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投資股份如何分配
可以把股權首先分成資金股權部分和經營管理股權部分。為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創始人最好具有絕對控股權,能達到67%以上的股權最好,達不到這個比例,也得超過50%以上。
【拓展資料】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合夥企業的股份分配通常按出資比例進行。適時考慮是否參與經營管理、一方是否有技術投入等因素。參與經營的可適當增加股份,不參與經營的可適當減少股份分配;一方有技術投入的也可適當增加股份分配;其他影響因素需協議確定。股權分置確定後,有必要訂立合同,按規定辦事,以減少後續的分配糾紛。確定公司注冊資本和法定代表人,然後在公司章程中確定出資比例,按比例分紅。
股權分配遵循原則
股權分配都遵循三個原則:公平、效率、控制力。
1.公平原則是指持股比例與貢獻成正比;
2.效率原則是指有助於公司獲得發展所需資源,包括人才、資本、技術等;
3.控制力是指創始人對公司的掌控度。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⑵ 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股票分配要做到一個核心兩個關鍵點
一個核心:股權分配的核心是要讓各個創始人在分配和討論的過程中,從心眼裡感覺到合理、公平,從而事後甚至是忘掉這個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
兩個關鍵點:一是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二是要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吸引合夥人、融資和人才)。
拓展知識:
一、股權分配對象
科學的股權架構一定是由創始人、合夥人、投資人、核心員工這四類人掌握大部分股權的,無疑,這四類人對於公司的發展方向、資金和管理、執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創始人在分配股權時,一定要照顧到這些人的利益,給予他們一定比例的股份。
科學的股權架構的價值:
1、創始人
掌控公司的發展方向,保障創始人的控制權。
2、合夥人
凝聚合夥人團隊,保證合夥人的經營權與話語權。
3、投資人
促進投資者進入,保證投資人的優先權。
4、核心員工
激發員工的創造力,保證核心員工的分利權。
二、股權分配管理
創始合夥人的得權期、退出機制、回購權,這三點是對股權的完整管理,對於股權的得權、退出和回購都得提前約定好,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
得權期
得權期設置為4年,也就是約定了員工必須要在公司工作4年,才能拿到全部的股權,以此來吸引、留住和激勵優秀員工。
退出機制
只進不出的結果,只會把路給堵死了。創業公司的股權價值是所有合夥人持續長期的服務於公司賺取的,當合夥人退出公司後,其所持有的股權應該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
提前約定好退出機制的好處就是:一方面對於繼續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夥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於公司的持續穩定發展。
回購
當股東中途退出、轉讓或出售部分股份時,公司可以按照當時公司估值的X%折扣價、原始購股價的X倍溢價或參照公司凈資產,回購該股東手中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