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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廈門積分哪裡核實

發布時間: 2023-07-06 03:35:41

1. 速讀!2022年福建廈門翔安區秋季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細則已公布

【 #少兒升學# 導語】2022年福建廈門翔安區秋季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細則已公布,為了方便大家的查閱,下面 考 網少兒升學頻道為您實時做出的更新。

一、基本原則

(一)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全區劃分為五個積分入學片區,按照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准提供學位,申請對象根據居住地等情況申請派位。

(二)鼓勵長期務工。在積分體系中,鼓勵隨遷子女父(母)在翔安區長期務工。

(三)公開公平。積分入學信息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願,實施電腦派位。

二、申請條件

(一)年滿六周歲(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持有在有效期內的福建省居住證,當前居住地址在翔安區。

(三)隨遷子女父或母一方報名前在翔安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必須在翔安區居住,且目前仍在翔安區居住。

(四)本市非翔安區戶籍的學生默認符合積分入學條件,可以參加積分入學。

三、積分計算辦法

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和穩定居住積分兩個項目計算積分,總分115分。

務工社保積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12個月得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4分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陸哪另一方可以作為副申請方計算積分。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12個月積2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2分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10分。

穩定居住積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24分。

2.隨遷子女父親(母親)一人或共同在翔安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的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僅按實際入住的一套計算。若購買的商品住房符合廈門市購房落戶面積條件並已實際入住,但因客觀原因未及時辦理落戶手續的隨遷子女,願意接受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就學的,網上登早並碼記後於5月15日前憑購房合同(房產證)等有效證件到區教育局登記,接受統籌。逾期視為只參加積分入學。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翔安區,並在翔安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1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9分。

四、積分入學程序

(一)提交申請

(4月18日—4月27日)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選擇網上登記或現場便民登記任一方式進行。

(1)網上登記(4月18日—4月27日)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於4月18日—27日期間登錄「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ixm.xm.gov.cn)或關注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登記。

(2)現場便民登記(4月24日)

具備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父親(母親)若因無上網條件無法網上登記的,可於4月24日到各便民服務點(見附件1)參加現場登記。便民服務點僅協助完成網上信息登記,並非錄取學校。

值得注意的是:

欲申請在我區入學的非翔安區戶籍適齡兒童必須參加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登記。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登記的,不得參與積分派位或統籌入學。

蔽扮(二)審核報名信息

(4月28日—5月31日)

4月28日—5月31日,系統將自動調取申請人的社保、居住、房產等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可在「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ixm.xm.gov.cn)查詢。隨遷子女家長如對審核情況有異議可於6月1日—6月5日期間通過I廈門積分入學平台提出復查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若對積分入學工作有其他異議的,可向區監察部門或區教育局、廈門市教育局投訴反映。

(三)公布試算積分,積分確認

(6月10日—6月18日)

1.公布試算積分。6月10日,系統在「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ixm.xm.gov.cn)公布積分試算結果,家長可憑報名登記的賬號密碼登錄網站查詢。

2.積分異議復核。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如對積分試算結果有異議,可於6月10日—6月17日期間在網上申請復核,逾期不予受理。

3.積分確認。6月10日—6月18日,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對公布的積分無異議的,應及時進行網上積分確認,積分確認截止時間為6月18日24:00,逾期未進行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四)積分公示

(6月24日—6月30日)

翔安區教育局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積分,並在「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ixm.xm.gov.cn)向社會公示5天,接受群眾監督。學生家長如對積分入學工作有異議的,可向區監察部門或區教育局、市教育局投訴反映。

(五)公布空學位及積分排名

(7月22日)

翔安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對全區公辦小學的學位數進行統計。在招收本區戶籍學生、符合規定的政策性入學對象後,核算出可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公辦小學及其學位數。翔安區教育局將可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公辦小學名單、空學位數、志願填報方式和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向社會公布。

總積分相同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排序:購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若按上述項目排序後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原則排序。

(六)填報志願

(7月22日—7月23日)

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於7月23日24:00前登錄「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ixm.xm.gov.cn)在全區有剩餘學位的公辦學校中填報入學志願。

家長填報志願時須按照積分入學片區。

大嶝新店片區:

(大嶝、新店轄區內小學。熱點學校及中心城區學校除外,下同)

