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電動車臨時牌照有效期是多久
電動車臨時牌照即過渡期臨時牌照,不同城市不一樣,廈門臨時號牌的有效時間為2年。
根據《廈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的通告(徵求意見稿)》要求,臨時號牌的有效時間為2年,到2022年12月31日失效。
駕駛懸掛臨時號牌的超標電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應當持有準駕車型含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並佩戴安全頭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摩托車的通行規則。
另外懸掛臨時號牌的超標電動車,僅限在本市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上道路行駛,不得在思明區、湖裡區或者本市行政區域以外上道路行駛。
(1)廈門車牌保號多久擴展閱讀
臨時號牌申領條件如下:
1、從車輛購買地駛回使用地時,需在購買地車管所申領臨時號牌;
2、車輛轉籍,已繳正式號牌時,需在當地車管所申領臨時號牌,以便駛回本地;
3、在本地區未申領正式號牌的新車,需駛往外地改裝時,需在本地申領臨時號牌,改裝完畢,在當地申領臨時號牌駛回原地區;
4、在本地購車要駛往外地時,需到本地申領臨時號牌駛往外地;反之相同。
5、尚未固定車籍需要臨時試用的。
B. 車子過戶後,車牌可以保留多久呢
可以保留六個月。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二條 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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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幾天前,楊琳購買了第三輛新車,將舊車賣給了別人,在過戶時她選擇將原牌照號保留,准備用到第三輛車上,而工作人員卻說機動車使用不夠3年(2012年12月至今),保留不了。
楊琳說,她的牌照號「新A·××999」這個號碼是2008年烏市剛實行自選號時,她好不容易選到的一個有愛人和自己名字的拼音首字母,尾號999的號碼,這個牌照號裝到了她的第一輛新車上。
2012年12月楊琳換了她的第二輛車,在辦理新車手續時,她特意問能否保留原牌照號,工作人員說牌照已使用3年以上,可以保留。有了第一次賣車的經驗,這次楊琳想著牌照都用6年了,肯定能給第三輛新車用,沒想到牌照用不上了。
工作人員表示,因為楊琳的第二輛車是從2012年12月開始使用的,車和牌照沒有共同使用3年,不符合保號條件,已無法辦理保號。
車管所綜合科副科長王瑛介紹說,根據公安部第124號令文件,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的條件是:在辦理轉移登記或注銷登記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3年以上;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按照公安部規定,牌照跟這輛車必須共同使用3年以上,如果不夠3年,在辦理過戶時系統則無法顯示辦理保留牌照,這一點司機需要注意。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6年牌照新車用不了?車和牌共同使用3年以上才保號
C. 現在的車牌號能保留多長時間::
符合條件後,帶上材料到當地車管所對應窗口辦理原車牌保留手續即可,並繳納相關手續費,舊的車牌由車管所保管,至於車牌用多久可以保留,其實新規實施後,由原來的保留一年延長至保留兩年。
保留原號牌的好處就是不用重新綁定ETC、加油卡以及門禁裝置等,同時對機動車逾期沒處理的年檢及違章問題起到一定督促作用,放寬保留時長,給更多車主選擇和購買新車的機會。
保留原車牌條件
1、原車牌使用超過一年,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2、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的6個月內提出申請(這6個月包含周六日)。
3、車輛發生轉移、注銷或遷出,購買新車或二手車時候可以申請保留原車牌。
4、所有的道路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已經完成。
D. 車牌在自己名下多久可以保留
法律分析:
車牌在自己名下一年後即可保留。根據相關規定,車輛在辦理報廢、過戶或者遷移哪物後,可以在購買新車時使用原來的車牌號。車主在選擇保留車牌的時候要注意保留年限,不要在車牌保留失效後才想起。2021車牌保留最新規定,參考交管「放管服」10項新措施,機動車注銷、遷出或者轉移(過戶)後,原車號牌的保留時間放寬至兩年。也就是說原車牌照在車輛交易之後的兩年時間內,該號碼是不會進入號碼池的。而且新措施也放競了機動車牌照使用年限的規定,曾經要使用三年以上才能申請保留號碼,而新規只需要使用滿一年以上即可申請保留牌照了。因此,車牌保留2年這事是真的。需要注意的是,車牌是李鍵液不能進行交易的,所以盡管有2年的保留期,但自己的車牌同樣只能在自己的名下才可以,別人的和你沒什麼關系。
車輛上牌流程是什麼
1、購買自己選好的車輛;
2、購買保險和購置稅;
3、准備車主的身份證及復印件、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繳稅證明等;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車牌使用時間超過1年即可保留(原來的規定是必須使用超過3年).
2、申請保留原號的時限延長至1年(原來的規定是原車轉讓或報廢後6個月內提出)。
3、將原來的機動車上所有的違章記錄處理完畢。只能由原車主(單位或個人)才能申請保留使用原號牌,不能轉讓給其他人;只有車輛轉移給他人或是報廢才能保留原號牌,如果車主將車輛遷到異地,即使車輛在自己名下,也是不能保留原號的。
4、在交管所內排隊領取檢測表,填寫車輛信息並交納100元押金;
5、對汽車的外觀進行檢測,並要求和照片、車輛合格證上的參數亮轎保持一致;
6、對汽車的剎車進行檢測;
7、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可以對車輛進行上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報廢期滿的2個月前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由機動車回收企業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告該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