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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標准井蓋批發怎麼收費

發布時間: 2023-07-21 12:49:36

Ⅰ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廈門市經營性收費管理暫行規定》和《廈門市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規定》的通知

第一條為了推行和完善商品和服務的明碼標價制度,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促進公開、公平的市場價格競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結合廈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在廈門市從事收購、銷售商品和收取費用的國有、集體、私營企業和三資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都必須按本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制度。第三條廈門市物價檢查所和區(縣)物價檢查所是監督檢查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主管部門。
廈門市職工物價監督站受廈門市物價檢查所的委託配合各物價檢查所負責明碼標價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第四條廈門市各區的標價簽或價目表由廈門市物價檢查所統一監制,同安縣的標價簽或價目表由同安縣物價檢查所統一監制。由於行業特點需要製作特色價簽的,應經市、縣物價檢查所核准監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印製。第五條商品的明碼標價統一使用一色的標價簽,以「陳列式」或「擺放式」公開商品價格;服務收費的明碼標價使用價目表、價格牌、價格板、價格單、價格本(統稱價目表),以「懸掛式」或「擺放式」公開服務價格或收費標准。第六條實行明碼標價制度,必須做到價目齊全、標價准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應及時更換。第七條國家定價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價格標價;屬國家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其標價應嚴格控制在規定范圍之內;放開價格的商品和服務項目,根據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定價並公開標價。第八條標價簽或價目表中標明人民幣金額必須採用元、角、分為單位,單價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表明。大宗巨額交易的標價簽或價目表可用「萬元」為單位。第九條凡專營涉外商品收取外幣的商店、商品櫃、涉外飯店、酒店、賓館、旅行社等,其標價簽或價目表中的價格或收費標准欄目應分別用中、外文標明。有收取人民幣的,應同時標明按市場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第十條結帳一律以實際成交價格結算,並應列出具體收款項目和價格。先消費後結算的還須出具結算單據。第十一條銷售和收購商品中,不同品名或相同品名的商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實行一貨一簽:
(一)產地不同;
(二)規格不同;
(三)等級不同;
(四)材質不同;
(五)花色不同;
(六)包裝不同;
(七)商標不同。第十二條從事零售業務的,商品標價簽應包括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零售價格等主要內容,標價簽必須由專兼職物價員或指定專人核准後簽章。第十三條開架櫃台、自選(超級)市場使用打碼機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膠貼價格標簽的,須同時分品種在陳列商品的櫃(架)處按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明碼標價。第十四條削價處理商品必須公開標出商品的原價和現價,以區別於正常商品價格。第十五條某些冷凍的飲料和方便食品,可以在其商品近位以明細價目表的形式標明價格。第十六條某些體形太小、花色品種多的商品和由於行業特點不宜使用統一標價簽,或者需要減少標價簽內容的,以及藝術珍品、古董等特殊商品不宜標價的,均須經廈門市物價主管部門核准。第十七條從事下列批發業務的,須在銷貨發票和價格簽或價目表上標明品名、產地、等級、計價單位、批發價格等內容:
(一)按正常定價收購或銷售商品的;
(二)按照結算方式決定批發價格的;
(三)按照營銷方式決定批發價格的;
(四)按照批量大小決定批發價格的;
(五)按照銷售對象決定批發價格的。第十八條凡有收費的單位或個人,均須在其規定交繳費用的地點或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費項目明細價目表,價目表應包括收費項目名稱、等級或規格、服務內容、計價單位、收費標准等主要內容。
(一)公交汽車和巴士,須在車上指定位置張貼營運線路價目表;「的士」計程車須在車上按指定位置張貼基價公里和車公里的價目表。
(二)鐵路、公路、水運、民航等經營部門,須在售票處或經營場所等醒目位置上標明客運票價、貨物運價及雜費價目表。鐵路、交通等部門在車、船、碼頭(站)服務的餐車、商亭和流動售貨車上銷售商品的,應標明品名、計量單位、銷售價格等主要內容。
(三)郵政、電信、電業、影劇院、公園、旅遊景點寄車場、體育比賽場所及服務單位等,須在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費項目明細價目表。
(四)醫療衛生單位或個體行醫戶,須在門診、住院收費處及有關科室的醒目位置標明收費價目。
(五)各類學校和幼兒園、托兒所等教育單位、須在開學前以收費通知單的形式公布所收的各項收費項目和標准。
(六)賓館、飯店、酒店、旅行社、招待所、旅店、餐廳、飲食店、酒家、理發店、發廊、美容廳、舞廳、卡拉OK、KTV、桑拿室、茶座、電子游戲室(廳)及其他休閑娛樂服務場所,均須在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標明提供服務的范圍、方式、設施、時間、收費標准等服務項目的價目表;有銷售商品的,應按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標價。
(七)汽車、摩托車、自行車、電視機、電冰箱、空調、鍾表等維修行業,均應在維修場所醒目位置公布維修項目及其收費標准。

Ⅱ 球墨鑄鐵井蓋價格介紹

很多人在選擇購買井蓋時會選擇購買球墨鑄鐵井蓋,因為用球墨鑄鐵製作出來的井蓋不僅耐用,而且價格也不算太貴,但是球墨鑄鐵井蓋的價格究竟是多少,我想應該很少有人能夠說得清楚,針對這種情況,小編特意上網收集了一些和球墨鑄鐵井蓋價格相關的信息,接下來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市場上比較暢銷額球墨鑄鐵井蓋價格吧。

