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廈門大學生創業政策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是我國寶貴的人力資源。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就業形勢十分嚴峻,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加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拓寬就業門路,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和中小企業就業,鼓勵自主創業,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為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和應征入伍。圍繞基層面向群眾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救助服務等領域,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並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列支;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並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也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
繼續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擴大項目范圍。相關項目由各有關部門繼續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做好各類基層就業項目之間的政策銜接。2009年,中央有關部門繼續組織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開展地方項目,鼓勵和引導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項目結束後留在當地就業,今後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對參加項目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資金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各專門項目相關待遇政策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中央組織部、共青團中央等有關部門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要渠道。要進一步清理影響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制度性障礙和限制,為他們提供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職稱評定以及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務,形成有利於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的社會環境。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三、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創造條件,更多地吸納有技術專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充分發揮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科技企業集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作用,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和儲備。各地在實施支持困難企業穩定員工隊伍的工作中,要引導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更多地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幹,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在2009年內給予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困難企業開展在崗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資金補助。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單位要積極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列支,具體辦法由科技、教育、財政等部門研究制定。高校畢業生參與項目研究期間,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後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四、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鼓勵高校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鼓勵殘疾人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以及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等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和創業經營場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從事當地政府規定微利項目的,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強化高校畢業生創業指導服務,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的「一條龍」服務。各地要建設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並給予相關政策扶持。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並保障其合法權益,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五、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強化公共就業服務的功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及高校要加強協作,採取網路招聘、專場招聘、供求洽談會和用人單位進校園等多種方式,大力開展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為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費就業信息和各類就業服務。高校要強化對大學生的就業指導,開設就業指導課並作為必修課程,重點幫助畢業生了解就業政策,提高求職技巧,調整就業預期。加強高校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建設,落實人員、場地和經費。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招聘活動安全保障,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
六、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大力組織以促進就業為目的的實習實踐,確保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都能參加實習實踐活動。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鼓勵見習單位優先錄用見習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拓展一批社會責任感強、管理規范的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加強高等職業院校學生的技能培訓,實施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努力使相關專業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高校畢業生需要,提供專場或其他形式的職業技能鑒定服務,教育部門及高校要給予積極配合。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鑒定補貼。
七、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對離校後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摸清底數,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託管等服務,並組織他們參加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培訓等促進就業的活動。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將他們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幫扶措施,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
八、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地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當地就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確定目標任務,實行目標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和督查。各有關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落實工作責任。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牽頭制定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做好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教育部門要指導高校大力加強在校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並繼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財政部門要根據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金用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其他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動工作。要大力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宣傳,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成才觀,形成全社會共同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的良好輿論環境。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
㈡ 廈門高新技術企業補貼政策
今天給大家說說廈門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補貼政策有那些?申報高企的時候需要那些材料呢?今天給大家整理好了資料,一起來看看吧,感興趣的可以聯系我咨詢。廈門高企申報補貼政策是:
(一)經認定的國家級高企,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渣戚孫
(二)原經濟特區內(思明區、湖裡區)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後完成登記注冊且新認定的國家級高企,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的納稅年度起,享受企業所得稅「2免3減半」(國發〔2007〕40號)。
(三)國家級高企市、區兩級財政獎勵:《關於進一步優化高新技術企業扶持政策的通知》對國家級高企獎勵對象進一步擴大了范圍,包括新認定、重新認定及外地遷入的國家級高企。具體獎勵標准:
1.對首次認定及重新認定通過的國家級高企給予10萬元獎勵。
2.對於上年度營收2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首次通過國家級高企認定,疊加後給予30萬元獎勵;通過重新認定,疊加後給予20萬元獎勵。
3.對資格有效期內,整體遷入我市且遷入後一年內或遷入後的下一個會計年度營收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國家級高企給予一次性100萬元市級搬遷獎勵。
各區財政按照不低於1:1進行配套獎勵,區級財政獎勵詳見各區出台的扶持政策。
(四)認定為國家級高企,可享受納稅增量獎勵、孵化高企獎勵、骨幹員工落戶、承擔重大科技項目補助等優惠政策。
(五)國家級高企申報市科技項目、政府采購招投標、高科技型企業人員投資落戶支持等方面給予優先扶持;享受科技保險補貼及科技局聯合商業銀行開發的純信用「國高貸」等定製化科技金融產品。
(六)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國家級高企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准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申報高企材料是: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3、廈門市2022年國家級高企認定申報承諾書
4、登陸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截圖列印基本信息(須含經營范圍等信息);企業在近三年發生名稱變更的須附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准予變更通知書
5、廈門市國家級高企認定申報企業經營活動基本信息表(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加蓋企業公章)
6、企業自測所屬高新技術領域一覽表
7.知識產權情況
8、企業主要產品(服務)與知識產權支持作用情況
9、參與制定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檢測方法、技術規范情況表
10、企業科技人員情況(須與在線列印的申請書之「人力資源情況表」相符)
11、國家級高企認定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原件(須由有資質的高企認定中介機構出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名單可在市科技局官網或市高新協會網站通知公告中查詢
12、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復印件(須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審計單位營業執照、執業證書、資格證書及會計報表附註)
13、企業自行出具的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情況說明書(參照市高企認定辦公布的統一範本填寫,加蓋企業公章)
14、從市稅務局系統列印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如鏈,加蓋稅務部門印章,不可直接提供稅審報告)
15、企業科仔敏技成果轉化情況
16、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情況
17、委託外部研發情況
18、接受外部委託研發情況
19、企業技術創新、實力證明材料
20、專項報告
㈢ 廈門12333社保查詢網
廈門社保查詢網:https://app.xmhrss.gov.cn/login.xhtml
拓展資料:
廈門社保辦理條件:
申請異地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一)非本市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正在廈參保(即現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已按規定及時繳交並已到賬,下同)且年齡未超過40周歲當月的女性參保人員或未超過50周歲當月的男性參保人員;
2.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在戶籍所在地沒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包括視同繳費),且最後一個繳費滿10年的參保地為廈門的。
(二)本市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正在廈參保或在廈保留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包括視同繳費)的;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廈門,但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各參保地的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均不滿10年的;
3.經廈門市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申請轉入時為本市戶籍的人員需注意:若是從未在本市有實際繳費的人員,應先到地稅部門登記個人信息,待5個工作日以後方可提出申請;已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必須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前至申請轉移期間無戶籍遷出記錄的,方可提出申請。
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出
如有在廈參保未清理的繳費賬目,需帶上原始繳費材料或憑證前來清理繳費賬目後方可申請轉出;
2.委託個人代辦且需退付個人儲蓄型保險或異地與廈門重復繳費的須轉出申請人本人事先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前來辦理委託手續;
3.委託個人代辦的代辦人應到轉出申請人當時辦理委託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出業務。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