孩子、監護人的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一份;

②監護人結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③孩子出生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暫住、社保、計生、務工、購房等信息已通過積分系統調取了數據,因此現場不用再提交這些材料。

●溫馨提示:

1、工作點只是提供給家長辦理提交材料和確認信息的地點,不代表即將就讀的學校;

2、請按您暫住社區到對應的工作點提交材料和確認信息;

3、請記住您的流水號,便於提高現場工作效率;

4、為確保現場工作的安全有序,請家長不要帶孩子到現場;

5、錯過現場提交報名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思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資格;

6、因今年報名人數大幅增加,可能出現符合我區積分入學條件但積分較低者無法派入任何公辦和民辦小學,請相關家長做好回原籍就學的准備

『肆』 速讀!2022年福建廈門翔安區秋季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細則已公布

【 #少兒升學# 導語】2022年福建廈門翔安區秋季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細則已公布,為了方便大家的查閱,下面 考 網少兒升學頻道為您實時做出的更新。

一、基本原則

(一)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全區劃分為五個積分入學片區,按照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准提供學位,申請對象根據居住地等情況申請派位。

(二)鼓勵長期務工。在積分體系中,鼓勵隨遷子女父(母)在翔安區長期務工。

(三)公開公平。積分入學信息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願,實施電腦派位。

二、申請條件

(一)年滿六周歲(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持有在有效期內的福建省居住證,當前居住地址在翔安區。

(三)隨遷子女父或母一方報名前在翔安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必須在翔安區居住,且目前仍在翔安區居住。

(四)本市非翔安區戶籍的學生默認符合積分入學條件,可以參加積分入學。

三、積分計算辦法

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和穩定居住積分兩個項目計算積分,總分115分。

務工社保積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12個月得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4分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陸哪另一方可以作為副申請方計算積分。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12個月積2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2分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10分。

穩定居住積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24分。

2.隨遷子女父親(母親)一人或共同在翔安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的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僅按實際入住的一套計算。若購買的商品住房符合廈門市購房落戶面積條件並已實際入住,但因客觀原因未及時辦理落戶手續的隨遷子女,願意接受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就學的,網上登早並碼記後於5月15日前憑購房合同(房產證)等有效證件到區教育局登記,接受統籌。逾期視為只參加積分入學。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翔安區,並在翔安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1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9分。

四、積分入學程序

(一)提交申請

(4月18日—4月27日)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選擇網上登記或現場便民登記任一方式進行。

(1)網上登記(4月18日—4月27日)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於4月18日—27日期間登錄「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ixm.xm.gov.cn)或關注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登記。

(2)現場便民登記(4月24日)

具備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父親(母親)若因無上網條件無法網上登記的,可於4月24日到各便民服務點(見附件1)參加現場登記。便民服務點僅協助完成網上信息登記,並非錄取學校。

值得注意的是:

欲申請在我區入學的非翔安區戶籍適齡兒童必須參加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登記。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登記的,不得參與積分派位或統籌入學。

蔽扮(二)審核報名信息

(4月28日—5月31日)

4月28日—5月31日,系統將自動調取申請人的社保、居住、房產等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可在「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ixm.xm.gov.cn)查詢。隨遷子女家長如對審核情況有異議可於6月1日—6月5日期間通過I廈門積分入學平台提出復查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若對積分入學工作有其他異議的,可向區監察部門或區教育局、廈門市教育局投訴反映。

(三)公布試算積分,積分確認

(6月10日—6月18日)

1.公布試算積分。6月10日,系統在「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ixm.xm.gov.cn)公布積分試算結果,家長可憑報名登記的賬號密碼登錄網站查詢。

2.積分異議復核。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如對積分試算結果有異議,可於6月10日—6月17日期間在網上申請復核,逾期不予受理。

3.積分確認。6月10日—6月18日,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對公布的積分無異議的,應及時進行網上積分確認,積分確認截止時間為6月18日24:00,逾期未進行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四)積分公示

(6月24日—6月30日)

翔安區教育局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積分,並在「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ixm.xm.gov.cn)向社會公示5天,接受群眾監督。學生家長如對積分入學工作有異議的,可向區監察部門或區教育局、市教育局投訴反映。

(五)公布空學位及積分排名

(7月22日)

翔安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對全區公辦小學的學位數進行統計。在招收本區戶籍學生、符合規定的政策性入學對象後,核算出可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公辦小學及其學位數。翔安區教育局將可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公辦小學名單、空學位數、志願填報方式和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向社會公布。

總積分相同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排序:購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若按上述項目排序後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原則排序。

(六)填報志願

(7月22日—7月23日)

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於7月23日24:00前登錄「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ixm.xm.gov.cn)在全區有剩餘學位的公辦學校中填報入學志願。

家長填報志願時須按照積分入學片區。

大嶝新店片區:

(大嶝、新店轄區內小學。熱點學校及中心城區學校除外,下同)

馬巷內厝片區:

(馬巷、內厝轄區內小學)

香山金海片區:

(香山、金海轄區內小學)

鳳翔民安片區:

(鳳翔、民安轄區內小學)

新圩片區:

(新圩轄區內小學)

在同一片區內填滿8所志願學校(大嶝新店片區除外),逾期未填報或未按照要求填報8所志願學校的視為自動放棄在翔安區就學機會。

(七)派位錄取

(7月30日)

翔安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將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根據其積分和志願,以電腦派位的方式派位入學,派位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派位結果不能更改,若發現違反者,取消該生入學資格,由監護人負責送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八)入學報名

『伍』 廈門積分入學派位結果怎麼查

法律分析:報名所在的區公布積分試算結果,積分確認之後,可以登錄市教育局、各區教育局或相關指定網站(例如湖裡區可以關注「湖裡教育」微信公眾號查詢、思明區需要登錄思明教育網等)查詢派位結果。

法律依據:《2021廈門積分入學細則》 第四點 積分公示 6月30日前,思明區教育局將在「i廈門服務平台」公示報名者的最後積分,接受監督。若隨遷子女父母發現公示的積分與自己確認的積分不一致的,須在6月30日前通過網上積分入學系統向思明區教育局提出復核申請;若對積分入學工作有異議可向思明區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或廈門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反映。

『陸』 廈門市小學積分入學指南積分入學門檻是什麼

1、隨遷子女父(母)報名前在報名所在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
2、以2019的積分入學為例,積分入學報名網上報名時間是4月17日到4月26日,因此,今年積分入學的報名條件是:2018年11月1日-2019年4月30日必須在報名所在區連續居住。
3、2020年積分入敏悄學報名時間不變的橋猛渣情況知正下,居住證本月就需要遷入積分入學所在區。

『柒』 廈門2023年有多少人積分入學

廈門2023年有多少人積分入學不清楚:

廈門積分入學的報名門檻很低,只要滿足兩個條件:
1、年滿6周歲。
2、持有廈門市有效的居住證,且報名前在申請的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廈門積分入學主要是針對非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廈門就讀小學一年級的政策,積分由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在廈門社保、居住年限構成,如果有購置房產也算積分。

總積分相同的隨遷子女,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同分排序:購房、社保茄鋒扮年限、居住年限、計生狀況。若按上述項目同分排序後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的原則排序。

法律依據:《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的通知》 有關暫住的要求按居住要求實施,並根據隨遷子女父母在公安機關記錄的實際居住時間計算積分。隨遷子女父母申領居住證前在公安機關記錄的暫住時間,可與居住顫灶時間合並計算積分,但暫住年限與居住年限重疊的部分不重復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