馬巷內厝片區:

(馬巷、內厝轄區內小學)

香山金海片區:

(香山、金海轄區內小學)

鳳翔民安片區:

(鳳翔、民安轄區內小學)

新圩片區:

(新圩轄區內小學)

在同一片區內填滿8所志願學校(大嶝新店片區除外),逾期未填報或未按照要求填報8所志願學校的視為自動放棄在翔安區就學機會。

(七)派位錄取

(7月30日)

翔安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將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根據其積分和志願,以電腦派位的方式派位入學,派位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派位結果不能更改,若發現違反者,取消該生入學資格,由監護人負責送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八)入學報名

2. 2022同安區積分入學報名登記(微信端)操作指南

2022 年同安區積分入學報名登記操作手冊(微信端)

符合2022 年同安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參加積分入學需在報名前登錄「i 廈門服務平台」( https://ixm.xm.gov.cn/ )進行注冊並完成中級實名認證。

以下是使用微信端進行積分入學報名登記的操作。

1 、關注i 廈門公眾號

打開微信,點擊微信右上角的搜索框輸入「ixm0592」,點擊「搜尋ixm0592」,找到「i 廈門」官方賬號進入公眾號並關注。

2 、微信端賬號綁定

進入「i廈門」微信公眾號,點擊菜單欄的「i廈門」,找到扮粗「我的i廈門」進入登錄頁面,輸入賬號、密碼和點擊驗證綁定i廈門賬號登錄,然後關閉頁面返回「i廈門」微信公眾號。

溫馨提示:

如還未注冊i 廈門賬號,可通過微信端點擊「i 廈門」找到「我的i 廈門」,進行注冊,並登錄用戶中心進行中級實名認證。

3 、微信端進入積分入學

4、報名登記

進入「登記聲明」界面,選擇報名行政區劃「同安區」,確認顏色變藍,表明區域選擇完畢。認真瀏覽閱讀該聲明,勾選下方的保證聲明內容,然後點擊「開始報名「按鈕。進入信息登記界面。

監護人 :

首先是核對監護人一此的信息。監護人一的信息是根據i廈門注冊賬號時填寫的身份證信息自動獲取的,無需再填寫。監護人一的信息確認無誤後,點擊選擇「與學生關系」。

點擊監護人一同欄的「填寫須知」,認真閱讀。信息核廳纖鎮對完後,進行「監護人2」信息填寫。

填寫監護人二的姓名,選擇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聯系電話,並選擇與學生的關系。

註:「是否帶生僻字」選「是」的時候,會有照片上傳的入口,需要上傳身份證的正反面照片。

進行學生信息登記 。填寫學生姓名、身份證號,姓名拼音、出生日期會根據填寫的姓名與身份證號自動填充。填寫現居住地址和詳細地址。

是否殘疾系統默認選擇「否」;如果該學豎褲生殘疾請選擇「是」,並選擇殘疾類型、填寫殘疾證號和上傳證明材料。如果是多重殘疾請選擇多個殘疾類型。

(注意:只有持殘疾證的隨遷殘疾子女才登記殘疾信息,並上傳殘疾證。)

註:

1、「是否帶生僻字」選「是」的時候,會有照片上傳的入口,需要上傳戶口簿孩子頁照片。

2、如果是多胞胎或多個孩子滿足6周歲,點擊「新增學生」,正常填寫信息即可。

3、認真閱讀學生信息欄的填寫須知。

接下來是「購房信息」登記。在「本區購房」中選擇「否」,直接進行下一步親子關系。

如果在「本區購房」中選擇「是」,則需要填寫實際的房產信息。並認真閱讀填寫須知。

親子關系證明:

認真閱讀填寫須知。了解以下親子關系的三種情況:

一、孩子及父母均在一個戶口本:無需上傳材料,我們將嚴格核實您的親子狀況;二、孩子跟其中一方在一個戶口本:上傳孩子所在戶口本戶主頁、父親戶口頁、母親戶口頁、孩子戶口頁、父母的結婚證;

三、孩子跟父母不在一個戶口本:上傳孩子所在戶口本戶主頁、父母戶口頁、母親戶口頁、孩子戶口頁、父母的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