產品一:廠家批量供應方形球墨鑄鐵井蓋
生產廠家:山東處處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價格:每個100.00元
產品二:球墨鑄鐵雨水、污水井蓋
生產廠家:天津市東麗區客祥隆建材經營部
價格:每噸4500.00元
產品三:Φ700重型球墨鑄鐵井蓋
生產廠家:昌邑市誠信鑄業有限公司
價格:每噸3700.00元
產品四:【廠家批發】供應500*500球墨鑄鐵井蓋
生產廠家:長興建國球墨井蓋廠
價格:每個260.00元

產品五:球墨鑄鐵井蓋
生產廠家:湖南巨欣興不銹鋼井蓋有限公司
價格:125.00元
產品六:球墨鑄鐵井蓋
生產廠家:福建華東工路市政道路設施有限公司
價格:每個250.00元
產品七:廠家供應球墨鑄鐵井蓋
生產廠家:重慶羅明建材有限公司
價格:每個355.00元
產品八:球墨鑄鐵井蓋
生產廠家:晉江市新塘華源通建材經營部
價格:每個135.00元

產品九:黃石五防球墨鑄鐵井蓋批發
生產廠家:武漢綠浩市政設施有限公司
價格:每個150.00元
產品十:大量加工定製800*800球墨鑄鐵隱形排水井蓋
生產廠家:獻縣永躍鑄造有限公司
價格:每噸4200.00元
產品十一:球墨鑄鐵防盜雨水井蓋
生產廠家:昌邑市圍子昌隆鑄造廠
價格:每噸3600.00元
產品十二:b125球墨鑄鐵井蓋
生產廠家:廣州市蔻宜勞保用品有限公司
價格:每個300.00元

以上就是小編收集的所有和球墨鑄鐵井蓋價格相關的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另外如果大家看完之後還想了解更多的和球墨鑄鐵井蓋相關的信息,歡迎登錄土巴兔官網。

Ⅲ 廈門市水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水產品批發市場的管理,繁榮水產品批發市場,維護市場秩序,促進我市「菜籃子」工程的進一步建設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水產品,系指海水、淡水、灘塗養殖和海水、淡水捕撈的鮮活水生動物及其冷凍製品。第三條廈門市水產局是廈門市水產品批發市場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市水產品批發市場交易進行監督管理。
廈門市魚市場管理處根據本規定具體負責水產品批發市場交易的管理。
工商、公安、物價、衛生、技術監督等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配合管理水產品批發市場。第四條漁民、養殖戶、漁業公司(以下簡稱漁業生產者)在我市批發水產品,經營水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從外地購買水產品進入我市批發,都應在沙波尾魚市場、東渡魚市場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魚市場內進行。
為保證水產品鮮活而確需在前款規定的魚市場外出售水產品的,應向市魚市場管理處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在指定地點進行。第五條市魚市場管理處應加強管理,為交易雙方提供靠駁碼頭、補網場所、經營場所和吊卸搬運器具,為漁船提供水、冰、電及漁需、漁具等設施。第六條各魚市場管理機構應為水產品交易雙方提供良好服務,及時公布市場信息,並可為水產品交易雙方辦理代購、代銷、代儲、代運業務。第七條在我市范圍內銷售水產品的漁業生產者及經營者,免交漁港靠駁費、水產品交易場地費、水產品過磅費、魚市場衛生管理費。第八條鼓勵漁業生產者進入魚市場設點直銷水產品。第九條鼓勵外地的漁業生產者進入我市銷售水產品。
外地漁業生產者到我市銷售水產品的,加冰、加水、用電等有關保障按我市漁業生產者同等標准予以收費。第十條設立魚類生產發展基金,扶持長期在我市銷售水產品的漁業生產者發展生產。第十一條凡在沙坡尾魚市場、東渡魚市場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魚市場和指定地點內采購水產品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采購方)必須持有市魚市場管理處發給的采購許可證。
采購許可證自領取之日起每三年內由市魚市場管理處審核一次。第十二條采購方在采購水產品時應按規定向市魚市場管理處申報采購的水產品的品種和數量。第十三條采購方采購水產品,應向市魚市場管理處交納交易管理費。交易管理費最高不得超過交易金額的百分之二。
在沙波尾魚市場、東渡魚市場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魚市場內采購水產品的,按次繳納;經批准在前述魚市場外采購水產品的,按月繳納。第十四條水產品交易雙方應按國家規定交納稅收。市魚市場管理處受稅務部門、財政部門委託,負責代征水產品有關稅收。第十五條下列物品不準在魚市場出售:
(一)與水產品交易無關的其他商品;
(二)有毒、有害、腐爛、灌水、變質的水產品;
(三)法律、法規規定不準上市出售的水產品。第十六條水產品交易禁止以次充好、摻雜摻假、短斤少兩,交易的水產品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魚市場內的計量器具必須經計量檢定機構檢定認可。第十七條嚴禁在魚市場內哄抬物價、欺行霸市及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四條,擅自在魚市場外出售水產品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第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未辦理采購許可證而經營水產品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罰款。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不申報或不如實申報采購的水產品的品種、數量、金額,未繳或少繳交易管理費的,補繳交易管理費,並按應繳的交易管理費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采購許可證。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偷稅、抗稅的,移送稅務部門處理。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分別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物價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的行政處罰由市水產局決定。第二十四條魚市場管理人員違反本規定,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