報名信息填寫完後,點擊頁面下方的「下一步」,頁面上方會顯示「當前頁面仍未提交,請確認您所填寫的信息,無誤後勾選誠信保證,進行簡訊驗證提交。」的提示。

頁面拉到底端,勾選下方紅色字體部分的保證信息。點擊「發送驗證碼」,將收到的簡訊驗證碼輸入方框內,然後點擊「提交報名」,進入審核情況界面,即本次報名成功。

家長可以查看所填信息的審核狀態情況。本次報名如有信息填寫錯誤的,可以點擊「申請修改」。對審核結果有疑議的可以點擊「申請復查」。如果不想報名或是想換區的,可以點擊「撤銷報名」。

溫馨提示:

所需拍照上傳材料,只需點擊上傳圖片位置,即可調用手機攝像頭,拍照上傳。

註:報名登記是件嚴謹的事,請認真對待,保證所填信息真 實無誤。填寫登記信息時,請詳細閱讀頁面上所有提示信息, 有助於您正確填寫信息。 報名起止時間為: 2022 年 4 月 18 日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 ,請需要報名的學生家長務必在 4 月 27 日 24:00 之前填寫信息並提交報名信息,否則即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報名的機會。

5、修改或撤銷

申請修改

報名提交後,如填寫信息有誤,點擊「申請修改」,待教育局審核通過後,可對提交材料進行修正,並重新提交;

溫馨提示:

1、申請修改要註明修改原因

2、「申請修改」審核通過,信息修改好後記得重新提交報名,否則會視為自動放棄積分入學

撤銷報名

因個人原因,不再參加積分入學,可點擊「撤銷報名」。撤銷報名需註明撤銷原因,填寫驗證碼,方可撤銷報名

溫馨提示:撤銷報名後,在報名期間仍可重新參加積分入學報名。

3. 2020年福建廈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

2020年福建廈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

為做好我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工作,根據《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廈教基〔2018〕3號)、《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2020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廈教發[2020]2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如下:

一、基本原則

2020年,集美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申請就讀小學一年級仍採取「積分入學、電腦派位」的辦法。以「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為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准提供學位。積分入學信息及時公開,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願,實施電腦派位,派完學位為止。

二、申請條件

1.隨遷子女應年滿六周歲,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未及齡和超齡均不符合條件。

2.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居住地址在集美區的福建省居住證。

3.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報名前在集美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必須在集美區居住,且目前仍在集美區居住。

三、積分計算辦法

入學積分按照務工社保積分、穩定居住積分、計劃生育積分三個項目計算積分,總分120分。

(一)務工社保積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12個月得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4分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可以作為副申請方計算積分。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12個月積2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2分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10分。

(二)穩定居住積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24分。

2.隨遷子女父親(母親)一人或共同在集美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的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僅按實際入住的一套計算。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集美區,並在集美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1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9分。

(三)計劃生育積分(5分)

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隨遷子女的出生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無論其父母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該項以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實際居住地社區(村)居(村)委會在網格化平台上登記的`計生信息進行認定。

四、積分入學程序

(一)提交申請

1.網上登記(2020年5月6日—5月15日)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選擇網上登記或現場便民登記任一方式進行。

(1)網上登記(2020年5月6日—5月15日)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於5月6日—15日期間登陸「I廈門惠民平台」(網址:www.ixm.gov.cn)或關注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登記。

(2)現場便民登記(5月10日)

具備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父親(母親)若因無上網條件無法網上登記的,可於5月10日到各便民服務點參加現場登記。便民服務點僅協助完成網上信息登記,並非錄取學校。

(二)審核報名信息(5月16日-6月10日)

5月16日-6月10日,系統將自動調取申請人的社保、居住、房產、計生等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可在「I廈門惠民平台」(網址:www.ixm.gov.cn)查詢。隨遷子女家長如對審核情況有疑義可於5月25日-5月31日期間通過I廈門積分入學平台提出復查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若對積分入學工作有其他異議的,可向區監察部門或區教育局、廈門市教育局投訴反映。

(三)公布試算積分,積分確認(6月10日-6月18日)

1.公布試算積分。6月10—6月13日,系統在「I廈門惠民平台」(網址:www.ixm.gov.cn)公布積分試算結果,家長可憑報名登記的賬號密碼登陸網站查詢。

2.積分疑義復核。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如對積分試算結果有疑義,可於6月10日—6月16日期間在網上申請復核,逾期不予受理。

3.積分確認。6月10日—6月18日,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對公布的積分無異議的,應及時進行網上積分確認,積分確認截止時間為6月18日24:00,逾期未進行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四)積分公示(6月23日-6月30日)

集美區教育局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積分,並在「I廈門惠民平台」(網址:www.ixm.gov.cn)向社會公示5天,接受群眾監督。學生家長如對積分入學工作有異議的,可向區監察部門或區教育局、市教育局投訴反映。

(五)公布空學位及積分排名(7月23日)

集美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對全區公民辦小學的學位數進行統計。在招收本區戶籍學生、符合規定的政策性入學對象後,核算出可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公民辦小學及其學位數。集美區教育局將可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公、民辦小學名單、空學位數、志願填報方式和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向社會公布。

總積分相同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排序:購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計生狀況。若按上述項目排序後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原則排序。

(六)積分志願填報(7月23日—7月24日)

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於7月24日24:00前登陸「I廈門惠民平台」(網址:www.ixm.gov.cn)填報入學志願,逾期未填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積分電腦派位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家長應及時將適齡兒童帶回戶籍所在地就學。

(七)積分派位(7月29日)

集美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對符合申請條件並完成積分入學志願填報的隨遷子女根據積分高低排序位次和填報的志願順序進行電腦派位,派位結果向社會公布。家長可登陸「I廈門惠民平台」(網址:www.ixm.gov.cn)查詢派位結果。

(八)入學確認(7月30日)

被派入學校的適齡兒童家長,應於7月30日12:00前登陸「I廈門惠民平台」(網址:www.ixm.gov.cn)進行入學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指標,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學位。被派入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免除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

五、其他事項

(一)本細則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申請入讀集美區公、民辦小學一年級的非集美區戶籍(即廈門市非集美區戶籍和非廈門市戶籍)的隨遷子女適齡兒童。

1.隨遷子女父親(母親)戶籍為本市非集美區戶籍的,在集美區的居住時間以實際居住地社區(村)居(村)委會在網格化平台上登記的居住時間進行計算。家長應及時到所居住地社區(村)居(村)委會通過網格化系統辦理居住情況登記;其子女出生的計生信息由積分系統自動調取,不必到計生部門登記計生信息。

2.非本市戶籍隨遷子女的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請家長到居住地社區(村)居(村)委會咨詢登記計生信息,以便積分入學系統通過網路及時調取隨遷子女的計生信息。

(二)2020年積分入學志願填報依據全區積分排名,採取「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辦法,在全區有剩餘學位的公民辦學校中按照「平行志願」原則進行錄取。

(三)嚴禁在全國學籍系統已建立學籍的隨遷子女參加集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否則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嚴格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規定,加強殘疾兒童分類安置工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殘疾適齡子女可參與積分入學。符合集美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並被普通學校錄取的,學校不得拒絕接收。被普通學校錄取的持有殘疾證的隨遷殘疾適齡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學校教育能力、且能接受特殊學校集體教學的,依申請,按照學位情況和積分高低,由集美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鑒定,提出就學安置意見。

(五)若錯過網路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集美區積分入學資格,不再組織補報名。

(六)不符合我區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或參加我區積分入學但未派入我區公民辦小學的隨遷子女,應及時做好回原籍入學的准備。錄取到公辦或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逾期未報到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本區學位。

(七)建立積分入學信用制度。將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納入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內容。建立積分公示制度,集美區教育局對申請人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民辦學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證件、證書為隨遷適齡兒童父(母)本人的材料,且真實有效,對未實際務工以掛靠單位繳交社保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在廈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並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八)本細則的實施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的監督,對積分入學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查處。

(九)集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政策和相關指南、通知、公告均在集美區人民政府網站、「廈門集美」微信公眾號、「I廈門惠民平台」發布,請及時關注。

(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招生工作的相關時間和安排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申請人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於2020年1月至5月在廈門居住、務工、社保繳交無法及時辦理的,視其2020年1月至5月在廈門居住、務工、社保繳交均有效,並請申請人盡快補辦理。

本實施細則由集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僅適用於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